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可以私了嗎(挪用公款能私了嗎)
挪用公款的可以私了嗎
1、不可以,挪用資金數額較大,則涉嫌犯罪,私了協議不受法律保護,數額較大追訴期限五年,數額巨大追訴期限十年。 2、追訴時效,是《刑法》規定的司法機關追究犯罪人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過法定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予起訴,或者宣告無罪。
挪用公款私了后該簽什么協議來保護自己?私了后可以在追訴嗎?追訴期限是多久啊
挪用資金數額較大,則涉嫌犯罪,私了協議不受法律保護,數額較大追訴期限五年,數額巨大追訴期限十年。
追訴時效,是刑法規定的司法機關追究犯罪人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過法定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予起訴,或者宣告無罪。
《刑法》: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挪用公款被發現了,應該怎么辦?
這個話題其實都不需要詢問,但凡是有一點法律意識的人都會知道,如果被挪用公款之后拒不償還的話,是會構成犯罪的。所以在你已經做錯了的情況之下,要盡快把這個窟窿給填上,否則的話,一旦公司發現并且報警的話,那么肯可能是會有牢獄之災的。
如果挪用公款的金額數量不大的話,那最好就是及時向單位的領導進行坦白,并且及時的把金額歸還以,求公司領導的一個諒解,這樣可以私底下解決,不會鬧得很難看,但是如果你說兒比較大的話,那么這個問題就比較嚴重,因為公司肯定是會告你,并且不會放過你。
挪用公款是屬于貪污罪,是指國家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面的一個便利去侵吞,竊取,或者是騙取或者是用其他的一些方式,非法的占有了公共財物的行為。這個工作單位沒有一個特定的規定,不管是國企單位或者是私人企業,哪怕只有兩三個員工的小店,如果你挪用公款的話,都是屬于一個犯罪行為。
挪用公款為個人時用來進行一個非法的活動,或者是挪用公款的金額數量比較大,來進行營利活動的三個月沒有歸還的行為,這兩題都是一個特殊的主體,都是用非法占有為目的,但是貪污是永遠的占有,挪用公款卻是暫時性的占有。貪污罪最高可以判到死刑,而挪用公款罪最高是判到無期徒刑,因為這兩個罪的社會危害程度是不一樣的。
不管是什么情況,我們在工作的時候一定要公私分明,不是自己的一定不能動,挪用公款就是犯罪,哪怕只有十塊錢,那也是犯罪的行為,所以一定要守好自己的底線,不然的話吃虧的是自己,得不償失。
你好?問一下我挪用公款14萬。經過私了已經全部補回。還能去告我么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3萬元以上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5萬元以上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5萬元以上超過3個月未還的行為。符合上述規定的,涉嫌挪用公款罪。其中進行非法活動或者進行營利活動的,只要金額達到規定的數額的,不受時間的限制,都涉嫌挪用公款罪,沒有進行非法活動或者進行營利活動的,挪用5萬元以上超過3個月未還的才能 涉嫌犯罪,沒有達到達3個月的,不涉嫌犯罪。因此,挪用公款14萬元,挪用時間沒有達到3個月就歸還的,不涉嫌犯罪,超過3個月的,只要去告了,就會被立案偵查,挪用公款14萬元并進行非法活動或者進行營利活動的就更不說了,肯定是涉嫌犯罪了,一告一個準。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 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責任;數額在三百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挪用公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特定款物,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還,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的;
(四)其他嚴重的情節。
第六條 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或者超過三個月未還,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挪用公款數額在二百萬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特定款物,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還,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
(四)其他嚴重的情節。
業委會挪用公款應該怎樣處理
業主委員會的主任挪用公款涉嫌挪用資金罪,處理方法如下:
1、犯此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挪用資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行為人在提起公訴前將挪用的資金退還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挪用資金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使用,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
其中的“歸個人使用”包括以下三種情形:
1、將本單位資金供本人、親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2、以個人名義將本單位資金供其他單位使用的;
3、個人決定以單位名義將本單位資金供其他單位使用,謀取個人利益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有第一款行為,在提起公訴前將挪用的資金退還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
挪用公款私了后還完了還追究刑事責任嗎?
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是可以的。
《刑事訴訟法》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應予立案:
1、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5千元至1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的;
2、挪用公款數額在一萬元至3萬元以上,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的;
3、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一萬元至3萬元以上,超過3個月未還的。
各省級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上述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給他人使用。多次挪用公款不還的,挪用公款數額累計計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歸還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數額以案發時未還的數額認定。 挪用公款給其他個人使用的案件,使用人與挪用人共謀,指使或者參與策劃取得挪用款的,對使用人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責任。
私人企業挪用公款罪會怎么處罰
私企挪用公款私了后會追究其刑事責任。因為挪用公款如果構成挪用資金罪,是不可以私了的。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貸本單位資金,并且利用了職務上的便利,而仍故意為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