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生效時間是什么(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
生效日期是什么意思
合同訂立日期和生效日期一般都是一個時間,就是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就是落款時間;特殊情況下,兩者不一致:合同訂立日期就是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日期是雙方規定的一個具體時間,或者什么條件完成的情況下生效。
生效日期也稱為頒布日期,是指法律、合同、政策或條約生效的具體月份、日期和年份。
合同產生效力的時間是自合同成立是生效。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自批準、登記時生效。
合同生效期是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故若是一般合同則以雙方簽字作為合同成立并生效的時間。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合同有效期就是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期限是指勞動合同的有效時間,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終于合同的終止之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合同生效日是什么?
有一些朋友還沒太接觸過保險,不太了解一些保險專業名詞,對于保險小白,學姐也整理了一份保險專業名詞的解釋給大家,接下來,學姐和大家一起了解下,【合同生效日】究竟表示什么?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一、合同生效日是什么?
依據國家《保險法》第13條的相關規定:被保人自愿購買保險,其投保要求經保險人審核后同意承保,并且就合同的條款成功達成協議,保險合同同時成立。因此,原則上保險合同成立的同時保單就可以生效。
保險合同生效日通常來說是指繳費的次日或保單簽收日的次日。
由此,保險合同生效日便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就正式生效的,具有生效條件的保險合同的生效日期是條件成就之日,自保險合同規定期限到來之日起生效。
然而,要注意的是,并非保險合同開始生效,被保人就能得到保障。通常保險公司都會設立一個猶豫期 ,在等候期間,由于非意外原因造成的出險,保險公司是不予理賠的,只能完全度過等待期保障才能開始。
所以,還想知道更多保險知識的小伙伴,可以點開下面的文章看一看:
《超全!你想知道的保險知識都在這》
二、重疾保險怎么買?
對于我們而言,投保重疾險時最為關注的是重疾險的保障內容,畢竟影響到我們消費者的保障。而且不同年齡段購買重疾險的關注點是不同的,給小孩選重疾險要選設置少兒特疾、少兒高發的重疾等等保障的產品。
研究保障內容的時候,不僅要有重疾、中癥、輕癥這三個基本保障,還需要注意是否涵蓋了一些高發重疾的保障,比方說惡性腫瘤-重度多次賠等等。
另外還要對比下重疾賠付比例,現在市面上一些不錯的重疾險產品的重疾保障賠付比例最高提供了180%基本保額。而輕癥和中癥的賠付比例一般為30%基本保額和60%基本保額。
根據上面所提到的內容,給大家推薦幾款性價比超高的重疾險產品,感興趣的小伙伴不妨看看:
《十大值得買的熱門重疾險大盤點!》
三、重疾保險買前必看!
很多人在選擇重疾險時可能都有看到,不同的重疾險產品除了其提供的保障內容也不同,在投保年齡、繳費期限、保障期限、保費、保額、等待期、免責條款等方面都有不一致的地方。
所以,我們在選擇重疾險的時候,非但要注意保障內容,上面提到的方面也需要多對比瀏覽,畢竟這些方面也關系到我們消費者的切身利益。
比方說投保年齡范圍,在現如今的市場上有不少重疾險規定的投保年齡范圍是55周歲到60周歲,說的通俗一點,要是一款重疾險產品的最高投保年齡達到了60周歲,那么就算是61周歲也不支持投保這款產品的。
同時,重疾險是越早考慮越好,在產品、保額、保障期限、性別、繳費期限沒有差別的情況下,相較于29周歲的人群,30周歲的人群要交更多的保費。
四、去哪里買保險?
