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死亡債務要子女還嗎(父親死亡債務要子女還嗎民事訴訟時效)
父母過世欠債子女要還嗎
父母欠債子女不需要償還,一般父母所欠的債務應當由其自行償還,子女不需要承擔代替償還的責任,但是如果父母去世,子女繼承了遺產的,則需要在繼承的遺產范圍內償還其父母的債務。
父債子償屬于道德范疇,我國法律上是沒有規定父母的生前債務子女必須承擔償還義務的。
但如果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那么在遺產繼承的時候需要先清償完父母生前的債務和應繳納的稅款之后,法定繼承人再去繼承剩下的財產。如果子女選擇放棄繼承父母的遺產,那么就可以不承擔償還父母生前債務的責任。
如果債務人死亡,應該怎么追回欠款?
欠款人死亡,債權人的救濟途徑有:
1.債權人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追償。根據法律規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遺產中償還死者生前所欠的債務,原則上應從死者遺產中償還。繼承人在繼承死者遺產的同時,也負有清償債務的義務。除非繼承人放棄繼承權,那么死者生前的債務應由其他繼承人負責償還。因此,可以要求死者的繼承人及家庭成員在繼承的財產范圍內清償死者債務。
綜上所述,一般情況下兒子死了父母是沒有義務替兒子還債的。但如果兒子屬于未成年人或者兒子過世父母繼承了一定的遺產的話,則就需要替兒子償債。如果借款人未成年,監護人有義務償還其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父親去世了,留下的債務,兒子需要還嗎
法律分析:要看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限定在父母遺產范圍內清償和與子女主張繼承權相聯的原則,如果子女放棄繼承權,則不償還債務,主張繼承權則連同債務一并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父親死了債務要兒子還嗎
法律主觀:
一、子女欠債,若子女為未成年,父母作為子女合法 監護人 有代替償還 債務 的法定義務。 二、子女若是年滿18歲的成年人,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責任人,對自己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和相應后果,父母沒有義務替成年子女償還債務。 三、子女死亡,父母作為合法 繼承人 ,在 繼承 完畢死者遺產之后,承擔遺產價值以內債務的清償責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父親欠錢死后 子女有義務償還嗎
子女沒有義務替父母債。但如果子女繼承父母的遺產的,則以繼承的遺產為限,要對父母的債務承擔清償的責任,否則除自愿償還外,父母的債務子女不需要償還。法定的子女必須幫助父親還債的情形下列四種:
1、如果是子女繼承了父親的遺產,子女就有義務幫助父親償還其在世時所欠下的債務。償還債務的范圍以子女分配父親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超出該實際價值的部分,子女不承擔清償責任。子女作為繼承人明確表示放棄繼承、受遺贈人表示放棄受遺贈的,他們對父親作為被繼承人生前所負的債務不承擔清償責任。
2、父親所欠巨額債務,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且父親與兒子住在一起。
3、父親本人已經欠債,但還是將其他財產轉移到了兒子名下。這時兒子有義務用這筆財產幫父親還債。
4、子女沒有其他收入來源,但名下卻有來源不明的財產,經債權人申請查明,該財產為父親轉移而來。
債務人死亡其債務應當誰承擔?
1、債務人死亡的,其遺產繼承人應當以其繼承的遺產為限為被繼承人償還債務;
2、沒有遺產的,如果債務有保證人的,應當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3、如果該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人死亡后應當由其配偶承擔債務。
4、如果沒有以上情形的,債權債務消滅,不需要再還。
綜上所述,債務人死亡,其生前所負的債務,以其遺產進行償還,償還的范圍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超出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受限制。但是如果債務人的法定繼承人不愿償還,那么債權人的債權在使用債務人遺產償還后不足部分或者債務人無遺產可以償還,債權人的債權或債權不足部分將徹底消滅,無法得到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被繼承人稅款、債務清償的原則】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條
【清償被繼承人稅款、債務優先于執行遺贈的原則】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條
【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時稅款和債務的清償】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的,由法定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法定繼承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以所得遺產清償。
父親欠債死后子女要還嗎
都說父債子還,但是現在這樣的說法是否合法呢,父親死后欠了債需要兒女還嗎,一般是怎樣規定的,父親死后遺產應該如何繼承呢,死后別人欠的錢還能不能要回來呢,我通過你的問題帶來了以下的法律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父親欠債死后子女要還嗎
我國法律沒有父債子還這種規定的。也就是子女沒有義務給父親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除非子女繼承了父親的遺產,那么同時是繼承他的債務的,這時候就有義務返還了。
繼承人需要償還被繼承人的債務嗎
繼承人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繼承遺產就須繼承債務,即父母死后子女繼承了其遺產的,需要在遺產價值范圍內還債。子女的個人財產不用來還債,或者是接受了父親的饋贈導致父親無非償還債務,也須代替父親償還債務。另外法律明文規定對于賭債是不予以承認的,如果只有欠條未標明是賭債,那么這個欠條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是成立的。
