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糾紛無過錯責任原則(侵權糾紛)
在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體系中,居核心地位的是無過錯責任原則,是否正確?
【錯誤】
《侵權責任法》第6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薄睹穹ㄍ▌t》第106條第2款規定:“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侵犯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庇纱丝梢?過錯責任原則才是侵權責任歸責體系中的主要原則。
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的歸責原則
法律分析: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有過錯原則、無過錯原則。提供勞務者受到侵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責任,適用無過錯原則。個人提供勞務受到侵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提供勞務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提供勞務一方損害的,提供勞務一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請求接受勞務一方給予補償。接受勞務一方補償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過錯侵權責任和無過錯侵權責任區別
法律主觀:
過錯侵權責任是指行為人只對其主觀上有過錯的不履行義務的違法行為承擔民事責任;無過錯侵權責任是指無論行為人對于損害后果的發生有無過錯,都應當承擔責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侵權責任中的無過錯責任情形
法律主觀:
1.一般情形。《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 侵權責任 的,依照其規定?!?2. 監護人 責任的一般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3.委托監護侵權中監護人的責任?!睹穹ǖ洹返谝磺б话侔耸艞l:“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監護人將監護職責委托給他人的,監護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受托人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4.用人單位責任?!睹穹ǖ洹返诹l:“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 民事責任 。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钡谝磺б话倬攀粭l第一款:“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5.勞務用工單位責任?!睹穹ǖ洹返谝磺б话倬攀粭l第二款:“ 勞務派遣 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6.個人勞務責任中接受勞務一方的侵權責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第一款第一分句:“個人之間形成 勞務關系 ,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7.幫工人在幫工活動中致人損害的責任?!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無償提供勞務的幫工人,在從事幫工活動中致人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承擔賠償責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幫工人追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8.產品生產者的產品責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9.產品銷售者的產品責任?!睹穹ǖ洹返谝磺Ф倭闳龡l第一款:“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說明: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銷售者承擔的責任和生產者承擔的責任一樣,都是嚴格責任。只要產品在離開經銷鏈之時存在缺陷,受害人選擇要求銷售者承擔責任的,銷售者即應承擔全部責任;選擇主張生產者承擔責任的,生產者也應承擔全部責任。) 10.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 交通事故 的侵權責任?!睹穹ǖ洹返谝磺Ф倭惆藯l:“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說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 證據 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11.醫療產品責任、輸入不合格的血液致害責任?!睹穹ǖ洹返谝磺Ф俣龡l:“因藥品、消毒產品、醫療器械的缺陷,或者輸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損害的,患者可以向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生產者、血液提供機構請求賠償,也可以向醫療機構請求賠償。患者向醫療機構請求賠償的,醫療機構賠償后,有權向負有責任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生產者、血液提供機構追償。” 12. 環境污染 、生態破壞責任的一般情形?!睹穹ǖ洹返谝磺Ф俣艞l:“因污染環境、破壞生態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13.第三人過錯環境侵權中侵權人的責任?!睹穹ǖ洹返谝磺Ф偃龡l:“因第三人的過錯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被侵權人可以向侵權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侵權人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14.高度危險責任的一般情形?!睹穹ǖ洹返谝磺Ф偃鶙l:“從事高度危險作業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15.民用核設施、核材料致害責任?!睹穹ǖ洹返谝磺Ф偃邨l:“民用核設施或者運入運出核設施的核材料發生核事故造成他人損害的,民用核設施的營運單位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戰爭、武裝沖突、暴亂等情形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責任?!?16.民用航空器致害責任?!睹穹ǖ洹返谝磺Ф偃藯l:“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損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經營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責任?!?17.占有、使用高度危險物致害責任?!睹穹ǖ洹返谝磺Ф偃艞l:“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劇毒、高放射性、強腐蝕性、高致病性等高度危險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擔責任。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重大過失的,可以減輕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責任。” 18.高度危險作業致害責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條:“從事高空、高壓、地下挖掘活動或者使用高速軌道運輸工具造成他人損害的,經營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擔責任。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重大過失的,可以減輕經營者的責任。” 19.遺失、拋棄高度危險物致害責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一條:“遺失、拋棄高度危險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所有人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將高度危險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有過錯的,與管理人 承擔連帶責任 ?!?20.非法占有高度危險物致害責任?!睹穹ǖ洹返谝磺Ф偎氖l第一分句:“非法占有高度危險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擔侵權責任?!?21.高度危險場所安全保障責任?!睹穹ǖ洹返谝磺Ф偎氖龡l:“未經許可進入高度危險活動區域或者高度危險物存放區域受到損害,管理人能夠證明已經采取足夠安全措施并盡到充分警示義務的,可以減輕或者不承擔責任。”(說明:從責任承擔角度講,本條是關于管理人符合相應構成要件時承擔責任的規定,類似于 過錯推定責任 的表述。但從另一角度講,本條實際上是關于高度危險責任抗辯事由的規定,是對《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六條有關高度危險責任一般條款的補充,并未改變其適用無 過錯責任原則 的一般規則。) 22.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的一般情形?!睹穹ǖ洹返谝磺Ф偎氖鍡l:“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23.違反規定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責任?!睹穹ǖ洹返谝磺Ф偎氖鶙l:“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造成的,可以減輕責任。” 24.禁止飼養的危險動物致害責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條:“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25.遺棄、逃逸的動物致害責任?!睹穹ǖ洹返谝磺Ф偎氖艞l:“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動物原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26.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致害責任?!睹穹ǖ洹返谝磺Ф傥迨畻l:“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侵權責任無過錯責任如何認定?
