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年假規定是怎樣(國家年假怎么規定的)
年休假國家規定天數
國家規定年休假一般是5-15天。具體規定如下: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可享有5天年假;連續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可享有10天年假;連續工作已滿20年的,可享有15天年假。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不能安排年假的,則應按法定假日計算三倍加班費。
勞動者新進用人單位,且連續工作不滿12個月的,當年的年休假的天數,按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后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勞動者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都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關于年假的規定:
第一,凡是在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以下稱用人單位)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都適用該辦法。
第二,在企業工作滿12個月的員工都有權利享受年假的福利。
第三,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工作年限為準,工作滿1年以上,不足10年的,可休5天年假;工作10年,不足20年的,可休10天年假;20年以上的可休15天。
第四,未休的年假,除員工本人自愿書面申請不休外,皆需按3倍的日工資標準支付員工。
第五,寒暑假、病假、事假超過一定期限,且單位不扣工資的人,是不能再休年假的。
第六,年假應從一年的元旦開始休前一年的,但對于不滿一整年的員工,年假的休息天數,就按照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國家規定年休假怎么休
法律主觀:
具體規定是: 一、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 年休假 5天; 二、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三、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四、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 勞動法 》第三條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 社會保險 和福利的權利、提請 勞動爭議處理 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法律客觀: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法定年假是怎么規定的?
法定年休假規定天數視情況而定:
1、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2、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職工累計工作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休假的休假安排如下:
1、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2、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假。對職工應休未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年假安排及未休年假的工資算法如下:
1、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年休假。用人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或者跨1個年度安排年休假的,應征得職工本人同意;
2、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職工未休年假的工資計算: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3、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綜上所述,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凡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法律依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勞動法員工年假是怎么規定的
法律主觀:
按《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帶薪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當年度的年休假。 按照新規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方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法律客觀: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五條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法定年假是怎么規定的
法定年假是的規定為:
1、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
2、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
3、已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
4、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帶薪年休假的假期。
只有在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才可以只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其他情況下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勞動維權的途徑如下:
1、和解。當事人雙方自行協商,達成解決勞動爭議的協議,協議的達成和完全履行靠雙方的志愿、自覺;
2、調解。在第三人主持下,通過說服、勸導,使勞動爭議在當事人雙方的互諒互讓中得以解決;
3、仲裁。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對當事人請求解決的勞動爭議依法裁決;
4、訴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當年度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三條
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第四條
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第六條
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第七條
職工享受寒暑假天數多于其年休假天數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確因工作需要,職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數少于其年休假天數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補足年休假天數。
年假國家規定天數
一、年假的法律規定天數是怎樣的
1、年假的法律規定天數要根據職工工齡而定,具體如下:
(1)職工累計工齡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2)職工累計工齡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職工累計工齡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2、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枯信凱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坦首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用人單位一般怎么安排年休假
1、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2、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沒喚排;
3、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支付該職工日工資300%的報酬。
年假規定怎么休
年假規定一般春禪是根據職工的工作年限來決定年假的,比如敬宴咐工作連續滿一年以上的,可以享受帶薪休假,休假的天數需要根據單位剩余的日歷天數來折算,職工工作滿一年不滿十年的,年休假為五天,已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年休假為十天。而至于職工的探親假、婚喪假等都不算進年假的假期。
年假規定怎么休
1、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2、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3、職工新進用人祥旦單位且符合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其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4、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5、職工享受寒暑假天數多于其年休假天寬槐數的,不享受當年慎森友的年休假。確因工作亮純需要,職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數少于其年休假天數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補足年休假天數。
6、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年假怎么規定的
國家年假規定:用人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休假期間職工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以及國家的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等。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年假規定怎么休
年假規定的天數以工作年限為準進行休假,具體如下:
1、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可享有5天年假;
2、連續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可享有10天年假;
3、連續工作已滿20年的,可享有15天年假。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不能安排年假的,則應按法定假日計算三倍加班費。
享有年假的條件如下:
1、凡是在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都可以有年假;
2、在企業工作滿12個月的員工都有權利享受年假的福利;
3、未休的年假,除員工本人自愿書面申請不休外,皆需按3倍的日工資標準支付員工;
4、寒暑假、病假、事假超過一定期限,且單悄型位不扣工資的人,是不能再休年假的;
5、年假應從一年的元旦開始休前一年的,但對于不滿一整年的員工,年假的休息天數,就按照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法定節假日不計入年假,分別是:
1、元旦:規定在1月1日放假1天;
2、除夕規定在陰歷除夕(十二月二十九日或三十日)至正月初二放假3天;
3、清明節:規定在清明當日放假1天;
4、勞動節:規定在5月1日當日放假1天;
5、端午節:規定在端午當日放假1天;
6、中秋節:規定在中秋當日放假1天;
7、國慶節:規定在10月1日至3日放假3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御神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啟拆猜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