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性疾病不屬于不可抗力原因(突發疾病是否屬于不可抗力)
疾病屬于不可抗力嗎
疾病不屬于不可抗力,因為疾病不屬于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因此因為疾病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比如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
一、構成不可抗力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1、不能預見不能預見指的對事件的發生不可預見。這里的不可預見指的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也無法預見到的”。而不能依據當事人自身是否預見到了事件的發生來確定。例如,打鉆孔樁的時候,在20米深處遇到一塊孤立的巖石,使得鉆孔無法進行,造成了損失。該事件可以稱為不可預見,因為再有經驗的承包商也無法預見到這里會存在一塊孤立的巖石。
2、不能避免不能避免指的是即使當事人預見到了該事件的發生,但是也無法制止其發生。例如,盡管當事人收到了地震的預報,但是也無法避免地震的發生,這就是無法避免。如果事件通過當事人的努力是可以不發生的,即使發生了也不能構成不可抗力。
二、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哪些
1、重大的自然災害。如重大的地震、海嘯、臺風 、海浪、洪水、蝗災、風暴、冰雹、沙塵暴、火山爆發、山體滑坡、雪崩、泥石流等。08年發生在我國四川汶川的大地震,就屬于這種類型。
2、重大的社會非正常事件。這類事件往往指社會異常的、突發的事件,既非自然災害,也不屬于政府行為,如戰爭、武裝沖突、罷工、騷亂、暴動等。這些事件雖然是人為的,但對局外的民事關系的當事人而言,這些事件則是既不能預見也不能避免與克服的,因此屬于不可抗力。
3、有些情況下,政府行為對民事當事人民事活動的影響,類似于不可抗力,應當比照不可抗力處理。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發生應當屬于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
新冠肺炎疫情作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符合不可抗力的基本特征。民法典規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2020年疫情期間,全國人大法工委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對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當事人來說,屬于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屬于法定的免責事由。其構成需要滿足外部客觀因素、不可預見因素、不可避免因素以及非正常因素的特征。諸如地震、臺風、洪水、海嘯等自然現象,以及如戰爭等社會現象,屬于通常意義上的不可抗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一百八十條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我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發生突然,為了保護公眾健康,政府按照甲類傳染病的標準采取了相應疫情防控措施。企業停產停工,居民居家隔離,從其產生和形成的突發性、傳播和影響的廣泛性及控制和阻斷的艱巨性來看,新冠肺炎疫情確屬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屬于不可抗力,但仍需結合具體民商事糾紛個案案情來綜合判斷是否可以免責。
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一)》,人民法院審理涉疫情民事案件,要準確適用不可抗力的具體規定,嚴格把握適用條件。當事人主張適用不可抗力部分或者全部免責的,應當就不可抗力直接導致民事義務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影響而產生的合同糾紛案件,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在適用法律時,應當綜合考量疫情對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不同案件的影響,準確把握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與合同不能履行之間的因果關系和原因力大小,按照以下規則處理:
1.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法適用不可抗力的規定,根據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的影響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當事人對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損失擴大有可歸責事由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當事人主張其盡到及時通知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舉證責任。
2.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僅導致合同履行困難的,當事人可以重新協商;能夠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切實加強調解工作,積極引導當事人繼續履行。當事人以合同履行困難為由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繼續履行合同對于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其請求變更合同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價款數額等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案件實際情況決定是否予以支持。合同依法變更后,當事人仍然主張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當事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三、綜上所述,新冠肺炎疫情雖符合不可抗力的特征,但在各個法律關系中能否作為民事免責事由,還需根據個案具體分析,不能一概地將疫情作為免責事由。只有在當事人充分證明以最大謹慎和最大努力仍不能防止疫情對合同履行的影響,且各種方式均不能履行的情況下,才能認定存在合同履行障礙,適用不可抗力的規定,繼而達到免責的目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條 不可抗力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重大疾病屬于不可抗力因素嗎
法律分析:重大疾病在一般情況下不屬于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分為二種,一種是自然因素的不可抗力,一種是人為因素的不可抗力。自然因素的不可抗力包括:地震、水災、旱災等。二.人為因素的不可抗力分為兩小類:1、政治性事件;如戰爭、政府禁令;2、社會性事件:比如暴動、暴亂、罷工等,所以一般情況疾病不屬于不可抗力范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九十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五百九十二條 當事人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疾病屬于不可抗力嗎
疾病不屬于不可抗力,因為疾病不屬于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因此因為疾病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比如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
不可抗力是不包括疾病的,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主要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不可抗力的情形有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社會突發事件等,自然災害比如如臺風、洪水、冰雹等。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主要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不可抗拒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1、自然災害、如臺風、洪水、冰雹;
2、政府行為,如征收、征用;
3、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
不可抗拒在我國《民法典》上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民法上,疾病是否屬于不可抗拒的事由?
民法上,疾病不屬于不可抗拒的事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一百五十三條 本法所稱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所謂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訂立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
1、自然災害、如臺風、地震、洪水、冰雹;
2、政府行為,如征收、征用;
3、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三方面。
注意問題
1、合同中是否約定不可抗力條款,不影響直接援用法律規定;
2、不可抗力條款是法定免責條款,約定不可抗力條款如小于法定范圍,當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規定主張免責;如大于法定范圍,超出部分應視為另外成立了免責條款;
3、不可抗力作為免責條款具有強制性,當事人不得約定將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責事由之外。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一百零七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零八條 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第一百零九條 因防止、制止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的財產、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害人承擔賠償責任,受益人也可以給予適當的補償。
第一百一十條 對承擔民事責任的公民、法人需要追究行政責任的,應當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對公民、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不可抗力因素
你覺得什么情況下屬于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就是某些遇到的事情是你無法預料到的,但是他還是會發生你無法阻止,小時候我家養了一只大金毛,我根本不知道我媽媽想把它送人,然后有一次我回家發現它不見了的后來我才知道被我媽媽送人了,這個情況是我無法預料到也是我無法阻止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