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債務人坐牢了,怎么辦(債務人去坐牢了怎么辦)
債務人坐牢了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罪犯服刑執行刑罰,但依法還享有正常的民事權利,對于所欠債務,債權人可以通過協商和訴訟進行索要。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向連帶責任人索要。
一、起訴債務人
二、向連帶責任人索要。債權人或者債務人一方人數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享有連帶權利的每個債權人,都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二條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債務人坐牢去了該怎么辦
一、債務人坐牢了該怎么辦
1、債務人坐牢了,債務人有配偶的,并且債務關系是在債務人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產生的。則債權人可以直接向債務人的配偶提出賠償,要求債務人的配偶償還債務。若債務是在債務人單身或者是在離婚之后產生的,那么債權人就只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二、債務人轉移財產應該怎么辦
債務人轉移財產債權人的處理方法如下:
1、債權人可以行使撤銷權。如果債務人惡意轉移財產,根據相關的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這里債權人在行使撤銷權的時候應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同時,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承擔;
2、債權人可以申請財產保全。
對方欠錢不還而且已經坐牢怎么辦
欠錢坐牢后不還錢攜帶生效法律文書申請強制執行。因為其實當事人已經坐牢的情況之下,如果名下有房產或者是其他的財產的話,那么依然是可以進行強制執行的。具體強制執行必須是當事人提出申請。
一、欠錢坐牢后不還錢怎么辦?
欠錢坐牢后不還錢攜帶生效法律文書申請強制執行。只要名下有財產,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第一步:申請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可以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并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第二步:法院受理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15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第三步:申請復議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步: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執行員可以立即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強制措施
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執行完畢后,應當將執行情況制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執行法院可以通過以下強制執行的措施: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等措施。
二、欠錢不還起訴的舉證責任規定是什么?
1、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之規定,你作為出借人, 你應當向法院提交保留有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若被告主張已經歸還借款其應當提供證據支持,若其沒有證據,其需要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在勝訴的請況下,對方仍不償還借款,你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會去扣劃、拍賣被告的財產,且訴訟費、執行費由被告承擔。
2、《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證據規定》第二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
欠錢不還這種現象在現實生活中確實也是比較常見的,有一些人員他們由于其他的一些犯罪行為已經坐牢了,所以會導致沒有辦法還錢。但實際上親戚朋友可以幫忙還錢,或者是委托他人來進行還錢。堅決不還錢的情況之下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欠錢的人坐牢了怎么辦
法律主觀:
欠錢的人坐牢了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其還錢。但是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欠錢的人坐牢了必須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當事人已坐牢欠的貸款怎么辦
當事人已坐牢欠的貸款需要償還。如下所示:
1、欠款人自己償還。坐牢是被追究刑事責任,不免除民事責任的承擔。出獄后,有能力償還的,還需要償還所欠債務;
2、貸款由配偶償還。原則上,婚姻存續期間,一方所借債務視為夫妻共同債務,所以其配偶要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但是,如果債務人配偶能證實,債務人借的錢只是用于個人開支,沒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則認定為個人債務,配偶無責任償還;
3、貸款中有共同借款人。其中一個人被判入獄,另一個人需要承擔償還貸款的責任;
4、貸款有抵押物。抵押拍賣所得優先用于償還銀行債務,其余歸借款人所有;
5、對于長期欠債惡意不還的。債務人不清償債務,債權人只能向法院起訴,以合法的方式來強制債務人清償債務。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
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票證,由執行員傳喚雙方當事人當面交付,或者由執行員轉交,并由被交付人簽收。
有關單位持有該項財物或者票證的,應當根據人民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轉交,并由被交付人簽收。
有關公民持有該項財物或者票證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