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資金新規定是(公司注冊資金認繳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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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冊資金新規定的具體要求有什么
公司注冊資金新規定的具體要求有:
1、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出資人認繳的出資額;
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3、注冊資金應當符合法律對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的規定。
最新公司注冊資金認繳
四是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降低收費標準,建立健全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
二、新公司法對注冊資本的規定:
根據最新公司法,除了另有規定的情況之外,取消了關于公司股東應當在公司成立之后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了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公司股東可以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并記載于公司的章程。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議,將《公司法》第二十六條修改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p>
舊公司法規定:
第二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
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新公司法修改為:
第二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新舊公司法修改內容對比
新舊法條對比解讀公司法修正案
修訂前
修訂后
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實收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
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九條股東繳納出資后,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
刪去
第三十條股東的首次出資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后,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第二十九條股東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后,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第三十三條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于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其出資額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三十二條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于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五十九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十萬元。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
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第五十八條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第七十七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發起人認購和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六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
第八十一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在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百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十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在發起人認購的股份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十四條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書面認足公司章程規定其認購的股份;一次繳納的,應即繳納全部出資;分期繳納的,應即繳納首期出資。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發起人不依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應當按照發起人協議承擔違約責任。
發起人首次繳納出資后,應當選舉董事會和監事會,由董事會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章程、由依法設定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第八十三條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書面認足公司章程規定其認購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繳納出資。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發起人不依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應當按照發起人協議承擔違約責任。
發起人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后,應當選舉董事會和監事會,由董事會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第一百七十八條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公司減資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
第一百七十七條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最新公司注冊資金規定
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12條規定:“注冊資金是國家授予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法人自有財產的數額體現。企業法人辦理開業登記,申請注冊的資金數額與實有資金不一致的,按照國家專項規定辦理?!薄镀髽I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31條規定:“注冊資金數額是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所有的財產的貨幣表現。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企業的注冊資金應當與實有資金相一致。”公司的注冊資本的公司的登記機關登記注冊的資本額。注冊資金是國家授予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法人自有財產的數額體現。注冊資金的概念有很大差異。注冊資金所反映的是企業經營管理權;注冊資金是企業實有資產的總和,注冊資本是出資人工程公司注冊實繳的出資額的總和。注冊資金隨實有資金的增減而增減。
什么是資本認繳登記制
什么是注冊資本認繳制?注冊資本認繳制是工商登記制度的一項改革措施,具體是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公司股東認繳的出資總額或者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即公司注冊資本),而公司實收資本以及股東(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不再作為登記事項的制度。
一、注冊資本認繳制的法律釋義
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是工商登記制度的一項改革措施。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需要取得前置許可的事項,除涉及國家安全、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等外,不再實行先主管部門審批、再工商登記的制度。
