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人死亡后抵押財產的處理(抵押人死亡后抵押財產的處理程序)
抵押人死亡后抵押權是否消滅
該情況的抵押權不會消滅。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抵押權人死亡的,如果主債權沒有消滅,則抵押權也沒有消滅,不能解押,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以自己有權處分的財產進行抵押的,債務人沒有按時償還自己債務的時候,債權人可以對抵押財產優先受償。
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抵押人死亡如何處理
如果自己要把房產抵押出去的話,這個時候需要和對方簽訂抵押合同,在抵押的時候自己就死亡了的話,這個時候自己錢還沒有還完,應當如何進行處理呢?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以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抵押人死亡如何處理
申請房產抵押的借款人在還未還清貸款期間死亡,銀行有權要求繼承人在貸款人的遺產范圍內承擔責任。借款人的遺產要用于償還貸款。遺產被繼承的,繼承人要在繼承的份額內承擔還款責任。按《民法典》的規定,繼承人完全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其次,如果該貸款為夫妻共同債務的話,其配偶有義務還款。
第三,若繼承人無力還款,或不愿意還款,貸款擔保人要依法承擔還款責任。由擔保人來承擔償還銀行貸款責任,若擔保人無法償還將承擔民事責任。
銀行起訴的話,會更愿意起訴擔保人,擔保人若還不起,銀行可申請執行擔保人的財產。擔保人的子女沒有義務替其還款。銀行的借貸及保證合同有效,另外也要分清擔保責任是連帶擔保還是一般保證。
如果借款人在申請貸款時,他的親屬或是其他第三方與貸款機構簽訂了連帶還款責任合同,那么在借款人長期欠款的情況下,貸款機構會要求擔保人履約擔保義務,承擔連帶還款責任,償還余下所剩欠款。
在沒有任何第三方做擔保的情況下:
1 如果借款人選擇了房屋抵押貸款方式,那么逾期時間達到了半年左右的時點,貸款機構一般會向法院提起房屋拍賣的訴訟請求,所獲得的拍賣款項將優先用于清償欠款;如果還有剩余,那就可以做為遺產繼承。利息與貸款人去世與否無關,正常承擔;
2 如果是死者家屬代為還款的話,那么在貸款全部償清之后,其家屬便能辦理房屋抵押解除登記手續,進而保住房屋。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對于抵押出去這個時候一般都是要還款的,如果死亡之后的話,一般銀行會要繼承人進行繼續還款,這個主要是按照對方繼承的遺產范圍內進行確定的,
抵押人去世后抵押權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
抵押權人死亡的,其繼承人可以按照抵押合同實現債權。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清償的,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格出售抵押物;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后,價格超過債權金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債務人死亡后,繼承人準備繼承抵押財產的。繼承人協商一致,到公證處辦理遺產分割公證手續,到抵押銀行辦理相關手續。債務人繼承人放棄繼承的,辦理抵押的銀行應當按照約定向法院起訴債務人繼承人。法院判決生效后,拍賣抵押財產,償還銀行貸款,支付訴訟費用,剩余部分返還繼承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條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抵押人去世,抵押權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民法典規定,抵押權和主債權同時存在,所以抵押權人去世后,債權未消滅的,抵押權還存在,由繼承人繼承抵押權,如果繼承人放棄抵押權的,可以到登記機關解除抵押登記,抵押權就會解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擔保物權消滅:
(一)主債權消滅;
(二)擔保物權實現;
(三)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
(四)法律規定擔保物權消滅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