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條款的生效時間是什么時候(定金條款的法律規定)



定金條款的生效時間是什么時候(定金條款的法律規定)
定金條款的生效時間是什么時候(定金條款的法律規定)
一、定金合同生效的時間
1、定金合同在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并生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二、怎樣寫的合同是有效的
合同按以下方法寫的才是有效的
1、簡單敘述合同目的和訂立情況;
2、合同目的;
3、合同的履行程序;
4、雙方的權利義務;
5、違約責任;
6、爭議的解決;
7、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8、關于合同本身的約定。最后是簽章。合同的書寫的流程遵循圍繞交易需求和合同目標,明確合同各方權利義務內容,規劃相應的合同流程,制定相應的合同履行執行和監控措施,評判合同履行效果是否最終實現合同目標。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于定金合同生效的時間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定金是指當事人雙方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當事人方先行支付給對方定數額的貨幣作為擔保,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定金在時間上的期限主要是根據合同上所簽訂的日期為準。
定金隨著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隨著合同的消滅而消滅。由合同當事人約定的,但只有當事人關于定金的約定,而無定金的實際交付,定金擔保并不能成立。
只有合同當事人將定金實際交付給對方,定金才能成立。因此,定金具有預先支付性。即同時擔保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債權。就是說,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喪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則應雙倍返還定金。
擴展資料
定金的分類:
1、立約定金,立約定金常常與預約合同并存,是指在合同訂立前交付,目的在于保證正式訂立合同的定金。
2、成約定金,謂為合同成立要件的定金,與要物合同之物的交付,作用相同。
3、解約定金,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以承受定金罰則作為保留合同解除權的代價的定金。
4、違約定金實際就是履約定金,即以擔保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
5、證約定金,是指以交付事實作為當事人之間存在合同關系的證明的定金。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