侵權責任無過錯責任認定:原告只需要證明侵權行為、損害事實、侵權行為與損害事實有因果關系即可認定侵權責任,侵權人主觀上是否有過錯不影響侵權責任的認定,在所不問。無過錯責任必須有法律的明文規定否則不得適用,只能適用一般的過錯歸責原則。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過錯推定和無過錯侵權責任的區別
無過錯侵權和過錯推定的區別:
1.無過錯責任原則不以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作為其承擔民事責任的充分必要條件;而推定過錯責任仍以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作為其承擔民事責任的理由或標準,因而它仍屬于過錯責任的范疇,是過錯責任原則適用的一種特殊形式。
2.在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時,行為人一般不能以自己無過錯而主張抗辯。由于無過錯責任并非絕對責任,行為人也可基于法律規定的特別事由而主張抗辯,從大多數國家的立法和規定來看,一般只承認不可抗力和受害人重大過錯作為其法定抗辯事由,而不承認受害人的一般過失和意外事件作為其抗辯事由;而推定過錯責任,由于采取了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加害人只要舉證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就可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對加害人的抗辯事由沒有任何限制。
二、
過錯推定原則適用于哪些情形
過錯推定原則適用于如下情形:
1.共同危險行為致人損害責任。
2.雇員、法人工作人員職務行為致人損害責任。
3.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責任。
4.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損害責任。
5.醫療損害責任。這是因為醫療事故是侵權責任與違約責任的竟合,具有較強的技術性和專業性,如果適用一般過錯責任原則,勢必使受害人一開始就處于十分不利地位。
三、
醫院醫療是過錯責任還是過錯推定責任嗎
找法網提醒您,醫院醫療可以適用于過錯責任原則也適用于過錯推定責任原則的,如果是適用于過錯推定責任原則的話就需要采用舉證倒置了。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1.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范的規定;
2.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3.偽造、篡改或者銷毀病歷資料。
我國侵權法中產品責任的歸責原則是什么
關于產品責任歸責原則的類型主要包括: 過錯責任原則、過錯推定責任原則、嚴格責任原則、無過錯責任原則與絕對責任原則。
(一)過錯責任原則, 是指追究致損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其主觀上存在過錯為前提條件,無過錯即無責任。適用這一原則,損害賠償的構成要件包括(1) 產品提供者有過錯;(2) 產品使用者或他人因使用產品而受到人身傷害、財產損失;(3)過錯的存在與人身傷害、財產損失之間存在因果關系。依據過錯責任原則的宗旨,作為受害者將要負擔起所有的舉證責任,證明以上三個要件全部成立,才存在獲得損害賠償的可能性。
過錯責任原則在適用過程中的弊端是顯而易見的。
(二)過錯推定責任原則, 即采?。⑴e證責任倒置"的方式,由生產者或銷售者提供合理的抗辯事由以證明自己在制造、銷售產品的過程中不存在過錯。若被告不能證明自己無過錯,便推定其有過錯。這樣一來,原告只需證明所受損害是因使用被告提供的產品所致即可,而不必再去證明產品提供者存在過錯。
(三)嚴格責任原則, 是指只要產品存在缺陷并對消費者或使用者具有不合理的危害,且因此使其人身或財產遭受損害,無論加害人主觀上是否具有過錯,均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與過錯責任原則、過錯推定責任原則相比,嚴格責任原則具有先進性。
(四)無過錯責任原則, 是指因產品缺陷造成的損害發生以后,不考慮行為人主觀是否有過錯,只要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行為人即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無過錯責任原則已經不以“過錯”的存在做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前提了,在抗辯事由上也更加嚴格,僅以受害人故意與第三人行為作為免責條件。
關于無過錯責任原則與嚴格責任原則之間的關系,多數學者認為二者是相同的,但我認為還是應當將二者加以區別。嚴格責任這個概念產生于英美法系,無過錯責任這個概念為大陸法系國家常用。王利明教授在其著作《侵權行為法歸責原則研究》中認為:嚴格責任不同于無過錯責任,…無過錯責任都以保險的存在為前提的;而在嚴格責任中,并不一定要考慮一方是否有投保的事實。所以,英美法學者也大都將嚴格責任和無過錯責任區別開來[1]。足以表明嚴格責任并不是無過錯責任[2]。
無過錯責任的基本宗旨是要體現“對不幸損害之合理分配”[3],這與產品責任保險是緊密相連的,產品責任保險對促進生產,提高產品質量,轉嫁風險,保護消費者利益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
(五)絕對責任原則, 是指法定的責任,不需要考慮被告注意的程度或已經采取的預防措施,也不需要提供有關過失的證據,只要有法律規定應予防止的損害發生,就必須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