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企業是否應給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民營企業不給員工交社保違法嗎)
私企一定要給員工交公積金嗎
私企必須給員工買公積金。五險一金的征收范圍如下:
1、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2、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
3、失業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規定將城鎮個體工商戶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的范圍,并可以規定將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納入失業保險的范圍。
公司給員工繳納公積金的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1、開立公積金賬戶:公司需要到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立公積金賬戶,并按照要求提交相關證件和申請材料;
2、確定繳納比例:根據當地的公積金繳納比例,公司確定員工的公積金繳納比例,通常是按照員工工資的一定比例進行繳納;
3、扣除員工工資:公司需要在每個月的工資條中扣除員工的公積金金額,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將繳納的公積金金額打入員工的公積金賬戶中;
4、繳納公積金:公司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員工的公積金繳納至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并按照要求提交繳納證明和申報材料。
綜上所述,住房公積金是住房制度改革的產物,它覆蓋符合繳存條件的用人單位內所有在職職工,無論其單位性質如何,無論其家庭收入怎樣,無論其是否已有住房,用人單位和職工本人都必須按國家規定繳納住房公積金。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員工公積金必須要交嗎
公積金是國家規定必須為員工繳納的,但是用人單位要屬于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營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的范圍。
員工公積金必須要交,原因如下:
1、企業必須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企業應當及時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依法繳納公積金費用。企業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2、根據相關條例有關規定,新設立單位(或新招錄職工)必須自(招錄)之日起三十日內,到住房公積金中心辦理繳存登記和職工賬戶設立手續。不按時繳存的違反了法律條規;
3、住房公積金是否必須繳納,要看兩方面的條件,一是用人單位是否屬于必須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單位范圍;二是職工本人是否屬于在職職工。
綜上所述,住房公積金是國家規定必須為員工繳納的。單位如果不為員工交納公積金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四條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并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并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民營企業要交住房公積金嗎
法律主觀:
民營企業不屬于國家強制規定,應給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范圍。國家強制規定的單位包括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法律客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民營企業必須繳納公積金嗎
【法律分析】:民營企業繳納公積金是必須。民營企業必須給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單位的義務,職工的權益,安居的保障;公司不給辦理住房公積金手續或者少繳、不繳住房公積金,不能直接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或訴訟(除非就是在簽訂的合同中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為員工辦理住房公積金,企業沒有辦理就是違反了雙方的勞動合同的約定。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并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后,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般私企給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么
有的繳納,有的不繳納。
哪些企業要為員工繳納公積金?
1、機關、事業單位;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4、外國及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5、部分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可以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
應繳公積金單位就是不給員工辦公積金怎么辦?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漏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企業是否必須給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有什么規定?
并不是所有企業都必須給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下列單位及其在職職工應當繳存住房公積金:國家機關;
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其他城鎮企業;
事業單位;
民辦非企業單位;
社會團體;
其他單位及其在職職工可以按照雙方自愿的原則繳存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
其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
民營企業是否應給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
法律分析: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應為在職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關于住房公積金,雖然也要求單位繳納,但沒有社保嚴格,員工投訴也只能給住房公積金機構投訴,力度不大。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民營企業不給員工交公積金違法嗎
法律主觀:
根據 住房公積金 條例規定,公積金是強制繳納的,公司不交住房公積金是違法的,有相應的處罰,職工也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投訴。 對于單位錄用或者調入職工的,應當自錄用或者調入職工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當地的公積金管理部門為職工辦理賬戶設立手續,并按月足額匯繳公積金。
法律客觀:
《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于職工個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