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傷認定(下班途中自己摔傷是否算工傷認定)
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傷
按規定,職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認定為工傷,但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第一,必須是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發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必須是在上下班的必經線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第三,必須是本人沒有責任或者不是主要責任;第四,必須是因機動車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我國對于工傷認定的范圍有著明確的要求,不能說員工在上班過程當中遇到的任何的人身傷害都應該視為工傷。但是在某些情況下,如果符合工傷認定的范圍之內的話,那么員工也是可以進行工傷索賠的,有的時候工傷并不一定發生在上班過程當中。下文我為大家介紹的是,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傷?
一、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傷?
上下班途中出了車禍屬于工傷嗎?答案是肯定的。具體而言,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職工下列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交通事故傷害的。
非本人主要責任,是指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責任和全部責任的交通事故受到傷害的,即不屬于工傷。2003年出臺的《工傷保險條例》關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構成工傷,沒有責任的限定;2010年修訂后的《工傷保險條例》增加了責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責任(同等、次要)才構成工傷。這時要特別注意,在認定職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屬于工傷時應當考慮下列4個必備要素:
(1)上下班的規定時間;
(2)上下班的必經路線;
(3)無本人責任或非本人責任;
(4)機動車事故。
2、在工作時間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傷害的。
在工作時間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傷害的職工,既包括作為機動車駕駛員的職工受傷,也包括非駕駛員的職工受傷。
二、交通事故工傷怎么賠償?
1、交通事故賠償已給付了醫療費、喪葬費、護理費、殘疾用具費、誤工工資的。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不再支付相應的待遇(交通事故賠償的誤工工資相當于工傷津貼)。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先期墊付有關費用的,職工或其親屬獲得交通事故賠償費后應當予以償還。
2、交通事故賠償給付的死亡補償費或者殘疾生活補助費,已由傷亡職工或者親屬領取的,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不再發給。但交通事故賠償給付的死亡補償費或者殘疾生活補助費低于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由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補足差額部分。
3、職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殘的,除按照上述兩項處理有關待遇外,其他的工傷保險待遇還可以按照規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傷害職工不能獲得交通事故賠償的,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給予工傷保險待遇。
綜上所述,通過我針對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傷的詳細介紹。大家可以得知,如果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話,應該可以算作工傷的。不過鑒于這種情況,我建議大家最好聘請專業的律師來為自己處理工傷認定的相關事宜,因為往往勞動者的工傷維權是比較繁瑣的一個過程,如果確實屬于工傷的話,那么用人單位應該對自己的工傷事故進行索賠。
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傷
職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以認定為工傷,但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第一,必須是在上下班的規定的合理的時間發生的交通事故;
第二,必須是在上下班的合理線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
第三,必須是因受到非因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是城市軌道交通,客運渡輪火車事故傷害的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職工應當認定為工傷。條例規定,職工有六種情形之一,應認定為工傷: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患職業病的;因工作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百萬購車補貼
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傷認定
一、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本人不負主要責任算工傷認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可以認定工傷。
二、法律依據: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2、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人社部發〔2013〕34號
二、《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的“非本人主要責任”的認定,應當以有關機關出具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決為依據。
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人社部發〔2016〕29號
六、職工以上下班為目的、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單位和居住地之間的合理路線,視為上下班途中。
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14〕9號
第六條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三)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算工傷認定嗎
法律分析:
下班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傷,是要看具體情況的,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算工傷的,只有職工對交通事故的發生,不負主要責任的,才可以算工傷。職工對交通事故負主要責任的,然后因交通事故受傷的,就不能算工傷,只能算一般事故,不能享受工傷待遇。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認定為工傷的決定后發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支付工傷職工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
一、工傷認定條件: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二、工傷認定怎么申請: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傷認定
法律主觀:
在上班途中發生 交通事故 的,員工要屬于非自身的主要原因的情況下才可以認定為 工傷 。 也就是說,只有在上下班途中的合理線路上、合理的時間內,發生了屬于非本人承擔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的交通事故的情況下才可以認定為工傷。 員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而該員工承擔的是事故的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的,不屬于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法律客觀:
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14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 職業病 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