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辭退員工補償標準是怎么規定的(勞動法辭退員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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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勞動法辭退員工補償標準是怎么規定的(勞動法辭退員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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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辭退員工補償標準是怎么規定的(勞動法辭退員工補償)
開除員工賠償標準如下:
1、員工在公司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2、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月的工資。如果公司違法開除員工的,按上述標準的二倍來賠償。如果員工因具有重大的過錯被開除的,則沒有補償。
被辭退員工索賠流程是什么
被辭退員工索賠流程如下:
1、首先與用人單位協商,要求對方賠償相關經濟補償金;
2、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或者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二是經仲裁后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后,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勞動者可申請前手法院強制執行,三是屬于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族悔叢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兆櫻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