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過錯責任8種情形背誦口訣(過錯推定責任8種情形)
雇主責任是無過錯責任嗎
法律主觀:
一、什么是無過錯責任
無過錯責任指依據法律規定,在某些情況下,行為人的行為與受害人的損害之間有因果關系,不論行為人對損害后果是否存在過錯,均應承擔民事責任的一種歸責原則。
二、 適用無過錯責任的 8 種情形分別是什么
1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的,監護人承擔無過錯責任。
2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致人損害的,用人單位承擔無過錯責任。
3 、提供個人勞務一方因勞務致人損害的,接受勞務一方承擔無過錯責任。
4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和銷售者承擔的不真正連帶責任,為無過錯責任銷售者具有過錯的,承擔最終責任 ; 銷售者無過錯的,生產者承擔最終責任。
5 、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之間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承擔無過錯責任。
6 、因環境污染致人損害的,污染者承擔無過錯責任。
7 、 高度危險責任 中,從事高度危險作業者,高度危險物品的經營者、占有人承擔無過錯責任。
8 、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無過錯責任 ( 但動物園承擔過錯推定責任。
三、 無過錯責任原則 有哪些規定
1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規定:行為人損害他人民事權益,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2 、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損害的發生既不是加害人的故意也不是受害人的故意和第三人的故意造成的,但法律規定由加害人承擔民事責任的一種特殊歸責原則;它是一種基于法定特殊侵權行為的歸責原則,其目的在于保護受害人合法權益,有效彌補受害人因特殊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損失。
3 、它與過錯責任原則、公平責任原則共同構成現代司法制度中侵權民事責任的三大歸責原則。
4 、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的時候,不考慮行為人是否存在過錯都推定其有過錯,那么就需要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而在適用該原則的時候,必須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適用,也就是說不能隨意擴大或者縮小其適用范圍。不過也要注意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的時候,也存在免責的情況,但此時免責的條件由法律規定。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無過錯責任原則9種情形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的,監護人承擔無過錯責任2、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致人損害的,用人單位承擔無過錯責任3、提供個人勞務一方因勞務致人損害的,接受勞務一方承擔無過錯責任4、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和銷售者承擔的不真正連帶責任,為無過錯責任銷售者具有過錯的,承擔最終責任;銷售者無過錯的,生產者承擔最終責任5、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之間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承擔無過錯責任6、因環境污染致人損害的,污染者承擔無過錯責任7、高度危險責任中,從事高度危險作業者,高度危險物品的經營者、占有人承擔無過錯責任8、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無過錯責任(但動物園承擔過錯推定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 【監護人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無過錯責任8種情形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二)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三)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四)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五)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六)因污染環境、破壞生態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七)從事高度危險作業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八)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條,因污染環境、破壞生態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六條,從事高度危險作業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過錯推定責任記憶口訣
過錯推定的情形:醫院(園)掛危井,無木堆!
口訣解釋: 醫:醫院,一共有三種情形,即醫院違法法律啊診療規范之類的給患者帶來損害, 院:園的諧音,動物園動物致害; 掛:懸掛物,即構筑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墜落致害 井;窨井,即地下挖掘等作業 無: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受害 木;林木折斷致人損害 堆:堆放物倒塌致人損害 無過錯責任適用情形:單肩(監)勞動機,倒還高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