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出資買房產權在子女名下離婚時房子歸誰(婚前父母出資買房離婚后房產歸屬)
父母出資給兒子兒媳買的房離婚歸誰所有
如屬于婚前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的,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屬于夫妻一方個人財產。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婚后買房,雙方父母均有出資的,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離婚時按照份額分割。
婚前房產屬于共同財產嗎?
1、一方在結婚前自己出資購買的房子。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在結婚前,一方已經購買,付清房款和擁有所有權的房子顯然屬于一方的婚前的財產,屬于個人財產,并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2、一方父母或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但如果將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的名下,那么就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3、一方在結婚前簽訂買房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而房子登記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協議處理,在協議不成的情況下,法院一般認定該房子屬于產權登記的一方,雙方共同還貸的款項可以由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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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父母給子女買的房子子女離婚怎么辦
法律分析: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雙方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房產分配有以下情況:
1、婚后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房產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占有。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
2、婚后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離婚時該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3、婚前一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行為,該房產為出資方子女的個人財產,對方無權請求分割該房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第七十六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婚前全款買的房子離婚歸誰
婚前全款買的房子離婚歸哪方,需視情況而定:
1、婚前一方全款買房是其中比較特殊的一種方式。如果一方是婚前全款買房,則該房產是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婚前財產,即使是婚前全款買房但婚后才拿到房產證的也屬于婚前財產,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2、但是,如果是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前全款買房,但是婚后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這屬于民法典上的變更登記行為,也就是說將該房產變成了夫妻共同財產,其實質可以視作是一方向另一方的贈與,如果離婚則可以要求分割的;
3、另外,值得注意的一點是,如果是婚前一方父母全額出資并登記在一方的子女名下,則該房產是屬于婚前的個人財產,另一方也是無權要求分割的。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后共有財產包括:
1、工資、獎金。工資是指作為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期付給勞動者的貨幣或實物;獎金是指用人單位為了鼓勵和表揚勞動者而向其給予的貨幣或實物;
2、生產、經營的收益。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個體經營、租賃或承包經營所得的收益為夫妻共同財產。如配偶一方或雙方以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名義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以個體工商戶的名義從事工商業生產活動、以個人合伙的名義從事合伙生產經營、根據法律相關規定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獲得的貨幣或實物;
3、知識產權的收益。知識產權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的內容,其中人身權只能由作者、發明創造者所享有;而對于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權利人可通過轉讓或許可使用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而獲得收益,其收益屬于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4、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在婚姻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所繼承或接受遺贈而取得的財產,屬雙方共同財產。如夫妻一方或雙方所繼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遺產,又如結婚時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但是,如果被繼承人在遺囑中指明某項遺產只歸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贈與人在贈與合同中確定某項財產只贈給夫或妻一方,這種情況下,法律應當尊重被繼承人和贈與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繼承的遺產和接受的贈與物不能作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5、其他應當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
綜上所述,如果一方婚前購房且在婚前全款付清登記在一方名下的,這種情況下,該房產應屬于一方個人的財產,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但如果一方在婚前購房僅支付首付款部分登記在一方名下的,婚后共同還貸部分及相對應增值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法院進行處理,會將房子判給登記名字的一方,但是按夫妻共同財產價值的一半由得房的一方對另一方進行合理的補償。婚前買房時,無論誰出資,這些情況都將認定房屋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婚前父母出錢首付買的房子離婚怎么分配
在購房時,一方婚前父母出錢買房,如果是在全額付款的情況下,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這個房產就屬于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此房產。如果婚前購房,父母只出了首付款,剩余的房款是婚后夫妻雙方共同按揭償還的,離婚時會將房子歸產權登記人名下,對于婚內共同償還的房貸及房子增值部分,由得到房子的一方按比例償還給未得到房子的一方。
一、婚前父母首付買房婚后共同還貸離婚怎么分
1、婚前父母首付買房婚后共同還貸離婚分割如下:
(1)在購房時,一方父母出錢買房,如果是在全額付款的情況下,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這個房產就屬于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此房產;
(2)如果購房,父母只出了首付款,剩余的房款是婚后夫妻雙方共同按揭償還的,離婚時會將房子歸產權登記人名下,對于婚內共同償還的房貸及房子部分,由得到房子的一方按比例償還給未得到房子的一方;
(3)一方父母出錢買房,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的,如果夫妻感情不和,離婚分割時先認定此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由一方父母婚前出資買的,出資的一方有有權要求按照出資比例分割該房屋;
(4)一方父母出錢買房,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首先此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可根據雙方約定的比例份額進行分割,沒有約定,按實際雙方應得比例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