父親在世,子女如果已經有自己的獨立經濟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財產。一般父親欠的債,子女沒有必須償還的的義務。但是子女有贍養父親的義務。
如果父親是正常的,不得不欠的債,如:因為父親疾病欠債,修理自己居住房屋,生活費的欠債等債務,子女協助父親還債,責無旁貸。如果是父親不應該欠其他債務,如賭債等,子女不必要為父親還債,還要幫助父親戒賭。賭債也不必償還的。這要看父親欠債務的原因,來確定是否為父親還債。
如果父親去世了,一般都是看父親的遺產份額多少,先還父親欠債,然后法定繼承人再繼承父親的遺產。是否子女還父親的債務,視具體情況而定。
按照現代的法學理論,父與子是兩個獨立的民事主體,不因血緣關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債與其子無關。按照我國繼承法的有關規定,繼承遺產應償還被繼承人生前所欠債務,但應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出部分,繼承人不負償還義務。從這個意義上說,“父債子還”在法律上是沒有依據的。
如果兒女繼承了父親的遺產那就由兒女償還,但是如果不由兒女繼承那么兒女就可以不還,一般父親欠的債,子女沒有必須償還的的義務,但是子女有贍養父親的義務,以上就是對你提出的問題的回答,
父親借款,但是死亡了,兒子要還嗎
父親的債務兒子是沒有義務償還的。
1、我國的法律也沒有父債子償這種規定。因為父親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獨立個體,其能夠自己承擔民事責任,別人沒有義務替其承擔,所以父親欠的債由其自己償還,兒子沒有償還的義務。
2、如果父親去世了,兒子繼承了父親的遺產的,此時兒子則需要以繼承的遺產價值為限對父親的債務承擔償還責任,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兒子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但是如果兒子放棄繼承的,對父親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繼承人繼承財產是需要負擔繼承財產份額范圍內的債務的,根據繼承方式不同,承擔的方式也不同。
繼承人償還債務的原則
1、限定繼承的原則。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債務的清償只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不負清償責任;
2、保留特定繼承人遺產份額的原則。在清償被繼承人債務時,即使遺產的實際價值不足以清償債務,也應當為需要特殊照顧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適當的遺產,以滿足其基本生活需要;
3、清償債務優于執行遺贈的原則。在遺贈和清償債務的順序上,清償債務優先于執行遺贈。只有在清償債務后,還有剩余遺產時,遺贈才能得到執行。如果遺產已不足以清償債務,則遺贈就不能執行。
合同關系只能發生在特定的合同當事人之間,只有合同當事人一方能夠向合同的另一方基于合同提出請求或提起訴訟。
綜上所述,父親欠下的債務兒子是沒有義務償還,但是如果兒子因為孝順而愿意為父親償還債務,那么法律也是允許的。例外情況是,如果父親去世并留下兒子繼承的繼承權。然后兒子應該在繼承范圍內為了繼承而解決他父親的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條
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條
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的,由法定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法定繼承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以所得遺產清償。
父親過世欠的錢兒子有義務還嗎
如果父親過世時留下了欠債,兒子在法律上并沒有直接的還債義務。
根據規定,父親去世后,其債務應當由遺產承擔,如果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那么債務將被繼承人按照繼承份額分攤。因此,如果兒子作為繼承人,繼承了父親留下的財產,那么他需要承擔按繼承份額分攤的債務責任。如果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那么兒子不需要直接承擔債務。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兒子曾經為父親的債務提供過擔保,那么兒子就有可能需要承擔債務的還款責任。此外,如果兒子作為法定繼承人放棄了繼承權,那么他也就不需要承擔債務的責任。
當父親過世時留下欠債,應該采取以下措施進行處理:
1、梳理債務情況:了解父親欠債的類型、數額、債權人等情況,確定債務的具體情況和數額,以便后續處理;
2、確定債權人:確定父親欠債的債權人,便于后續進行債務協商和處理;
3、債務協商:與債權人協商,盡量達成債務還款的共識。如果父親留下的遺產足以清償債務,可以直接將遺產用于清償債務;如果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可以與債權人協商債務分期還款等方式;
4、尋求法律幫助:如果債權人不同意協商或者協商無法達成一致,可以尋求法律幫助。可以向律師咨詢,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債務的處理方式。
綜上所述,在父親去世后,兒子需要了解父親留下的遺產情況,以確定是否需要承擔債務責任。如果有疑問或者需要幫助,可以咨詢相關法律專業人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
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父親欠債死了之后要子女還嗎
1、一般情況下,父親所欠的債,兒子都是沒有義務進行償還的。但如果兒子出于孝道而替父親清償債務的話,那么法律也是允許的。
2、例外的是,如果父親去世,留下遺產給兒子繼承的話。那么兒子就應該在繼承遺產的范圍內,替父親清償生前的債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父親欠債死后子女要還嗎
父親欠債死了子女不需要還借款,我國法律沒有父債子還這種規定的。也就是子女沒有義務給父親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除非子女繼承了父親的遺產,那么同時是繼承他的債務的,這時候就有義務返還了。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繼承法》將于2024年12月31號失效)。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