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法規定盜竊罪的贓物應該怎么定價
盜竊手機怎么定價
隨著科技的發展和智能手機的普及,越來越多的人開始使用手機進行通訊、社交、支付等活動。然而,由于手機的價值越來越高,一些不法分子開始將目光投向了手機市場,通過盜竊等手段獲取手機并從中牟利。本文將探討如何對盜竊手機進行定價的問題。
一、概述
盜竊是一種違法行為,不僅會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還會給被盜者帶來經濟損失。因此,對于被盜物品的鑒定和估價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將從法律角度出發,探討如何對盜竊手機進行定價的問題。
二、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因此,對于盜竊手機的犯罪行為,應該依據上述法律規定進行處理。
三、案例分析
假設某人在公共場合盜竊了一部價值較高的手機,那么該如何對其進行定價呢?首先,我們需要確定該手機的實際價值。這可以通過多種方式進行評估。例如:可以查看手機的品牌、型號、配置等信息,了解其市場價格;也可以通過專業的鑒定機構或拍賣行等進行鑒定和估價。如果該手機的市場價值較高,那么就可以認定為盜竊罪中的“數額較大”,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果該手機的市場價值較低,那么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采取不同的處理方式。例如:可以將其作為贓物予以追繳或沒收;也可以將其作為民事賠償的一部分進行處理等等。總之,對于盜竊手機的案件,我們應該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保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和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
盜竊君子蘭怎么定價?
盜竊罪的贓物怎么定價
被盜財物(贓物)如不是現金,應如何計算其價格和數額?是一個復雜的重要問題,直接涉及到定罪與量刑。一般地講,贓物計價的總原則是:既不使犯罪分子在經濟上占便宜,計價又合情合理。其要求有:一是只計算被盜物品的直接損失數額,不計間接損失數額;二是計算被盜商品的實際價格。應按作案當時、當地國家主管部門核定的零售價格的中等價格計算,既不按罪犯銷贓的低價計算,也不按緊俏物資變賣的高價計算;三是被盜物品使用過或者難以確定其價格的,應根據其新舊程度請有關部門估價,并由估價單位出具證明(見附表)。具體核價原則依據《兩高解釋》的規定,即:
(一)被盜物品的價格,應當區別不同情況,根據被告人作案當時、當地的同類物品的價格,并按照下列核價原則,以人民幣分別計算:
1、流通領域的商品,按市場零售價的中等價格計算;屬于國家定價的,按國家定價計算;屬于國家指導的,按指導價的最高限價計算。
2、生產領域的產品、成品,按前•項規定的辦法計算,半成品可根據其在生產過程中實際所處的階段,比照成品價格折算。
3、單位和公民的生產資料、生活資料等物品,原則上按購進價計算,但現行市場價高于原購進價的,按現行市場價的中等價計算。
4、農副產品,如糧食、豬、羊、家禽、魚等,一律按農貿市場同類產品的中等價格計算。大牲畜,如牛、馬、驢等,一律按大牲畜交易市場同類同等大牲畜的中等價格計算。
5、進出口的物資、物品,按本項之一規定的辦法計算。
6、金、銀、珠寶等制作的工藝品(包括飾品和器皿等),按國有商店零售價計算;國有商品店沒有出售的,按國家主管部門核定的價格計算;黃金、白銀按國家定價計算。
7、外幣,按被盜竊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賣出價計算。
8、不屬于館藏三級以上的一般文物(包括古玩、古書畫等)按照國家文物商店一般零售價計算,或者按國家文物主管部門核定的價格計算。
(二)盜竊有價支付憑證、有價證券、有價票證,按下列方法計算:
1、不記名、不掛失的有價支付憑證、有價證券、有價票證,不論能否隨即兌現,均按票面數額和案發時應得的利息、獎金或者獎品等一并計算。股票應按照被盜當日證券交易所公布的該種股票成交的平均價格計算。
2、記名的有價支付憑證、有價證券、有價票證,如果是票面價值已定并能隨即兌現的,如活期存折、已到期的定期存折和填上金額的支票,以及不需證明手續即能提取貨物的提貨單等,應按票面數額(有利息應包括案發時應得的利息)或者可提貨物的價值計算。如票面價值未定,但能隨即兌現的(如已蓋好印章的空白支票等),則以實際兌現的財物價值計算。
不能隨即兌現或能隨即兌現的記名有價支付憑證、有價證券、有價票證銷毀或丟棄,而失主可以通過掛失、補領、補辦手續等方式避免實際損失的,不按票面數額計算,可作為量刑考慮的情節。
(三)同種類的大宗被盜物品,失主以多種價格購進,能夠分清的,應分別計算;難以區分的,可按此類物品的中等價格計算。
(四)被盜物品在被盜后損壞,仍按物品被盜時的原值計算。
被盜物品已被銷贓、揮霍,無法追繳或者已被丟棄、毀滅的,或者幾經轉手,最初形態被破壞的,一般應當根據被害人、證人的陳述、證言和提供的有效憑證以及犯罪分子本人的供述,按照第(一)項規定的核價原則,確定原被盜物的價值。
(五)對已陳舊、殘損或者使用過的被盜物品,應當結合作案當時、當地同類物品的價格和被盜時的殘舊程度,由有關部門作價。
(六)殘次品,按主管部門核定的價格計算;廢品,按物資回收利用部門的收購價格計算;假貨、劣貨,按假、劣貨的實際價值計算。
(七)失主以明顯低于被盜當時、當地市場零售價購進的物品,應按第(一)項的核價原則計算。
(八)盜竊后的銷贓數額,作為量刑情節考慮,但銷贓數額高于《兩高解釋》計算的盜竊數額的,則盜竊數額應按銷贓數額計算。
(九)盜竊違禁品,如毒品、淫穢物品等,按盜竊處理的,不計數額,根據情況輕重量刑。
刑法規定盜竊罪的贓物應該怎么定價
法律分析:盜竊罪贓物的定價標準如下:
1、流通領域的商品,按市場零售價的中等價格計算;
2、單位和公民的生產資料、生活資料等物品,原則上按購進價計算;
3、農副產品,如糧食、豬、羊家禽、鱘,一律按農貿市場同類產品的中等價格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萬元至10萬元以上、30萬元至50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犯盜竊罪贓物變賣法律怎么定刑
依據我國盜竊罪司法解釋的規定,盜竊罪的定刑標準是以盜竊的數額而定的,所以對盜竊財物進行變賣的,一般是以被盜竊財物的實際價值確定數額。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盜竊罪盜竊物怎么處理
一、盜竊罪盜竊物怎么處理
盜竊罪盜竊物的處理是予以扣押,根據受害人提供的相關證據核實贓物主(因案件受害人和贓物較多需核實對應)。
1.能核實到物主的予以返還;
2.未能核實到物主的繼續扣押,繼續找尋失主;
3.至公安偵查階段結束仍未核查到失主的,隨案移交檢察院(一般情況扔繼續有公安保管);
4.等法院判決,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二、盜竊罪的刑罰是什么
盜竊罪的刑罰主要是:
1.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盜竊贓物價值如何評估
盜竊贓物價值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評估:
1.被盜財物有有效價格證明的,根據有效價格證明認定;無有效價格證明,或者根據價格證明認定盜竊數額明顯不合理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委托估價機構估價;
2.盜竊外幣的,按照盜竊時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或者中國人民銀行授權機構公布的人民幣對該貨幣的中間價折合成人民幣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