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報銷范圍是什么(醫保報銷范圍是什么意思)
醫保報銷范圍
醫保的報銷范圍為:
居民醫保的報銷范圍:包括普通門診報銷、大遲手病報銷和特殊門診報銷;
職工醫保的報銷范圍:分為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統籌賬戶可報銷住院醫療費用、特殊門診醫療費用等,個人賬戶可直接支付普通門診、定點藥店購藥的費用、住院醫療費用中的個人自付部分等;
無論是居民醫保還是職工醫保,在報銷相關醫療費用的時候,通常都有起付線、報銷比例、限額方面的限制。
此外,各地醫保雖然可報銷的范圍大同小異碼團嫌,但是在起付線、報銷比例等方面的規定可能有所差異,因此具體還是要看當地醫保報銷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醫療保險報銷范圍指為保障參保人員基本醫療需求,規范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診療等方面的管理,基本醫療保險規定了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的報銷范圍(俗稱“三大目錄”)。[1]
參保人員在定點醫院或虧發生的符合三大目錄的相關醫療費用,醫療保險基金按照規定給予支付。[
醫保報銷范圍包括哪些項目
醫保報銷范圍包括的項目如下:
1、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報銷,納入基本醫保給付范圍內的甲類和乙類藥品都可以進行報銷。
2、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報銷。基本醫保支付項目的診療項目范圍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來確定。如果屬于基本醫保支付部分費用診療項目目錄內的,可以先由參保人進行自付,在按照基本醫保的規定進行支付。
3、基本醫療服務設施報銷。基本醫保醫療服務設施費用的報銷涵蓋了參保人員在接受診斷、治療和護理過程中必須生活服務設施,其中包括了門急診留觀床位費和住院床位費。而對于一些轉診交通費、急救車費、嬰兒保溫箱費、食品保溫箱費、護工費、陪護費,基本醫保基金是不可以進行報銷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醫保報銷可以報銷什么
可以報銷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
一、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報銷
1.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給付范圍內的藥品,分為甲類和乙類兩種。甲類藥物是指全國基本統一的、能保證臨床治療基本需要的藥物。這類藥物的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范圍,并按基本醫療保險的給付標準支付費用。
2.乙類藥物目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自身情況調整,這類藥物先由職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費用后,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范圍,并按基本醫療保險給付標準支付費用。
3.以下藥品不在基本醫保報銷范圍:
(1)主要起營養滋補作用的藥品;
(2)部分可以入藥的動物及動物臟器,干(水)果類;
(3)用中藥材和中藥飲片泡制的各類酒制劑;
(4)各類藥品中的果味制劑、口服泡騰劑;
(5)血液制品、蛋白類制品(特殊適應癥與急救、搶救除外);
(6)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藥品。
4、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報銷
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1)臨床診療必須、安全有效、費用適宜;
(2)由物價部門制定了收費標準;
(3)由定點醫療機構為參保人員提供的定點醫療服務范圍內。
5.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范圍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確定。屬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診療項目目錄以內的,先由參保人員按規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支付。
6.屬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費用診療項目目錄以內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7.基本醫療服務設施報銷
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費用的報銷涵蓋由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的,參保人員在接受診斷、治療和護理過程中所必須的生活服務設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費或門(急)診留觀床位費。
8.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務項目和服務設施費用,主要包括:
(1)就(轉)診交通費、急救車費;
(2)空調費、電視費、電話費、嬰兒保溫箱費、食品保溫箱費;
(3)陪護費、護工費、洗理費、門診煎藥費;
(4)膳食費;
(5)文娛活動費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務費用。
醫療保險報銷范圍是什么?在報銷時,很多人不太明白為什么有些藥品可報銷,有些藥品卻不給報銷,尤其奇怪自己不能報銷的藥品,為什么同樣的醫保,別人卻可以報銷。
二:屬于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費用:
1、特殊醫療費用中因病情需要進行器官、組織移植,其購買器官、組織的費用以及使用超出《鎮江市職工醫療保險藥品報銷范圍》外的抗排斥藥品、免疫調節藥品費用;
2、工傷、職業病;
3、女工生育;
4、流氓斗毆;
5、酗酒致傷;
6、交通肇事;
7、他人故意傷害;
8、醫療事故;
9、美容、健康體檢;
三:其他不屬于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費用:
1、參保職工出差、探親在外地發生醫療費用、只報銷符合醫療保險規定的外地急診費用,非急診原因住院,所有費用一概不予報銷。
2、參保職工在外地居住時間超過6個月,按長期住外地人員性質報銷醫藥費。
3、長期住外地人員應由單位提供證明,確定二所定點醫院(應為當地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及時辦理《鎮江市長住外地職工醫療費報銷卡》
4、長期住外地職工必須堅持節約原則按規定限量開藥(每就診一次,急性藥量在3日以內,慢性病藥量在10日以內,結核病、高血壓病、糖尿病可延長到30日量),超過上述標準,藥費不予報銷。
5、長期住外地職工轉診、需由當地定點醫院簽署意見,按屬地原則逐級轉診,轉診醫院屬我市職工醫療保險確定的特約醫院。
個人先自付總費用10%,然后按醫療保險規定報銷費用,其它醫院,個人先自付總費用20%,然后按醫療保險規定報銷醫療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醫保報銷范圍包括哪些項
醫保的報銷范圍包括:
1、參保人員所支出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的醫療費用;
2、符合診療項目的醫療費用;
3、符合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醫療費;
4、以及用于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
醫保報銷通常需要的材料如下:
1、醫療費用發票:需要提供醫療機構開具的詳細費用發票,包括就診費用、檢查費用、藥品費用等。發票上應包含醫療機構的名稱、地址、電話,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
2、 醫療費用明細清單:有些醫保機構可能要求提供醫療費用的明細清單,其中包含具體的醫療項目、藥品名稱、數量和價格等信息;
3、個人身份證明:需要提供個人有效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醫保卡等;
4、醫保卡:需要提供有效的醫保卡,以便醫保機構核對醫保信息;
5、 就診記錄:在某些情況下,醫保機構可能要求提供就診記錄或醫生的診斷證明,以便核實醫療需求和費用;
6、其他材料:根據具體的醫保制度和政策,可能還需要提供其他材料,如特殊病種證明、住院證明、手術記錄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