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夫妻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規定,夫妻間的權利和義務包括( )。
【答案】:A、B、C、D
夫妻間的權利義務
(1)姓名權(B正確)
(2)職業、學習和社會活動自由權(A正確)
(3)日常家事代理權(D正確)
(4)扶養的權利義務
(5)繼承權(C正確)。E屬于夫妻財產制。
夫妻的權利與義務
法律主觀:
夫妻間的義務:夫妻之間有相互扶養的義務,夫妻之間有計劃生育的義務,夫妻之間對孩子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夫妻間的權利:夫妻對家庭共同財產享有同等的所有權和平等的處分權,夫妻之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條 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條 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
合法夫妻的權利和義務
法律分析:權利:
一、夫妻雙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
二、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三、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夫妻雙方發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與相對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四、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五、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法律規定范圍內的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義務:
一、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二、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三、償還夫妻的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五條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一千零五十六條 夫妻雙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
第一千零五十七條 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八條 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五十九條 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條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夫妻雙方發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與相對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夫妻之間對一方可以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范圍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第一千零六十一條 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關系的權利和義務
法律主觀:
(一)夫妻雙方都有各用自己名字的權利。 (二)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三)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四) 夫妻對共同財產 有平等的處理權,不受雙方收入高低的影響。
法律客觀:
根據《 民法典 》第1065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 婚前財產 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夫妻雙方的權利義務有哪些
法律分析:夫妻雙方共同的權利義務有:
(一)夫妻雙方都有各用自己名字的權利。
(二)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三)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四)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不受雙方收入高低的影響。
(五)夫妻間有相互扶養的義務。扶養是一種法律關系,扶養方為義務人,被扶養方為權利人,只有義務人履行扶養義務,才能保證權利人享受權利。扶養是夫妻間相互對等的義務,不是單方義務,也就是說丈夫有扶養妻子的義務,妻子有扶養丈夫的義務。夫妻因扶養發生糾紛時,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夫妻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條 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合法夫妻的權利和義務
法律主觀:
在夫妻共同財產制下,夫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相對應的,夫妻一方不得妨礙另一方平等的享有對共同財產的占有、使用、管理、收益、處分權。夫妻對共同財產要共同負擔一些義務,主要包括:家庭生活費用由共同財產支付,共同財產不足負擔時,夫妻各自以個人財產或以提供家務等方式負擔。家庭生活費用的范圍主要包括:(1)維持婚姻共同生活的費用;(2)撫育子女的費用;(3)家庭成員所需要的醫療費用;(4)夫妻一方或雙方及其子女所需要的教育費、職業培訓費;(5)其他屬于維持家庭正常生活所需要的費用。家庭生活費用應由夫妻共同承擔是基本原則。有共同財產的,首先應由共同財產負擔,共同財產不足時,各自應個人財產或以提供家務等方式共同負擔。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雙方承擔連帶責任。對共同債務的償還,首先用共同財產清償,在夫妻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則各自以其個人的財產負連帶責任。因管理共同財產所花費的費用應當以共同財產支付。獲得工傷補償,這是基于遭受了工傷,導致人身受到了傷害的基礎上。從這點上來看,工傷補償具有很強的人身性。在夫妻并未有約定的情況下,即使是在結婚之后取得的工傷補償款,這也不應該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而應該按照受傷一方的個人財產對待處理,那么在離婚的時候就不能對工傷補償作出分割。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相互扶養的權利與義務有( )。
【答案】:B,C,D
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之間有如下相互權利與義務:一是相互尊重;二是相互忠誠,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三是互相扶養的義務與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本題考查的是夫妻相互扶養的權利與義務,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了解這三種權利與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