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糾紛的起訴流程是怎么規定的(經濟糾紛起訴流程及費用)
經濟糾紛法院起訴流程和時間
【法律分析】
經濟糾紛起訴流程具體是:1、提交起訴狀申請立案;2、法院發出受理通知;3、法院組織雙方交換證據、被告遞交答辯狀;4、開庭審理、質證和辯論;5、宣布判決結果;6、判決生效和執行。經濟糾紛是指市場經濟主體之間因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的矛盾而引起的權益爭議。經濟糾紛有兩大類:一是經濟合同糾紛,如買賣合同糾紛,借款合同糾紛,承攬合同糾紛,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技術合同糾紛等;二是經濟侵權糾紛;如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所有權侵權糾紛、經營權侵權糾紛等。在市場經濟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場主體間確立交易關系,共同實施交易行為,追求和實現經濟目的的法定和普遍的形式,因此,合同糾紛是經濟糾紛的主要部分。
【法律依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 二十九、 將第一百一十二條改為第一百二十三條,修改為:“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p>
經濟糾紛起訴流程是什么?
經濟糾紛起訴流程是,首先寫好起訴狀,在起訴狀中應寫明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等事項,然后提前收集好有利于勝訴的相關證據,法院在受理案件后通知開庭時間,然后按時參加開庭辯論,最后法院作出審判。
一、經濟糾紛起訴流程是什么?
1、撰寫民事起訴狀,收集相關證據材料,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
2、案件被受理后,法院會給你一份繳費通知書,按照指示向指定銀行繳納訴訟費用,再將銀行給你的繳費單據拿到法院換票;
3、等待法院通知開庭,一般會給你發開庭傳票的;
4、按照傳票指示的時間、地點出庭參加訴訟;
5、開完庭等待判決結果,如對結果不服,自收到判決結果之日起至15日可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什么是經濟糾紛
經濟糾紛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以經濟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糾紛。經濟糾紛主要有兩大類:一是經濟合同糾紛,如買賣合同糾紛,借款合同糾紛,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技術合同糾紛、承攬合同糾紛等;二是經濟侵權糾紛;如知識產權的侵權糾紛、所有權侵權糾紛、經營權侵權糾紛等。在市場經濟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場主體間確立交易關系,共同實施交易行為,追求和實現經濟目的的法定和普遍的形式,因此,合同糾紛是經濟糾紛的主要部分。
三、什么是經濟訴訟
經濟訴訟是指人民法院在經濟糾紛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經濟糾紛案件的訴訟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訴訟法律關系的總和。
經濟訴訟的任務是保護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保證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及時審理經濟糾紛案件,確認經濟權利義務關系,制裁經濟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經濟權益,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經濟糾紛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經濟糾紛起訴首先要寫起訴狀,其次要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然后向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起起訴狀。如果案件被受理,法院會發出繳款通知書,到指定銀行繳納律師費,然后拿著銀行給的繳款單到法院換票。法院通知開庭時,會發出開庭傳票。按照傳票上的時間,地點到庭參加訴訟。開庭后,等待判決結果。如不服判決,應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經濟糾紛起訴流程是什么
經濟糾紛發生后,若協商不成,即可向法院訴訟解決。
經濟糾紛起訴流程如下:
1、當事人提交起訴狀,并按對方人數提供相應的副本。起訴狀應寫明當事人雙方的的基本情況,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及事實、理由。尾部須簽署或蓋章。
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時還需要提交主體資格的材料以及訴訟主張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立案,經立案庭審批后決定受理的,當事人按規定繳納訴訟費。
4、案件等待法院的排期開庭。
5、開完庭等待判決結果,如對結果不服,自收到判決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經濟糾紛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法律主觀:
1、制作起訴狀及證據清單在起訴前,需要制作好起訴狀及證據清單,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況下有幾個被告(包括第三人)就需要幾份起訴狀副本。有的法院還要求證據清單及所有證據復印件也同時提交多份,即證據清單所列證據的復印件份數需要同起訴狀的分數一樣。 2、向法院遞交起訴狀及證據清單法院設置立案庭,多數法院會寫明立案審查窗口,法院會對你的起訴狀及材料進行審查,決定是否立案 3、繳費法院審查后,準予立案的,會出具準予 立案通知書 并制作繳費單,當事人拿到繳費單后,可前往指定銀行繳費(有的法院可直接在法院繳費窗口繳費)。繳費后,到法院換取正式票據。 4、等待開庭通知繳費后就表示立案成功(一般來講法院出具立案通知書后即表示立案成功,但當事人如果在規定時間內不繳費,即 按撤訴處理 ),立案庭法官會根據案件性質,對案件進行分類,然后移交到審判庭,審判庭內勤人員會將案件分配到具體承辦法院手中,承辦法院安排開庭審判。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經濟糾紛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第一審普通程序是最初受理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時所適用的審判程序,它是審理民事案件的基本程序。經濟案件適用最多的是第一審普通程序。
(1)起訴和受理
起訴是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合法權益,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審理案件的行為。人民法院對民事案件實行"不告不理"的原則。因此,起訴才可能引起訴訟程序,使訴訟活動開始,起訴是當事人的一項重要訴訟權利,只有有效地行使起訴權,才可能使人民法院啟動訴訟程序。起訴應當具備的條件是:
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有明確的被告;
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2)審理前的準備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應當進行審理前的準備。包括: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組成合議庭并在三日內告知當事人;核對訴訟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收集必要的證據。
(3)開庭審理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審判一般應當公開進行。審理過程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征詢原告,被告,第三人意見;能夠調解的進行調解;判決。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4)判決和裁定
法庭辯論終結后,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判決一律公開宣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三條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