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對非法同居的處理規定(我國法律規定)
非法同居報警警察怎么處理
因非法同居而報警的,警察的處理方式是:
1、如果非法同居的二人涉嫌重婚罪,則會立案偵查;
2、符合條件的,會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3、不涉嫌重婚罪,警察一般不會處理,因為同居是違反婚姻關系的行為,不屬于治安或者刑事案件。
如果在非法同居期間,有家庭暴力的行為,則可以報警,依據地《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給予治安行政處罰。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雙方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一種同居行為。非法同居一般是不會被處罰的。
同時也看同居的雙方的具體情況的,如果一方是已婚并且處于婚姻存續期間而以夫妻名義進行公開同居的話,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即重婚罪。這樣的罪名是既可以走自訴程序,也可以走公訴程序的案件。不存在以上情況的話,目前在國內是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非法同居與合法婚姻關系相對而言,簡單說就是在沒有辦理正式結婚登記手續前的男女共同居住生活。
非法同居的財產分割情況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1、期間所獲得的財產,應該由當事人協議處理;
2、協議不成時,對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應根據照顧無過錯第三方的原則判決。
同居財產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雙方可以在同居期間做個人財產約定;
2、對購買的物品留好相關的證據;
3、對于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物品,最好雙方有個相互的紀錄;
4、在同居期間各自的父母朋友饋贈的物品最好讓饋贈者寫上此物品專門贈給某某的字樣,并保存好。
重婚罪的刑事責任:
犯重婚罪的,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基于重婚嚴重侵犯了無過錯方的人身權利,妨害與破壞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因而許多國家的《刑法》都確定重婚是一種應受刑罰處罰的犯罪行為。中國現行《刑法》明確規定重婚為一種應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權利罪。
綜合上面所說的,非法同居就是在有婚姻的情況之下還與他人進行同居生活,但對于此行為一般不會構成犯罪,從而也不會以重婚罪來進行,所以,對于有婚姻的公民來說《民法典》就是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公民的權益,一方違反另一方就會有權利用法律的途徑來保障各自的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非法同居可以報警怎么處理
法律主觀:
因非法同居而報警的,警察的處理方式是:如果非法同居的二人涉嫌重婚罪,則會立案偵查;符合條件的,會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不涉嫌重婚罪,警察一般不會處理,因為同居是違反婚姻關系的行為,不屬于治安或者刑事案件。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非法同居關系的處理原則是什么
法律主觀:
非法同居關系的處理原則:男女雙方未進行結婚登記的確屬非法同居關系,應一律判決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涉及財產和子女撫養問題的,人民法院按照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和雙方的的實際情況進行判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非法同居怎樣處理
一、非法同居怎樣處理
1、非法同居處理方式如下:
(1)雙方均無配偶,則雙方可自行解除同居關系,雙方同居期間所得財產應為共同財產;
(2)若一方有配偶,則無過錯方有權請求經濟補償;
(3)若一方有配偶但以夫妻名義與另一方同居在一起,可以構成重婚罪。并且要給配偶和無過錯的同居者支付損害賠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二、非法同居如何界定
非法同居的界定是男女雙方沒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合法結婚登記而公開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是一種同居行為;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