商事主體向工商部門申請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后即可從事一般生產經營活動;對從事需要許可的生產經營活動,持營業執照和有關材料向主管部門申請許可。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并放寬工商登記其他條件。
公司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公司股東認繳的出資總額或者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即公司注冊資本),而公司實收資本以及股東(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不再作為登記事項。
具體是,除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對特定行業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也就是說理論上可以“一元錢辦公司”;允許自主約定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也就是說理論上可以“零首付”;允許自主約定出資方式和貨幣出資比例;允許自主約定公司股東(發起人)繳足出資的期限,不再限制兩年內出資到位。
除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公司申請工商登記時,無需提交驗資證明。
二、注冊資本認繳制的特點
1、減少投資項目審批,最大限度地縮小審批、核準、備案范圍,切實落實企業和個人投資自主權。對確需審批、核準、備案的項目,要簡化程序、限時辦結。同時,為避免重復投資和無序競爭,強調要加強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發揮法律法規、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的約束和引導作用。
2、減少生產經營活動審批事項,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原則,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生產經營活動和產品物品的許可,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各類機構及其活動的認定等非許可審批。
3、減少資質資格許可,對不符合行政許可法規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按規定需要對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進行水平評價的,改由有關行業協會、學會具體認定。
4、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降低收費標準,建立健全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
怎樣注冊新公司
一、注冊新公司的基本流程
(一)核名:企業名稱查詢
1、申辦人提供法人和股東的身份證復印件。
2、申辦人提供公司名稱3-5個,寫明經營范圍。
3、申辦人提供辦公場所房產證及租賃合同。
(二)審批
經營范圍中有需特種許可經營項目,報送審批。如有特殊經營許可項目還需相關部門報審蓋章,特種行業,許可證辦理,根據行業情況及相應部門規定不同,分別分為前置審批和后置審批。
(三)刻章
企業辦理工商注冊登記過程及日后的經營中,都需要使用公司的相應圖章,由公安部門刻出: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公司名稱章。
(四)到工商局申領營業執照
工商局經過企業提交材料進行審查,確定符合企業登記申請,經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即發放工商企業營業執照,并公告企業成立。
(五)到質量技術監督局申領組織機構代碼證
公司必須申辦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提出申請,通過審定,由質量技術監督局發放。
(六)到稅務局申領稅務登記證
辦理稅務應提供的材料:經營場所租房協議復印件;所租房屋的房產證復印件。
二、注冊新公司所需要的資料
1、全體投資人簽署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
2、申請名稱冠以“中國”、“中華”、“國家”、“全國”、“國際”字詞的,提交國務院的批準文件復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4、全體股東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5、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6、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原件股東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股東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明原件。
7、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原件。
8、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其他相關材料。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
9、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原件。
10、住所使用證明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復印件(部門地區需要提供原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原件或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產權證復印件或原件;以上不能提供產權證復印件或原件的,提交其他房屋產權使用證明復印件或原件。
11、《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12、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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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公司的注冊資金要交嗎
新公司法規定注冊公司的注冊資金實行認繳制。今天,財稅就跟大家一起來看一下注冊公司的注冊資金如果繳納?
新公司法規定注冊公司的注冊資金實行認繳制。今天,財稅就跟大家一起來看一下注冊公司的注冊資金如果繳納?
1、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金為10萬元人民幣,需一次性出資。
2、二人及以上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金為3萬元人民幣,可以分期出資,首批出資不低于20%,其余注冊資金可在2年內到位,其中,投資公司可在5年內到位。
3、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金為500萬元人民幣。
4、股東可以以貨幣或經評估過的無形資產等作為注冊資金出資,其中,貨幣資本不低于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的30%。
2024公司注冊資金新規定
法律主觀:
注冊資金指企業的股東實際繳付的出資數額,但是新公司法將實繳變更為認繳。雖然對大部分類型的公司注冊資金沒有硬性要求,但是注冊資金對公司還是很重要的。一、2024年公司注冊資金新規定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28日決定,對《公司法》作出修改,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明細來看,本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個方面:首先,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有另行規定的以外,取消了關于公司股東(發起人)應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在五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轉而采取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并記載于公司章程的方式。其次,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除對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有另行規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分別應達3萬元、10萬元、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以及貨幣出資比例。第三,簡化登記事項和登記文件。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出資額、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不需要提交驗資報告。二、最低注冊資本繳納時間1、注冊資金,可以一次或分次繳足到位,但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20%,其余部份在公司成立日起兩年內繳足(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繳納形式2、注冊資本,可以用貨幣、實物、無形資產出資,但貨幣出資額不得低于30%,其余70%可以是無形資產或者實物資產(知識產權允許出資的有:商標權、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計算機著作權和土地使用權。無形資產價值通過權威的資產評估機構出具價值評估報告來認定其價值)。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內外資一樣):①一人有限責任公司,10萬元人民幣一次性繳足到位;②兩名股東及以上有限責任公司,3萬元人民幣;③股份有限公司,500萬元人民幣;④上市公司最低3000萬。2024年最新的注冊資金的規定主要是依據新公司法的規定,希望上面的介紹可以幫助大家。
