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已完成形態包括(犯罪的已完成形態包括什么)
犯罪構成形態是什么
犯罪的構成應當包括主觀要件,主體要件,客觀要件,和客體要件。而犯罪的形態包括,犯罪的完成形態,犯罪既遂;與未完成形態,即犯罪預備、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三條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第十四條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第二十二條
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
第二十三條
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第二十四條
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
犯罪形態的四個狀態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規定,犯罪形態分為犯罪預備、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
犯罪預備指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但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著手實行犯罪的情形。
犯罪未遂是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
犯罪人的行為完整地實現了刑法分則條文所規定的全部構成事實,屬于犯罪既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二條 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
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三條 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四條 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
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犯罪形態有哪些
犯罪的完成形態和犯罪的未完成形態。完成形態即犯罪既遂;未完成形態包括犯罪預備、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犯罪形態是指故意犯罪在其發生、發展和完成的過程中的各個階段,因主客觀原因而停止下來的各種犯罪形態。關于犯罪形態有哪些的問題,下面由我為您詳細解答。
一、犯罪形態有哪些
1、犯罪的完成形態和犯罪的未完成形態。完成形態即犯罪既遂;未完成形態包括犯罪預備、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犯罪形態是指故意犯罪在其發生、發展和完成的過程中的各個階段,因主客觀原因而停止下來的各種犯罪形態。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二條、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
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十三條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二、犯罪階段與犯罪形態的關系
1、犯罪形態與犯罪階段的關系是不同的犯罪階段的犯罪形態不同,故意犯罪是一個過程,存在不同階段。犯罪過程大體上可以分為犯罪預備階段與犯罪實行階段。
2、犯罪形態與犯罪階段相互聯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約。
3、沒有犯罪階段就不會有犯罪形態,沒有犯罪形態也不會有犯罪階段,犯罪階段制約和影響犯罪形態,犯罪形態也制約犯罪階段。在犯罪預備階段只能出現犯罪預備與中止形態,在犯罪實行階段,只能出現犯罪未遂、中止與既遂形態。
4、犯罪形態與犯罪階段又相互區別。
5、前者是靜止的行為狀態,后者是動態的發展過程;前者沒有先后連續性,后者具有連續性;一個故意犯罪行為不可能出現幾種形態,但可能經過幾個階段。
犯罪形態的四個狀態
犯罪的四種形態分別是:犯罪預備、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
1、犯罪預備
犯罪預備是指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但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著手實行犯罪的情形。犯罪預備的特征:
(1)主觀上為了犯罪。為了犯罪是指為了自己實行犯罪和為了他人實行犯罪。
(2)客觀上實施了犯罪預備行為。犯罪預備行為包括準備實行犯罪工具與制造一切為實行犯罪的條件。
(3)事實上未能著手實行犯罪。未能著手實行犯罪,包括預備行為沒有完成而不可能著手實行犯罪和預備行為雖已完成,但由于某種原因未能著手實行犯罪兩種情況。
(4)未能著手實行犯罪是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如果行為人自動放棄預備行為或者自動不著手實行犯罪,則不成立犯罪預備,而成立犯罪中止。
2、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情形。
犯罪中止具有:中止的時間性、中止的自動性、中止的客觀性和中止的有效性四個特征
(1)中止的時間性;犯罪中止必須發生在犯罪過程中即:犯罪中止既可以發生在犯罪預備階段,也可以發生在犯罪實行階段;犯罪還沒有形成結局,既不是未遂,也不是既遂。犯罪既遂后自動恢復原狀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現犯罪中止。
(2)中止的自動性;即行為人認識到客觀上可能繼續實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但自愿放棄原來的犯罪犯罪意圖。
(3)中止的客觀性。
(4)中止的有效性。犯罪中止,必須是沒有發生作為既遂的犯罪結果,否則就不成立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的成立并不要求沒有發生任何犯罪結果,而是沒有發生作為既遂標志的犯罪結果。
3、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是指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
犯罪未遂的特征:
(1)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犯罪行為進入了實行階段。
(2)犯罪未得逞。通常表現為沒有發生犯罪結果,但并不是凡是發生了犯罪結果的都是犯罪已經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主要包括三種情況:抑止犯罪意志、抑止犯罪行為和抑止犯罪結果。
4、犯罪既遂
犯罪既遂即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態,是指行為人所實施的犯罪行為已經具備了刑法分則所規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構成要件。
犯罪既遂的類型又可以分為:行為犯、結果犯和危險犯。
對故意犯罪的既遂犯,應當直接按照刑法分則所規定條文的刑罰規格量刑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二條 【犯罪預備】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
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十三條 【犯罪未遂】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二十四條 【犯罪中止】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犯罪形態是指什么
犯罪形態是指故意犯罪在其發生、發展和完成的過程中的各個階段,因主客觀原因而停止下來的各種犯罪形態。
【法律分析】
1、罪的形態有4種,分完成和不完成狀態。犯罪的完成形態——犯罪既遂。犯罪的未完成形態,包括犯罪預備、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2、犯罪既遂是指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態,是指行為人所故意實施的行為已經具備了刑法分則所規定的某犯罪的全構成要件的犯罪形態。犯罪的未完成形態,是指故意犯罪在其產生、發展和完成的過程及階段中,因主客觀原因而停止下來的各種犯罪狀態。3、犯罪預備,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處罰原則: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4、犯罪未遂,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處罰原則: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5、犯罪中止,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處罰原則: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故意犯罪的過程是對犯罪在時間、空間上的發展持續所作的描述。是指故意犯罪在其發生、發展和完成的完成的程序、階段的總和與整體,是故意犯罪運動、發展、變化的連續性在時間和空間的表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三條 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二十二條 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十四條 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犯罪的幾種形態
法律分析:犯罪的形態分以下兩種:
1、犯罪的完成形態,犯罪既遂。
2、犯罪的未完成形態,包括犯罪預備、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三條 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犯罪的四種形態?
犯罪的四種形態包括:1、犯罪既遂,犯罪既遂是行為人故意實施的行為已經具備了某種犯罪構成的全部要件。這就要求結果犯必須出現犯罪結果,危險犯有犯結果發生的危險就是既遂。2、犯罪預備,犯罪預備是指有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行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著手實行的。3、犯罪未遂,犯罪未遂是指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4、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最重要的特征是必須由于一直以內的原因停止實施犯罪行為。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