依托科技的發展,購買重疾險的渠道有兩種,分別是線上和線下。
倘若想節省出去的時間、在家就能購買保險,如果是個社恐好的小伙伴,線上投保是一個比較好的選擇,第一可以在公眾號上咨詢和投保,還可以去保險公司官網、保險銷售平臺、官方App、保險經紀公司等線上渠道購買。
對于那些打算按常規的方法投保的朋友來講,也可以去保險公司的營業柜臺,或者是通過認識的人介紹保險業務員來進行咨詢購買。
購買重疾險的渠道有兩種,具體選哪一種得看需求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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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買保險靠譜嗎?線上保險和線下保險的區別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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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有效期限是多少年
摘要:簽訂合同除了要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還需要規定要合同的有限期限,這樣才能夠確認合同完整的法律效益。合同的有效期限是多少年?要看簽的是什么類型的合同,合同可以簽多長的時間,要看具體簽的合同是什么類型。此外在簽合同的時候,一定要確認合同的有限期限和合同規定的內容相對應。合同的有效期限是多少年
一、合同生效時間
1、一般來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如果雙方沒有約定生效的時間,一般認為是以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2、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為生效時間;
3、如果合同中未約定生效時間,但對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條件的限制,則以該附加條件達成時為合同生效時間。
二、合同終止時間
如果沒有約定合同的終止時間,那么判斷合同是否終止的標準主要有以下幾類:
1、一般意義上的合同終止時間通常為合同約定的合同義務履行完畢;
2、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當事人有確實的證據證明另一方無法履行或無法完整履行合同義務的,或對方當事人明確表示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可隨時解除合同;
3、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一方過失或故意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可終止合同。
三、未規定有效期的合同的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1、如果雙方經協商可以達成一致的有效期限,則有效期限就此確定。如果雙方無法達成一致,則應根據合同類型查詢相關法律,看法律有沒有明確規定。
2、一般法律對于特定合同在合同沒有規定有效期時會有明文規定,此時按法律規定便可。倘若法律也沒有規定,那么則依據不同合同類型的慣例確定,也就是一般有效期為長時間則為多長時間。
合同的有效期限和履行期限
1、合同有效期和合同履行期的區別其實非常簡單,有效期間是指合同在哪個時間段有效;合同履行期間則具體指義務人應當合同有效的時間段里什么時間具體履行義務。
2、一般合同有效期間與合同履行期間是一致的,只是在那些附期限合同,也就是合同成立生效后不需要義務人立即履行義務,而是過一段時間再履行義務時才會產生有效期間長于履行期間。注意,履行期間不能晚于有效期間,因為如果晚于有效期間則無法約束義務人,義務人可以以合同失效為理由拒絕履行義務。
3、簡單的說,合同履行期間包含在合同有效期間里。
生效時間是什么意思
若指合同的話,合同生效時間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若雙方沒有約定生效的時間,一般認為是以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為生效時間;若合同中未約定生效時間,但對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條件的限制,則以該附加條件達成時為合同生效時間。
其他情況的生效時間:
1、當面意思表示的,立即生效。
2、電子郵件等方式意思表示的,按照送達主義,即收到電子郵件就生效。
3、寄信的送至收信人信箱或者有關單位代為簽收的,簽收時開始生效。
4、寄信收信人拒絕簽收的,采取送到主義原則,即放在收信人辦公桌或者收發室級意思表示生效。
5、約定時間的,在約定有效期內行駛意思表示生效。
合同生效的四個條件:1、主體合格,合同雙方當事人應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雙方意思表示真實;3、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4、形式合法,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第一、二款: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
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什么生效時合同成立
1、一般情況下,合同于承諾生效時成立。2、合同書形式的合同成立時間,以最后簽字或者蓋章時為準。3、確認書形式的合同成立時間,以簽訂確認書時為準。4、合同的實際成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1、一般規定。《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條規定: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據此,合同于承諾生效時成立。
2、合同書形式的合同成立時間。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但并未簽字蓋章,意味著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未能最后達成一致,因而一般不能認為合同成立。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不在同一時間的,最后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3、確認書形式的合同成立時間。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條規定: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在此情況下,確認書具有最終承諾的意義。
4、合同的實際成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此時可從實際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為中推定當事人已經形成了合意和合同關系,當事人一方不得以未采取書面形式或未簽字蓋章為由,否認合同關系的實際存在。
合同生效日期以什么為準
合同后生效日期以合同的條款約定為準,如果沒有約定的情況下一般是按照合同成立時生效的。
合同后生效日期:
1、合同后生效日期以合同條款約定為準;
2、如果沒有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自批準、登記時生效。
4、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5、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6、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
7、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合同成立與生效的區別:
1、合同成立并不代表合同生效;
2、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成立不一定就具有了法律效力;
3、合同成立適用意思自治原則,合同的生效必須在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
綜上所述,合同生效時間是以合同條款約定為準。如果沒有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自批準、登記時生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