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如何才可以讓所購房屋成為個人財產
特邀律师

婚后買房如何才可以寫個人所有?買房貸款是怎樣的手續?
大部分人現在買房以前都會先去結婚,這樣一來,可以大大減輕買房壓力,但與此同時,房屋購買的分配問題也會出現矛盾,很多夫妻對于婚后買房的分配都有意見,較多人都想讓房屋歸為自己所有,但是真正做到這樣,說起來還真不怎么簡單,那么婚后買房如何才可以寫個人所有?買房貸款是怎樣的手續?
婚后買房如何才可以寫個人所有?
1、夫妻協議好辦理公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共同或部分各自、部分共同。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雙方在買房前可以商定購買的房屋歸哪一方,建議在買房前夫妻雙方簽訂好協議,寫明房屋產權歸某一方所有,然后到當地公證處公證,辦理房產證時把公證書交給不動產登記中心就可以了,這樣房子就永遠屬于某一方。
2、父母買房,然后贈與子女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寫在出資人自己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被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旦離婚,不參與婚后財產分割的!
也就是說,比如男方把錢給父母,由父母出面全款買房,再贈與男方。購買行為是男方父母,房產登記的是男方父母的名字,然后再辦理贈與手續,受贈人是男方,這樣房子也屬于個人財產。
買房貸款是怎樣的手續?
1、選擇房產
如果購房者想要貸款買房,在選擇房產時應著重了解這方面的內容。購房者在廣告中或通過銷售人員的介紹得知一些項目可以辦理按揭貸款時,還應進一步確認發展商開發建設的房產是否獲得銀行的支持,以保證按揭貸款的順利取得。
2、簽合同交首付
購房者在繳納了定金之后,可以先將首付款準備好,一般過段時間就會繳納首付款簽合同了。購房合同尤為重要,一般包括房屋的面積、單價、總價、樓棟、樓層、單元和戶號等,同時還要協商相關注意事項和補充條款,包括交房后出現意外情況的責任劃分和處理辦法。
3、辦理貸款申請
購房者在確認自己選擇的房產得到銀行按揭支持后,應向銀行或銀行指定的律師事務所了解銀行關于購房者獲得按揭貸款支持的規定,準備有關法律文件,填報《按揭貸款申請書》。
了解了婚后買房如何才可以寫個人所有?買房貸款是怎樣的手續的問題情況,這樣的情況下對房屋進行合理分配是最基本的,但要做到個人所有,符合條件是第一位,后面就是合同簽署,所以整件事情辦理下來很麻煩,需要多個方面都去想一想,買房貸款是很多樣很復雜的事情,可不是想象中那么簡單。
婚后購買的房子如何成為個人財產
第一種方式,使用婚前財產,支付全部購房款及購房費用,當然這個婚前財產一定得有證據能夠證明,如將婚前取得房產證的房產出售掉的款項,直接支付至開發商賬戶,或者用 婚前的存款 賬戶的錢,直接轉賬至開發商賬戶,當然這個賬戶需要沒有與婚后生活開支有交叉。 第二種方式,使用父母的款項購房,比如用父母的賬戶向開發商直接支付購房款,注意:這里購房款以及其他如契稅、大修基金等所有購房費用需要全部支付完畢,當然辦理購房合同等手續時得用該方一個人名字,如此可視為父母對該方的單獨贈與,這個房屋產權確定為該方個人財產。
婚后買房怎樣才能算個人財產
婚后買房現在離婚,房子分配方法有:協商一致、競價出售、實物補償。
1、協商一致:夫妻雙方可以自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決定將房產歸屬于其中一方或共同所有。這種方式最簡單直接,但需要雙方都能夠理智地處理好財產分配問題。
2、競價出售:如果雙方無法協商一致,法院可以根據市場價格對房產進行評估,并通過競價的方式確定最終的分割方案。這種方式通常適用于爭議較大的情況。
3、實物補償:如果一方愿意放棄對房產的所有權,可以獲得另一方的經濟補償作為替代。這種方式適用于一方已經擁有了足夠的住房或者對房產沒有太大興趣的情況。
離婚注意事項:
1、法律咨詢:如果您決定離婚,建議您首先咨詢專業的法律顧問或律師,了解離婚的法律程序和權益保護。
2、冷靜思考:離婚是一項重大決定,建議您在做出決定之前保持冷靜,深思熟慮。考慮清楚是否有其他解決問題的方式,如果無法挽回婚姻,再做出決定。
3、子女利益:如果有子女,要時刻把子女的利益放在首位。在離婚過程中,要爭取保護子女的權益和福利,盡量減少對他們的傷害。
4、財產分割:在離婚中,夫妻雙方需要協商和分割共同擁有的財產、負債等資產。可以尋求專業人士的協助,確保在離婚過程中財產分割公平合理。
5、法律程序:根據當地法律,了解離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法定的登記和文件提交,確保離婚程序合法有效。
6、協議和協商:盡量通過協商和達成協議的方式解決分歧,可以選擇通過調解、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爭議。
7、心理調適:離婚對個人和家庭都會產生一定的心理壓力和負面影響。尋求心理咨詢或支持,幫助自己和子女適應變化和面對困難。
婚后買房怎樣才能算個人財產
以下五種情況下婚后買房仍屬于個人財產:
1、簽有婚內協議,證明房子只屬于一人所有,若夫妻雙方在婚前訂立了財產協議,并經過公證。這樣一來,婚后財產就會按照該財產協議執行,當一方使用財產協議中約定的個人財產買房時,房子就屬于個人財產了;
2、父母出資購買,父母出錢全款給子女買房,那只能算作給夫妻一方的贈與,即屬于個人財產,離婚時是不用分割的。不過,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產權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時,若夫妻共同還貸,且父母沒有明確的書面證明出資是只贈與一方,那一般就會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此時離婚時可就要分割了;
3、婚前付過首付,在婚前付過首付款,那么就算婚后夫妻共同還房貸,那也算作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分割房產,但可以獲得一定的補償。
4、個人資產購買,不少人都有許多婚前個人財產,在結婚后,就想著以個人資產來買房,這種情況,一般還是算作夫妻共同財產的。不過,如果可以提供足夠的證據來證明資產的來源,那就沒問題了;
5、夫妻一方主動放棄房子,如果夫妻最終走到了離婚的地步,但夫妻一方主動放棄了房子,那么該房子就算作另一方的個人財產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