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貨幣出資是怎樣的(新公司法關于貨幣出資的規定)
貨幣出資比例是多少?
新的公司法取消對公司貨幣出資的比例限制。本次修改刪去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第三款“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這意味著,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的一種或者幾種出資。
一、貨幣出資比例是多少
新的公司法取消對公司貨幣出資的比例限制。
本次修改刪去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第三款“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這意味著,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的一種或者幾種出資,出資方式不再作任何限制,公司注冊資本可以不用貨幣出資。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二、貨幣出資的注意事項
1、資金來源
在審查出資貨幣資金的合法性問題上,應注意審查出資人(包括自然人及法人、其他經濟組織等主體)資金來源的合法性,一般情況下,應注意:
出資來源于另一企業解散所分取的財產,該企業是否依法清算;
出資來源于其他企業分得的紅利,出資人是否依法繳納所得稅;
出資來源于拆借資金,是否履行資金拆借的合法手續;
出資來源是否為違法所得或不當得利;
出資人對出資來源是否具有處分的權利,是否包含其他人的部分權利(例如共同財產的其他共有人等),或是否存在被限制處分的情況。
2、出資成本
匯率折算和手續費將可能增加出資的成本。如以非本位幣(即人民幣,下同)出資的,則需要按照規定的匯率折算為本位幣,但由于匯率存在不穩定性,出資在匯率折算過程中將會發生損失,增大資本投入。另外,由于銀行轉賬出資需要手續費且各銀行的手續費收費不一致,外幣現鈔出資存人銀行亦需要支付手續費。因此,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折算匯率和手續費的承擔可避免出資的損失和糾紛的發生,降低出資不足的風險。
當出資人的實際出資額超過章程所限定的數額時,企業應當將其轉為臨時負債,并與出資者及時溝通,作出歸還或其他處理的決定。
3、辦理手續
根據新法,各出資人按各自認繳的出資比例分別投入資本金的,分別提供銀行出具的進帳單原件。各出資人應當按各自認繳出資的出資時間足額繳納資金。此外,出資人必須為章程中所規定的投資人。
新公司法出資時間的出資方式是怎樣的
法律主觀:
新 公司法出資方式 有哪些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 土地使用權 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在這里,特別提出了“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令人關注,留下很多出資方式的空間。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如股東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 特許經營權 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 公司注冊資本 的百分之三十。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 有限責任公司 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公司以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公司法定公積金轉增為注冊資本的,驗資證明應當載明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25%。股東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應當在公司設立登記時提交已辦理其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文件。有限責任公司出資轉讓根據 股東會決議 ,***(轉讓方)與***(受讓方)就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中心)達成出資轉讓協議: 1、***(轉讓方)愿意將北京市***有限公司(中心)的X萬元貨幣出資轉讓給***(受讓方); 2、***(受讓方)愿意接收***(轉讓方)在北京市***有限公司(中心)的X萬元貨幣出資; 3、于年月日正式轉讓,自轉讓之日起,轉讓方對已轉讓的出資額不再享有 股東的權利 和承擔股東的義務,受讓方以其出資額在企業內享有股東的權利和承擔股東的義務。此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轉讓方:(親筆簽字)受讓方:(親筆簽字)現在新公司對出資形式這一塊有所更改。出資形式之前只可以是貨幣的形式出資,現在不不但可以以貨幣的形式出資,還可以用實物的形式或者是知識產權和土地使用權等。并且國家規定公司的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必須不能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新公司法有限公司貨幣出資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新公司法有限公司貨幣出資規定: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