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嗎什么情況下當事人可解除合同
當事人什么情況下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根據《合同法》的內容,請簡述什么情況下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主觀:
一、什么情況下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 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二、民法典合同解除的程序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通知載明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則合同自動解除,債務人在該期限內未履行債務的,合同自通知載明的期限屆滿時解除。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行為的效力。
當事人一方未通知對方,直接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張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該主張的,合同自起訴狀副本或者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對方時解除。
三、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
1、恢復原狀,指恢復到訂約前的狀態。恢復原狀時,原物存在的,應當返還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種類物,可以用同一種類物返還。恢復原狀還包括:
(1)返還財產所產生的孳息;
(2)支付一方在財產占有期間為維護該財產所花費的必要費用;
(3)因返還財產所支出的必要費用。
2、其他補救措施,包括請求修理、更換、重作、減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的措施。
3、賠償損失
(1)協議解除合同的,當事人在協議中免除了對方 損害賠償 責任的,協議生效后,不得再請求賠償;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在不可抗力發生后,應當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損失擴大而沒有采取的,應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解除只向將來發生效力的,違約方應當賠償另一方因違反合同受到的損失;解除溯及既往的,違約方應當支付受害方因訂立合同、準備履行合同和因恢復原狀而支出的費用;
(4)損害賠償額應當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下列情形中,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是()。
【答案】:C
本題考查民法典。
A項錯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B項錯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條:“一方利用對方處于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C項正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D項錯誤,仲裁協議獨立存在,仲裁條款的效力不影響合同的解除。
故正確答案為C。
哪些情況下,合同當事人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是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自然災害、戰爭、社會異常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對履行合同的影響可能有大有小,有時只是暫時影響到合同的履行,當事人可以通過延期履行實現合同的目的,不能濫用單方解除權。因不可抗力事由而單方解除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必須承擔舉證責任,證明自己行使解除權的法律事實已經發生。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主要債務,即次要債務的對稱,是指根據合同的約定,當事人應當承擔債務的大部分或者對債權人權利有重要或者根本性影響的部分。也就是說;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主要債務,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目的就會落空。
(三)因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遲延履行是指債務人無正當理由,在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間屆滿,仍未履行合同債務;或者對于未約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債務人在債權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后仍未履行。對于債務人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的,債權人首先應當規定一個合理期間,書面催告債務人履行。該合理期間由債權人根據債務人的履行能力、債務的多少、履行的難易程度及履行債務的外部條件等因素確定,一般不應少于準備和履行義務本身所需要的時間。債務人超過該合理期間仍不履行的,則債權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如果合同中約定的履行期限或者其他合同條款對當事人權利義務至關重要,一方有違約行為將嚴重影響到當事人訂立合同所期望的經濟利益時,當事人可以不經過催告程序而直接單方解除合同。比如季節性、時效性較強的標的物遲延交貨,則另一方當事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五)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3)喪失商業信譽;(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可以中止履行。中止履行后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末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六)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如: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合同法》第203條;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租賃物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224條等。
需要說明的是,當事人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哪些情形下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該合同失去意義,應歸于消滅。在此情況下,我國民法典允許當事人通過行使解除權的方式消滅合同關系。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此即債務人拒絕履行,也稱毀約,包括明示毀約和默示毀約。作為合同解除條件,它一是要求債務人有過錯,二是拒絕行為違法(無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此即債務人遲延履行。根據合同的性質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內容中非屬特別重要時,即使債務人在履行期屆滿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況下,原則上不允許當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應由債權人向債務人發出履行催告,給予一定的履行寬限期。債務人在該履行寬限期屆滿時仍未履行的,債權人有權解除合同。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對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為重要,如債務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實現,于此情形,債權人有權解除合同。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時,也應如此。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針對某些具體合同規定了特別法定解除條件的,從其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什么情況下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什么情況下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在合同當事人協商并且達成了一致的情況下,其實可以就雙方之間的合同給予解除。除此之外,若是在合同中有關于解除合同的條件約定,而此時也滿足了解除條件,那也是可以解除雙方的合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什么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申訴?
訴訟法上的申訴,也稱為審判監督程序,當事人不服已經生效的判決,有權申請啟動審判監督程序。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但是,申請再審是需要條件的,首先是身份符合,申請的人必須是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并有下列情況之一:
1、發現新證據。新證據能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
2、發現原來的證據無法定罪量刑。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依法應當予以排除,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
3、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4、訴訟程序違反法律規定,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5、發現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的時候,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什么條件下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根據合同自愿原則,當事人在法律規定范圍內享有自愿解除合同的權利。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指合同生效后,沒有履行或者未履行完畢前,當事人在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時,行使解除權而使合同關系消滅。有下列情形: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的目的。
二、因預期違約解除。
三、因遲延履行解除。
四、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解除情形。比如,因行使不安抗辯權而中止履行合同,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也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請求解除合同。
法律規定解除的條件,并不是說具備這些條件,當事人必須解除合同,是否行使解除的權利,應由當事人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什么情況下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