騙低保多少要坐牢(騙低保會坐牢嗎)



騙低保多少要坐牢(騙低保會坐牢嗎)
騙低保多少要坐牢(騙低保會坐牢嗎)
騙低保十年嚴重的屬于詐騙,按詐騙罪處罰,具體處理要根據騙取低保的數額來確定:
1、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屬于詐騙數額較大,犯罪嫌疑人會被人民法院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
2、詐騙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屬于數額巨大,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詐騙五十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騙取低保情節嚴重的,則構成詐騙罪。具體如下:
1、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當中規定的內容可以得知,行為人騙取低保的行為其實是屬于詐騙行為。本身詐騙就是以非法占有為其目的性,運用虛構的事實或者隱瞞應有的真相為其方法來騙取數額比較大的公私財物的一種行為;
2、當事人騙領低保的行為是采取使用各種欺騙手段來獲得資格的一種過程,是直接體現出了當事人在主觀的方面用非法占有公共財產為目的的直接故意行為,其行為是完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詐騙罪為主觀犯罪構成要件的。
詐騙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2、客觀要件,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犯罪;
4、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綜上所述,騙領低保行為人在采取各種欺騙手段獲得資格的過程中,直接體現出了其在主觀方面以非法占有公共財產為目的的直接故意,完全符合詐騙罪的主觀犯罪構成要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法律主觀:
目前,騙低保數額較少不會坐牢的。就騙領低保而言,1999年國務院頒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規定:“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警告,追回其冒領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情節惡劣的,處冒領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但是,如果數額達到一定金額,可能會以詐騙罪論處。騙領低保行為人在采取各種欺騙手段獲得資格的過程中,直接體現出了其在主觀方面以非法占有公共財產為目的的直接故意,完全符合詐騙罪的主觀犯罪構成要件。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物。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法律客觀: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第十四條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警告,追回其冒領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
情節惡劣的,處冒領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一)采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間家庭收入情況好轉,不按規定告知管理審批機關,繼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在目前,騙取低保并不會坐牢。我國相關條例規定,行為人騙取低保的,應該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給予給予其警告和嚴厲批評,并追回其騙取冒領的低保款物。對于騙取、冒領低保情節惡劣的,應該還要處以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同時還要取消其申請資格。騙保在實踐中并沒有需要受到刑事處罰的相關規定。
法律依據: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規定:“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警告,追回其冒領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情節惡劣的,處冒領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行為人詐騙低保三千元以上的為刑事案件,能夠以詐騙罪立案處罰。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的,可認定為詐騙罪中的數額較大,可對行為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什么情況定性為詐騙罪?
1、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2、客觀要件。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主體要件,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二、詐騙罪處罰標準是什么
1、犯詐騙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
2、犯罪數額達到巨大標準或情節嚴重的,處3-10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犯罪數額達到特別巨大標準或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綜上所述,詐騙低保三千元以上的為刑事案件,可以詐騙罪立案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一、騙低保的后果是什么
1、騙低保,并且詐騙金額在3000元以上的,那么涉嫌詐騙罪,需要坐牢。詐騙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1、主體要件。犯罪主體為個人和單位,具體指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投保險事故的鑒定人、證明人、財產評估人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為他人詐騙提供條件的,以保險詐騙的共犯論處;
2、主觀要件。犯罪行為人在主觀方面是故意,并且要有詐騙保險金的意圖。過失不構成保險詐騙罪;
3、客體要件。對于保險詐騙罪,它侵犯客體是國家的保險制度和保險人的財產所有權;
4、客觀方面。保險詐騙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保險法規,采取虛構保險標的、保險事故或者制造保險事故等方法,騙取較大數額保險金的行為。保險金是指按照保險法規,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待發生合同約定內的事故后獲得的一定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