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和過失的區別(間接故意和過失的區別)
過失傷害與故意傷害區別是什么
過失傷害與故意傷害區別主要在與主觀方面的不同,過失傷害的主觀方面是過失,故意傷害的主觀方面是故意。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是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權、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主體為一般主體和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一、過失傷害與故意傷害區別是什么過失傷害與故意傷害區別主要是過失傷害的主觀方面是過失,故意傷害的主觀方面是故意。
提醒,故意傷害罪中,行為人對出現重傷結果主觀心態上是出于故意的目的過失致人重傷罪中,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會發生被害人重傷的結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被害人重傷的結果。
二、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權;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三、故意傷害罪的量刑標準故意傷害罪的量刑標準如下:
1.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故意犯罪和過失犯罪的劃分標準
故意犯罪和過失犯罪的劃分標準:
1、過失犯罪和故意犯罪的區別主要是主觀方面;
2、故意犯罪的主觀方面是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
3、過失犯罪的主觀方面是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
故意犯罪和見解故意犯罪的界限:
1、故意犯罪又可分為直接故意犯罪和間接故意犯罪兩種,過失犯罪也可分為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于自信的過失兩種。
2、明明知道自己的行為會發生某種危害結果,而又希望這種結果發生,在這樣一種心理狀態下犯罪,就是直接故意犯罪。如用利刀猛刺人的心臟或其他要害部位,這是任何一個理智正常的人都知道的。
3、直接故意犯罪和間接放意犯罪都必須負刑事責任,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以致造成嚴重結果的,是疏忽大意的過失犯罪。如一油庫管理員,因疏忽大意將未熄滅的煙頭丟在油桶邊而引起火災。
4、行為人已經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但輕信能夠避免這一結果的發生。如一司機,對自己的經驗和技術過于自信,在鬧市地區違章駕車,車速過快,結果造成重大事故。對于過失犯罪,刑法中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6、明明知道自己的行為會發生這種危害結果,不是希望而是放任危害社會的結果發生,這就是間接故意犯罪。如果甲開槍打一只免子,旁邊站著一個小孩,甲明知開槍可能擊中小孩,但他采取放任、聽之任之的態度,結果未擊中兔子,而將小孩打死,這樣甲就犯了間接故意殺人罪。
綜上所述,失犯罪和故意犯罪的區別主要是主觀方面。故意犯罪的主觀方面是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過失犯罪的主觀方面是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四條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
【過失犯罪】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
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過失殺人和故意殺人的區別
故意殺人罪和過失殺人有的區別是:
1、客觀方面區別:故意殺人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殺人行為;過失殺人客觀方面表現為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只有發生了過失致人死亡的結果才構成本罪;
2、主觀方面區別:故意殺人在主觀方面是故意的,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動機不影響定罪;過失殺人主觀方面,是過失,包括梳忽大意的過失和過于自信的過失;
3、主體區別:故意殺人本罪的主體為已滿14周歲的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過失殺人主體是已滿16周歲的自然人;
4、處罰區別:犯過失殺人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殺人的,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屬于情節嚴重的,應當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
5、法律適用有區別。
過失殺人罪的構成要件是: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
2、客觀要件,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因過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為;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4、主觀要件,主觀為過失。
過失殺人的,需要根據情節進行確定,分別是:
1、過失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會被人民法院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殺人的構成要件為:
1、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
2、客觀方面為有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必須是非法的;
3、主體是一般主體,即我國刑法分則規定的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體;
4、在主觀上須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
綜上所述,故意殺人罪和過失殺人有的區別在于客觀方面區別、主觀方面區別、主體區別、處罰區別、法律適用有區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故意和過失的區別
法律主觀:
故意和過失的主要區別:過失的主觀惡性明顯小于故意。
根據《刑法》第十四條,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十五條,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故意是與過失相對應的一種罪過形式。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處罰過失行為仍然被視為是處罰故意行為的例外和補充。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五條
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被侵權人過錯與受害人故意的區別
《侵權責任法》已經失效,相關內容被《民法典》所取代,過失判斷客觀化中的過失和故意在主觀方面存在差異,過失的主觀意愿很小,可以體現為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于自信的過失;而故意的主觀意愿非常大,行為人非常期盼損害結果的發生。
一、侵權責任法過失判斷客觀化中過失和故意有什么區別?
