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因為離婚導致妻子自殺男人要負法律責任嗎
特邀律师

夫妻一方自殺.另一方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一般情況下,因離婚導致一方有自殺行為的,另一方不存在法定的救助義務的話,并無法律上的責任,可能會有道德上的心理壓力。但如果存在對另一方的自殺主觀上有故意或者過失的,比如丈夫教唆或脅迫,或放任不搶救的情形,則可能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夫妻離婚后女方自殺,男方要負法律責任嗎?
我覺得是不需要的。夫妻兩人已經離婚了,而且女方是屬于自殺,雖然男方對女方造成了一些傷害心理上或者是感情上的傷害,但是不至于負法律責任。女生肯定是在自己對這個生活充滿失望,覺得自己不想再活下去了,所以就一時想不開選擇了自殺,但是男方對女方并沒有造成威脅或者恐嚇,所以女方的自殺是跟男方沒有關系的。這是女方對自己不負責任的一種行為,她采用了極端的方式來解決問題,這也屬于一種逃避,不想再去面對生活中的種種問題,就選擇了這種方式來解決了自己,這樣自己就徹底解放了,不需要再去面臨生活中的一些問題了。但是他這也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他選擇自殺就沒有為她的家人想想,他這樣走了,他的家人是否可以承受住失去親人的痛苦,他們該怎么活下去。但是如果他們的離婚不是在女方自愿下,是在男方逼迫下選擇離婚的,我覺得女方的自殺就和男方有一定關系了,一定是男方對女方構成了威脅,讓他去做一些自己不愿意做的選擇,女方覺得這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他沒有辦法繼續生活下去了,所以他選擇自殺,雖然男方這樣不至于構成犯罪,但是他的心靈一定會受到譴責的,他的良心一定會過不去的。因為他的抉擇把一個女生的一輩子給害了,我覺得他會去后悔自己的做法,這樣傷害了一個女生。所以這也告訴我們,不要隨隨便便的結束自己的生命,不論遇到什么事情都不要想著用結束生命這種行為去逃避一切,雖然自己得到了解放,但是你卻沒有想,你的家人,愛你的人該怎么辦,他們有多么的痛苦。
離婚如果造成另一方自殺需不需要負法律責任
法律分析:離婚如果造成另一方自殺,不需要負法律責任。一方自殺與離婚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對方不得以自殺行為,來逼迫一方不準離婚,如果因此一方自殺的,另一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四條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 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
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離婚如果造成另一方自殺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法律分析:不會負法律責任。但是,如果一方在明知另一方有自殺傾向卻既不采取措施也不報警,任由其自殺,或者對方利用離婚刺激對方自殺,或者看見對方自殺而不采取救助措施的,應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條 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
因為離婚妻子自殺,問丈夫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我想應該不會承擔法律責任的。婚姻是需要感情的基礎的,如果沒有了感情婚姻再維持其實對雙方都沒有任何意義。不過做為女人,面對離婚,或者是這種情況的離婚會想不開,可是你想想,他能有別的女人,還值得你放棄生命來維護什么嗎?是生命?還是婚姻,還有尊重?女人呀,學會好好生活,學會讓自己更有資本。勇敢去面對已經成為現實的離婚。相信自己一定會幸福的,只是幸福不是此刻。自殺根本改變不了任何事,只能證明你的弱小。還有男人,有些事別做的太過分。
如果跟前妻離婚了,然后她要自殺,前夫有責任嗎?
首先,法律保護公民具有離婚自由的權利。也就是說,該案例的男方提出離婚是其自由選擇的權利范圍,如果女方只是因為男方提出離婚而自殺,那么男方沒有責任。
其次,如果男方已經預知女方有自殺傾向,或者女方正在實施自殺行為,而男方沒有阻止或者置之不理,那么男方的行為就是以不作為形式實施的犯罪,對于負有特定義務的人來說,如果能夠履行卻不履行義務的,就構成犯罪。
如果因為離婚導致妻子自殺男人要負法律責任嗎
法律分析:自殺行為取決于自殺人本身對自己行為的控制。在精神上受到某種刺激后自己采取盲目的行為造成自殺身亡的嚴重后果,其主觀過錯明顯,應自負責任。由其配偶承擔自殺的民事責任,沒有事實與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