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法對窩藏、包庇罪的處罰規定



我國刑法對窩藏、包庇罪的處罰規定
我國刑法對窩藏、包庇罪的處罰規定
法律分析: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條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包庇窩藏罪是指在知道他人犯罪事實的情況下,為其提供幫助、庇護或隱瞞犯罪事實,或者為其提供藏匿、轉移、銷毀犯罪所得等條件,或者為其提供偽造、毀滅證據的條件,情節嚴重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包庇罪和窩藏罪的法定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對于包庇窩藏罪的司法解釋,最新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包庇、窩藏、走私、販賣、運輸毒品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毒品犯罪司法解釋”)。
根據毒品犯罪司法解釋,包庇罪和窩藏罪的定罪量刑要視情節輕重而定。一般情況下,包庇罪和窩藏罪的刑期較短,但如果情節嚴重,比如包庇、窩藏的犯罪所得數額巨大,或者對于犯罪的實施起到了重要的幫助作用,那么刑期就會相應加重。
此外,毒品犯罪司法解釋還規定了一些具體的情形,如“包庇、窩藏的毒品數量較大或者質量較高”,“包庇、窩藏的毒品來源、去向不明”,“包庇、窩藏的毒品系經他人制造或者販賣”的,都是情節嚴重的情形,應當依法從嚴懲處。
總之,包庇窩藏罪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其定罪量刑要根據情節輕重而定。同時,司法解釋也為包庇窩藏罪的定罪量刑提供了具體的規定和解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條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不少人看到自己的朋友、親戚、同學做了違法犯罪的行為,都會去包庇對方,在公安機關詢問的時候做一些假的證詞等。如包庇犯罪嫌疑人或罪犯的話也是違法的行為,觸犯了包庇罪條例。下面我為你介紹包庇罪的法律規定。
包庇罪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刑法》
第三百一十條 【窩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二、包庇罪與相關犯罪怎么界定
(一)本罪與事前有通謀的共同犯罪
窩藏、包庇行為是在被窩藏、包庇的人犯罪后實施的,其犯罪故意也是在他人犯罪后產生的,即只有在與犯罪人沒有事前通謀的情況下,實施窩藏、包庇行為的,才成立本罪。如果行為人事前與犯罪人通謀,商定待犯罪人實行犯罪后予以窩藏、包庇的,則成立共同犯罪。
(二)本罪與偽證罪的界限
偽證罪中的故意作虛假證明為犯罪人隱匿罪證的行為,與窩藏、包庇罪有相似之處。二者的主要區別在于:
(1)本罪為一般主體;而偽證罪是特殊主體,只限于證人、鑒定人、記錄人與翻譯人。
(2)本罪發生的時間沒有限制;而偽證罪必須發生在刑事訴訟中。
(3)本罪是通過使犯罪人逃匿或者采取其他庇護方法,使其逃避刑事制裁;偽證罪掩蓋的是何案件有重要關系的犯罪情節。
(4)窩減、包庇的對象既可以是未決犯,也可以是已決犯;而偽證罪所包庇的對象只能是未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