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協議離婚后財產反悔能重新分配嗎(協議離婚后反悔財產還能要回來嗎)
假離婚三年后可以重新分割財產嗎
法律主觀:
辦理假離婚后,同上面的情況一下,夫妻雙方協商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已經生效,除非有欺詐、脅迫情形發生的,財產不能要求重新分割。但是,由于夫妻雙方離婚后依舊共同生活在一起,形成同居關系,在財產分割發生糾紛的,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同居共同所得的財產分割時按照一般共有財產處理,也就是說條件一樣的情況下,平均分割。共同所得的財產是指雙方共同勞動、經營或管理的財產。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如何分割,總結起來有以下幾點:第一,如果同居雙方能就共同財產的分割達成協議,則按雙方的協議處理;第二,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由法院依法分割;第三,雙方的共同財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割,但要綜合考慮雙方當事人的過錯程度,照顧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和無過錯方的利益;第四,雙方同居期間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一般按雙方的共同債權、債務處理;第五,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判決其多分財產或由另一方給予適當幫助。對于離婚后,協議的財產分割無權請求重新分割。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條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離婚協議能反悔重新財產分割嗎
離婚協議能反悔重新財產分割。簽訂了協議離婚財產分割,在一定的情況下是可以反悔的。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的效力對男女雙方具有約束力,在民政部門協議離婚,對財產分割反悔的,須在一年內起訴,且只有在兩種情況下,才會被法院變更或撤銷:
1、存在欺詐行為;
2、存在脅迫行為。
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協議分割主要體現為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就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所達成的協議,該協議是當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協商一致的結果,是當事人對自己財產權利的一種自由處分,具有民事合同性質,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條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離婚協議能反悔重新財產分割嗎
這個問題需要分不同情況具體分析:一、簽訂離婚協議后反悔的。即雙方協議離婚的,且對于財產分割問題進行協議的,如對該分割協議反悔,認為存在欺詐、脅迫等影響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則可以在協議離婚后一年內提出,請求人民法院對離婚協議予以變更或者撤銷。二、訴訟離婚的。對于已經生效的離婚調解書或判決書中關于財產分割的部分是可以再審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協議離婚后還能重新分配財產嗎
想要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有以下幾種方式。
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進行變更。
2、可以請求法院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需要在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向法院提出;還要證明在訂立協議時,對方存在欺詐或者脅迫等情形。
3、如果有離婚時沒有處理的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重新分割。
總之,兩個人在協議離婚的時候,一定要謹慎處理財產分割,因為一旦簽署了離婚協議,再反悔往往很難得到支持。雖然法律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是受理并不意味著一定會重新分割。
離婚協議能反悔重新財產分割嗎
法律主觀:
一般如果協議已生效,不能反悔。但是如果有 證據 能夠證明當時簽 離婚協議 放棄 財產分割 是受欺詐、脅迫等情形的,可以變更協議內容。具體的可以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至法院。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 夫妻共同財產 ,或者偽造 夫妻共同債務 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 離婚 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第七十條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