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規定哪36種病可以請長假
可以請長假的病有哪些
可以請長假的病如下:
1、惡性腫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腦中風后遺癥;
4、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
5、冠狀動脈搭橋術;
6、終末期腎??;
7、多個肢體缺失;
8、急性或亞急性重癥肝炎;
9、良性腦腫瘤等。
病假工資待遇如下:
1、非全月病假:
(1)非定額人員:應扣病假工資等于(基本工資乘70%除21.75)乘應扣工資基數乘病假天數加(基本工資成30%除21.75)乘病假天數;
(2)當月所得工資等于基本工資減應扣病假工資;
(3)定額人員:應扣病假工資等于(1000乘70%除21.75)乘應扣工資基數乘病假天數加(1000成30%除21.75)乘病假天數;
(4)當月所得工資等于當月工時工資加(1000除21.75乘病假天數)-應扣病假工資;
2、全月病假:
(1)非定額人員:應扣病假工資等于(基本工資乘70%)乘應扣工資基數加基本工資成30%;
(2)當月所得工資等于基本工資減應扣病假工資;
(3)定額人員:應扣病假工資等于(1000乘70%)乘應扣工資基數加1000乘30%;
(4)當月所得工資等于1000乘應扣病假工資。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通知》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哪36種病不能請長假
嚴重影響職工完成工作任務的36種病可以請長假,例如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后遺癥、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終末期腎病、多個肢體缺失、急性或亞急性重癥肝炎;(九)良性腦腫瘤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四條
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我國規定哪36種病可以請長假?
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后遺癥、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多個肢體缺失、急性或亞急性重癥肝炎、良性腦腫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腦炎后遺癥或腦膜炎后遺癥、深度昏迷、雙耳失聰、雙目失明、癱瘓等可請長假。
我國法律規定職工有休假權。在這一法律條文下,各企業都對職工的休假、請假事項進行的具體規定。由于外資企業對于企業規章制度的重視,對職工請假的要求嚴格程度更甚。有人則問,我國規定哪36種病可以請長假?下文會詳細敘述。
一、我國規定哪36種病可以請長假?
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后遺癥、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多個肢體缺失、急性或亞急性重癥肝炎、良性腦腫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腦炎后遺癥或腦膜炎后遺癥、深度昏迷、雙耳失聰、雙目失明、癱瘓、心臟瓣膜手術、嚴重阿爾茨海默病、嚴重腦損傷、嚴重帕金森病、嚴重III度燒傷、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嚴重運動神經元病、語言能力喪失、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主動脈手術、多發性硬化癥、經輸血導致的人類免疫缺陷病毒感染、植物人、系統性紅斑狼瘡、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I型糖尿病)、原發性心肌病、重癥肌無力、急性壞死性胰腺炎、壞死性筋膜炎、終末期肺病、嚴重類風濕性關節炎。
二、員工病假期間有哪些待遇
勞動者病假時待遇如下:
1、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除《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為止。
3、請長病假的職工在醫療期滿后,能從事原工作的,可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系,辦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退休退職手續,享受相應的退休退職待遇;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4、勞動法第四十八條中的“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履行了正常勞動義務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單位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單位支付的伙食補貼,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勞動條件下的津貼,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社會保險福利。
5、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贾夭『徒^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請假是在一些特定的較為緊急的情況下才可以申請的,長假更是如此。因為企業對于規章制度遵守程度的不一致,使得不同企業請假難度也是不盡相同。
什么病可以請長假
病毒性乙型肝炎活動期,類風濕性關節炎等。
根據查詢律圖網得知,企業假期都是有制度規定的,而且請假的時間很短,只有較嚴重難以治愈的病癥才會準許長假。包括病毒性乙型肝炎活動期,類風濕性關節炎,椎間盤突出,肺結核活動期,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伴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三級以上,各種器官的惡性腫瘤。有醫生證明的,都可以依法休病假長假。
什么病可以請長假
正常來說需要進行手術的疾病可以請長假,如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后遺癥、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多個肢體缺失、急性或亞急性重癥肝炎、良性腦腫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腦炎后遺癥或腦膜炎后遺癥、深度昏迷、雙耳失聰、雙目失明、癱瘓、腦腫瘤、肺癌、咽喉癌、宮頸癌等腫瘤疾病,還有就是骨折、骨裂等需要休養的疾病,除此之外若是患有傳染性疾病,為避免傳染他人,如目前比較流行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還有水痘、猩紅熱等確診為需要長期病休不能正常上班的疾病可以申請長期病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但正常來說是不建議為請假故意損傷身體的,以免留下永久性的后遺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