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產物權請求權的訴訟時效(動產物權返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
請求權適用訴訟時效規定的是
法律分析: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債權請求權當然適用于訴訟時效,但與物權相關的請求權包括哪些,是否都可以適用于訴訟時效,則應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首先,物權確認請求權不適用于訴訟時效。其次,特權轉移登記請求權則分兩種情況:(1)特殊動產不適用于訴訟時效,此種情況下,實質上為消除危險請求權,以保證占有與權屬的一致性;(2)不動產若交付占有,則體現為物權期待權,不適用于訴訟時效,但若未交付占有,則仍然屬于債權請求權,當然適用于訴訟時效。最后,對于物權請求權,分三種情況:(1)排除妨害請求權(妨害除去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2)消除危險請求權(妨害預防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3)返還原物請求權,若是普通動產則適用訴訟時效,若是特殊動產或已登記的不動產則不適用訴訟時效,若是未登記的不動產則可以考慮適用訴訟時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條 為了保證刑法的正確實施,懲罰犯罪,保護人民,保障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維護社會主義社會秩序,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證準確、及時地查明犯罪事實,正確應用法律,懲罰犯罪分子,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積極同犯罪行為作斗爭,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 職權原則 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準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除法律特別規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嚴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為什么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不適用訴訟時效
法律分析:因為物權是一種對世權,有要求他人不得加以侵害的權利。根據最高院關于訴訟時效的司法解釋的規定,訴訟時效適用于債權請求權,對于物權中的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消除危險是物權本身的權能,不宜對它做時效約束其本身的屬性,但是由于物權被侵害導致的請求權,如損害賠償請求權適用訴訟時效的法律規定,所以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不適用訴訟時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條 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物權訴訟時效
物權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一般只有三年。
【法律分析】
物權請求權是指物權人在其物被侵害或有可能遭受侵害時,有權請求侵害人返還原物、恢復原狀、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排除妨害。物權請求權是保護物權的一項專門的制度,是相關法律上的一項獨立請求權制度。1、返還原物請求權應就動產和不動產加以區別對待,在社會生活中,動產一般是以交付為所有權變更的手段,而不動產則需以變更登記為公示方法。2、排除妨害、停止侵害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物被他人以占有以外的其它非法方式妨害的,物權人可以行使這兩種請求權,實踐中,有的妨害是一次完成的,如非法占有他人通道,而有的妨害具有持續性,如持續排放污染物造成他人受損。3、共有人對共有物的分割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共有是指多個權利人對一物享有共同的所有權,特點是強調主體的復合性和客體的單一性,其本身并非所有權的特殊類型,而只是所有權的一種表現形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物權是否適用訴訟時效
法律分析:物權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民法總則》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一百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