《侵權責任法》已經失效,相關內容被《民法典》所取代,故意和過失的區別在于:
1、二者在主觀方面有明顯的不同,過失的主觀惡意很明顯的小于故意導致主觀惡意;
2、二者的結果在定罪的時候所起的作用不一樣,故意犯罪要負刑事責任,而過失犯罪只有法律規定的才負責;
3、從處罰的角度看,過失犯罪的法定刑很明顯的低于故意犯罪,對過失犯罪規定相較于故意犯罪來說比較輕。過失的主觀惡性明顯小于故意。故意是與過失相對應的一種罪過形式。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處罰過失行為仍然被視為是處罰故意行為的例外和補充。
二、侵權責任中公平分擔損失有哪些情形?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意味著行為人不能進行有目的、有意識的民事活動,因此不能認為他們的行為有過錯,當監護人盡到了監護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仍給他人造成損害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監護人分擔損失。
2、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為暫時沒有意識或者失去控制沒有過錯,但造成他人損害。比如:出租車司機不知道自己患有疾病,在車輛行駛過程中突發心臟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損害,對于受害人超出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的損失,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出租車司機分擔損失。
3、具體加害人不明,由可能加害的人分擔損失。比如建筑物內拋出一煙灰缸砸破樓下路人的頭,找不到行為人,為了減輕受害人的損失,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受害人補償。
4、因意外情況造成損害。
5、為對方利益或者共同利益進行活動過程中受到損害。
過失和故意在主觀方面有明顯的不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行為侵害了他人的權利,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由監護人分擔侵權責任;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失去控制的情況下,有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侵權責任。
故意和過失的區別
故意和過失的區別有以下幾點:
1、二者在主觀方面有明顯的不同,過失的主觀惡意很明顯的小于故意導致主觀惡意;
2、二者的結果在定罪的時候所起的作用不一樣;
3、從處罰的角度看,過失犯罪的法定刑很明顯的低于故意犯罪。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是故意實施的犯罪。故意,則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
故意由兩個因素構成,即認識因素,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又意志因素,即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結果的發生。
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過失犯罪是指過失實施的犯罪。犯罪過失,則是指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心理態度。過失犯的構成要件除結果外,還有實行行為;而實行行為是具有導致結果發生的緊迫危險的行為。過失犯的實行行為定型比故意犯的實行行為定型要緩和得多,這是因為刑法往往并沒有嚴格規定過失犯的實行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四條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第十五條 【過失犯罪】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
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法律中的過失與故意的區別
過失犯罪與故意犯罪的區別:
1、主觀方面明顯不同。
2、結果在定罪時所起作用有所不同。
3、從處罰方面看,過失犯罪的法定刑明顯低于故意犯罪。
由于過失的主觀惡性明顯小于故意,所以刑法對過失犯罪的規定不同于故意犯罪,具體如下:
(1)過失犯罪均以發生危害結果為要件,而故意犯罪并非一概要求發生危害結果。過失犯罪情況下,行為人對危害結果的發生既不追求,也不放任,而是應當預見而沒有預見,或已經預見卻輕信能夠避免,主觀上根本反對發生這種危害結果,因而主觀惡性較故意犯罪要小得多
(2)刑法規定“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責任”,“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這體現了刑法以處罰故意犯罪為原則,以處罰過失犯罪為特殊的精神。過失犯罪只有當行為已經給社會造成危害結果的情況下,才能構成犯罪。如果沒有造成嚴重后果,就不存在過失犯罪
(3)刑法對過失犯罪規定了較故意犯罪輕得多的法定刑。過失犯罪只有在刑法分則條文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才能負刑事責任。如果刑法分則條文沒有規定的,無論某一過失行為危害程度如何,都不能構成犯罪。
故意犯罪是一定會負刑事責任的,而過失犯罪則依情況而定。
根據《刑法》第十四條:【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 【過失犯罪】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擴展資料
中國刑法規定:“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過失犯罪的形式:
(1)疏忽大意的過失。即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
(2)過于自信的過失。即行為人預見了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輕信能夠避免,實際上又未能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過失犯罪,刑法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故意犯罪是犯罪構成中的主觀要件之一。即故意心理狀態。中國刑法第11條規定:“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1)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
(2)行為人對危害結果的發生抱著希望或放任的態度。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少其中任何一個,都不能認為是故意犯罪。希望結果的發生和放任結果的發生,這是兩種不同的心理狀態,在刑法理論上,前者稱直接故意犯罪,后者稱間接故意犯罪。故意犯罪的心理狀態,就是指犯罪人在整個犯罪過程中,各種心理活動的綜合表現,它具肓綜合性、持續性、情境性、獨特性和外露性的特點。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過失犯罪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和過失犯罪的區別是什么
一、故意犯罪和過失犯罪的區別是什么
1、故意犯罪和過失犯罪的區別如下:
(1)主觀意識不同。故意犯罪是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所構成的犯罪。而過失犯罪是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
(2)刑事處罰不同。刑法以處罰故意犯罪為原則,以處罰過失犯罪為特殊。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責任,而且必須是過失行為已經給社會造成危害結果;
(3)結果對定罪影響不同。故意犯罪往往不考慮結果,只要有主觀故意,即可構成犯罪,結果只是對量刑有影響。而過失犯罪必須是已經造成了危害結果,沒有造成不會構成犯罪。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四條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
【過失犯罪】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
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二、過失犯罪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1、在客觀上已經發生法定的危害社會的結果;
2、主觀上存在過失,包括粗心大意的過失和過于自信的過失。至于如何判斷行為人是否應該預見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最主要的是根據案件的具體體現,認真查明和分析行為人的年齡、教育程度、專門知識、工作經驗、技術水平、擔任的職務、所負的責任等,綜合全面考慮,進行正確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