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要求離職支付違約金(離職需要支付違約金嗎)
從醫院辭職需要賠償違約金嗎
法律主觀:
可以約定違約金。但是你們約定的違約金是不生效的,不受法律保護的違約金。r對于違約金,法律規定只限定了兩種,其它形式的違約金是不合法的。第一是:用人單位支付了專項培訓費用為勞動者進行了培訓。約定合同期限,勞動者在期限內不愿繼工作了的,可以約定違約金。r第二是: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r附:《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r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r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r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r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r第二十五條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法律客觀:
《勞動合同法》第22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醫院辭職賠償違約金
法律主觀:
違約金的賠償金額不能超過醫院對你進行培訓的花費。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 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醫院合同沒到期辭職要交違約金嗎
法律主觀:
一、勞動合同沒到期辭職需要交違約金嗎
勞動合同法規定,除了“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兩種情況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相關的法律如下:
1、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2、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3、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4、第二十五條: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二、什么是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并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并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三、勞動合同法律特征有哪些
其一,合法性。
勞動合同必須依法以書面形式訂立。做到主體合法、內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勞動合同才能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勞動合同,都是無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認和保護。
其二,協商一致性。
在合法的前提下,勞動合同的訂立必須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是雙方“合意”的表現不能是單方意思表示的結果。
其三,合同主體地位平等。
在勞動合同的訂立過程中,當事人雙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不因為各自性質的不同而處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對他方進行脅迫或強制命令,嚴禁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橫加限制或強迫命令的情況。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公正性。
其四,等價有償。
勞動合同明確雙方在勞動關系中的地位作用,勞動合同是一種雙務有償合同,勞動者承擔和完成用人單位分配的勞動任務,用人單位付給勞動者一定的報酬,并負責勞動者的保險金額。
綜上所述,以勞動合同未到期辭職是否需要交違約金,關鍵還是看其勞動合同是如何約定的,還要看單位是否為其提供培訓服務。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私立醫院辭職要賠違約金嗎
醫院合同工違約金是不要賠付的。
只需要在離職前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不需要額外地賠付違約金,大家只要按時及時地和醫院一方提交辭職信即可。還有一特殊情況,即在簽訂的合同中是否存在有關違約金的相關規定,如有,那么就需要如約履行賠付規定的金額。
違約金的定義:
違約金分為法定和約定兩種具體如下:
1、法定違約金。是指法律上規定的當事人應當承付的違約金(是指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在法律規定范圍內協商確立的應由違約方承付的違約金)。
2、約定違約金。是指由雙方當事人對違約金的適用和具體比例實行約定(約定的方式應參照有關法規的類似條款加以合理確定,一般可分為確定一定數額和一定伸縮幅度的兩種)。是否采用違約金這一補救辦法,必須是由合同當事人事先在合同中明承約定,否則,當事人一方無權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同時還規定,違約金視為違反合同的損失補償,是一種補償性的經濟制裁措施。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另一方不得再要求賠償損失(賠償需有證據違約金不需舉證)。
綜上所述,,合同工如果違約是不用進行賠錢的,但是必須要在辭職前的一個月之內向人事部門遞交辭職申請,或者是及時的告知人事部門,一般這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醫院合同工離職需要賠付違約金嗎
法律主觀:
醫院合同工按正常程序一般不需要支付違約金,但違反服務期約定、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條款應當按照規定支付違約金,其他情形造成醫院損失的,只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醫院合同工辭職要賠違約金嗎
一般情況下,醫院合同工違約金是不要賠付的,只需要在離職前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不需要額外地賠付違約金,大家只要按時及時地和醫院一方提交辭職信即可。還有一特殊情況,即在簽訂的合同中是否存在有關違約金的相關規定,如有,那么就需要如約履行賠付規定的金額。
一般正常辭職是不需要賠償的,只需要在離職前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不需要額外地賠付違約金,只要按時及時地和醫院一方提交辭職信即可。但是簽訂的合同中存在有關違約金的相關規定,那么就需要如約履行賠付規定的金額。
一、醫院合同工可以隨時辭職嗎
醫院合同工不可以隨時辭職。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自愿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不需要支付賠償。勞動者未提前提出的,應當賠償用人單位的經濟損失。
二、辭職需要交違約金嗎
勞動者辭職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除非勞動者接受過單位的培訓,或有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的協議,勞動者不需向單位支付任何違約金。也只有這兩種情況辭職要交違約金。
三、辭職需要支付違約金嗎
辭職一般不需要支付違約金。除了“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勞動者違反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兩種情況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法律只是限制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的情形,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違約金的情形,法律并不限制。當勞動合同約定了用人單位提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向勞動者支付違約金的情形時,法律并不禁止,用人單位需按約定的數額向勞動者支付違約金。綜上,在一般的情況下,員工辭職是不需要繳納違約金的,只有員工在違反了相關的規定才要對該企業進行賠償。
四、主動辭職需要交違約金嗎
主動辭職不需要交違約金。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醫院試用期辭職需要付違約金嗎
醫院試用期辭職是不需要付違約金的,具體如下:
1、試用期期間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是不需要付違約金的;
2、試用期內,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無需附加任何條件的。用人單位不能以合同中約定為由,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3、如果在試用期期間,沒有履行正常的辭職手續,并且給用人單位造成了一定的損失,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進行一定的賠償的。
試用期辭職應注意以下這些事項:
1、試用期是針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約定的一種考核期限;
2、根據法律規定,試用期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相互了解、選擇而約定的不超過6個月的考察期;
3、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得到用人單位的同意;
4、試用期內,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無需附加任何條件的。用人單位不能以合同中約定為由,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5、辭職申請只需說明自己從什么時間開始辭職就行了,最后本人簽字,交到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最好自己留個復印件。無需理由,無需什么格式。
試用期工資的計算如下:
1、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崗位的最低檔工資,需要按照正式工資的一定比例來計算;
2、試用期的工資應是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3、按照勞動者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工資,具體的工資數額可由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確定。
綜上所述,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依此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要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須在程序上通知用人單位,可隨時通知,無須提前通知但不能不通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試用期工資】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