法律客觀:
2024年公司注冊資金新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有另行規定的以外,取消了關于公司股東(發起人)應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在五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轉而采取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并記載于公司章程的方式。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除對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有另行規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分別應達3萬元、10萬元、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以及貨幣出資比例。簡化登記事項和登記文件。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出資額、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不需要提交驗資報告。2024年公司注冊要準備的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2、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3、法人股東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及其復印件;4、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證明;6、代理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7、住所使用證明。注:住所使用證明材料的準備,分為以下三種情況:(1)若是自己房產,需要房產證復印件,自己的身份證復印件;(2)若是租房,需要房東簽字的房產證復印件,房東的身份證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和租金發票;(3)若是租的某個公司名下的寫字樓,需要該公司加蓋公章的房產證復印件,該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還有租金發票。以上便是2024年工資注冊資金的新規定,放款了公司注冊資本的限制。
公司注冊資金新規定是
法律主觀:
成立公司,公司注冊的時候對于公司的注冊資金一定要清楚,同時也要及時關注最新政策。一、公司注冊資金新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有另行規定的以外,取消了關于公司股東(發起人)應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在五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轉而采取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并記載于公司章程的方式。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除對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有另行規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分別應達3萬元、10萬元、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以及貨幣出資比例。簡化登記事項和登記文件。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出資額、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不需要提交驗資報告。二、注冊公司的流程1、核名:到工商局去領取一張“企業(字號)名稱預先核準申請表”,填寫你準備取的公司名稱,由工商局上網(工商局內部網)檢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沒有重名,就可以使用這個名稱,就會核發一張“企業(字號)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2、租房:去專門的寫字樓租一間辦公室。租房后要簽訂租房合同,并到房管局備案。3、編寫“公司章程”:章程需要由所有股東簽名。4、刻私章:(全體股東)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個私章,給他們講刻法人私章(方形的)。5、到會計師事務所領取“銀行詢征函”:聯系一家會計師事務所,領取一張“銀行詢征函”(必須是原件,會計師事務所蓋鮮章)。6、注冊公司:到工商局領取公司設立登記的各種表格,包括設立登記申請表、股東(發起人)名單、董事經理監理情況、法人代表登記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記表。填好后,連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產證復印件一起交給工商局。大概15個工作日后可領取執照。7、憑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公司,去刻公章、財務章。后面步驟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財務章。8、辦理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憑營業執照到技術監督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需要3個工作日。9、辦理稅務登記:領取執照后,30日內到當地稅務局申請領取稅務登記證。一般的公司都需要辦理2種稅務登記證,即國稅和地稅。辦理稅務登記證時,一般必須有一個會計,因為稅務局要求提交的資料其中有一項是會計資格證和身份證。當然,可以請一個代理記賬公司代理會計賬務。10、去銀行開基本戶:憑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國稅、地稅正本原件,去銀行開立基本帳號。11、申請領購發票:如果你的公司是銷售商品的,應該到國稅去申請發票,如果是服務性質的公司,則到地稅申領發票。以上就是公司注冊資金新規定,主要是公司注冊是不需要最低注冊資金的,實行認繳資本制。
法律客觀:
《公司法》
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注冊公司對注冊資金要求
公司注冊資金要求按不同分類:
1、大陸
國家對企業注冊資金最低限額的規定是:生產性公司的注冊資金不得小于3萬元,以批發業務為主的商業性公司的注冊資金不得小于3萬元,以零售為主的商業性公司的注冊資金不得小于3萬元。
2、香港
注冊資本代表公司集資能力。此外,注冊資本亦可視為股東對公司未來債務的承諾,注冊資本越大,公眾對公司的信心越大。
香港公司注冊資金最低是HKD1萬,不需要實際到位,不用驗資,注冊資金可以增加,不過要繳納政府注冊資金登記費(1/1000),如注冊資金HKD100萬,就要繳納政府HKD1000的登記費.如注冊資金HKD1W,就是分為1W股, 每股1元。
3、個人獨資
個人獨資企業不設注冊資本,屬于無限公司的范疇,設立該公司是可以去不用進行驗資就可以辦理公司登記手續。
4、外資公司
不涉及行業,有限公司分為兩類,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這兩種外資公司需要滿足下列對注冊資金的要求。有限責任外資公司注冊資本不得少于3萬元人民幣(外幣可以按匯率結算)外資的股份有限公司則注冊資本不得少于500萬元人民幣(外幣可以按匯率結算)。
5、最低標準
公司法規定:一人有限公司注冊資金最低十萬元人民幣,兩人以上有限公司注冊資金最低三萬元人民幣。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公司注冊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