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的含義和法律規定是什么(及時明確法律規定含義是什么)
家庭暴力的含義與種類有哪些
法律分析: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心理、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主要種類有:身體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經濟控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婦女兒童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h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司法機關、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規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反家庭暴力工作給予必要的經費保障。
家庭暴力的含義是什么
家庭暴力的含義是什么
法律分析:
關于家庭暴力,即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所稱的“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家庭暴力的認定標準法律
家庭暴力的認定標準是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求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第十三條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后,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家庭暴力的定義是什么
一、家庭暴力的定義是什么
1、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由婚姻或親密關系、血緣和法律而聯系在一起的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它包括在家庭關系中發生的身體、性、情感等方面的暴力,同時包括威脅施以暴力的行為。家庭暴力可能發生在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孫等家庭成員之間。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對身體精神的侵害的行為。
第三十三條
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處理家庭暴力的方式有哪些
處理家庭暴力的方式具體如下:
1、請求他人、其他組織的幫助。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2、向公安機關報警救助。對于受害者的報案,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
3、提起離婚訴訟,請求法律援助。若實施家庭暴力構成犯罪的,如故意傷害罪、虐待罪、強奸罪等,應當依照刑法有關規定給予制裁。對于受害者的報案,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4、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家庭暴力的含義和種類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心理、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主要種類有:身體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經濟控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條 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