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業秘密罪的認定和處罰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侵犯商業秘密罪的認定和處罰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侵犯商業秘密罪的認定和處罰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侵犯商業秘密的認定標準是:
1、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在客觀上實施了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并且給權利人造成了重大損失;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4、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商業秘密權以及受國家保護的正常有序的市場經濟秩序。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
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明知或者應知前款所列行為,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秘密的,以侵犯商業秘密論。
第二百二十條
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一十三條至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法律分析:一、客觀上實施了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并且給權利人造成了重大損失。二、本罪侵犯的客體為商業秘密權以及受國家保護的正常有序的市場經濟秩序。三、本罪的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為人有意識地通過多種手段侵犯商業秘密。四、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處罰標準: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條 有下列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以盜竊、賄賂、欺詐、脅迫、電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
(三)違反保密義務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為,獲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秘密的,以侵犯商業秘密論。
本條所稱權利人,是指商業秘密的所有人和經商業秘密所有人許可的商業秘密使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