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贈與的房產是婚內財產嘛
姐姐給弟弟買房是弟弟的婚后財產嗎
通過查詢相關資料顯示,姐姐給弟弟買房不是弟弟的婚后財產,姐姐把房子過戶給弟弟,算弟弟的個人財產。《婚姻法》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所以不是弟弟的婚后財產。具體消息可關注官方網站,獲得第一手權威信息。
姐姐在妹妹婚后送給妹妹的房子屬于妹妹和妹夫的共同財產嗎?
這個要看姐姐送給妹妹的時候是怎么說的,是送給妹妹個人的還是送給妹妹和妹夫的共同財產。
一般情況下,妹妹婚后所得的財產都有妹夫的一份,但如果姐姐指定是送給妹妹一個人,不包含妹夫的話,這個也是可以的,所以主要還是看姐姐怎么說。
姐姐贈與的房產是否屬于夫妻共有財產?
您好,姐姐贈與的房產是否屬于夫妻共有財產需要視情況而定。
如果姐姐于弟弟婚前贈與房產,那么為弟弟的婚前個人財產。
如果姐姐于弟弟婚后贈與房產,那么除非贈與時特別約定贈與弟弟個人,否則為婚后的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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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民法典》第1063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姐姐贈與的房產是不是婚內財產
法律主觀:
姐姐贈與的房產如屬于婚前贈與的,則不屬于婚內財產,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如屬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表示贈送給夫妻二人的,則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置權。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姐姐贈與的房產是不是婚內財產
如果是婚前贈與的是婚前財產,婚后贈與的是婚后財產,但有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不屬于婚后財產。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贈與房產屬于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嗎
在生活中,有一些人為了表達謝意會把自己的房產贈與他人,對于贈與的房屋,人們存在許多的疑問,例如:夫妻婚內贈與有效嗎?贈與房產屬于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嗎?今天就讓我們帶著這些疑問,一起來了解下相關內容吧!
贈與房產屬于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嗎
這要根據合同中的規定來確定,倘若該贈與房產的合同中有明確規定,該贈與房產則歸夫妻中的一方,那該房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若贈與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該房產則屬于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夫妻婚內贈與有效嗎
通常來說是有效的。房產贈與這一行為具有自愿性、無償性,而夫妻婚內贈與,則是指一方把自己名下的個人財產自愿并無償的贈送給另一方,因此是有效的。若贈與合同具有欺騙性、脅迫性,或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或是有損社會公共利益,或是用合法形式來掩蓋非法目的的,則視為贈與無效。
房產贈與條件都有哪些
1、在房屋贈與中,贈與人和受贈人都是自主自愿的,有到當地的公證機構進行公證,有相關的贈與合同。
2、房屋贈與需由雙方到當地的有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待有關部門審核通過后,再辦理相關的產權過戶手續。
3、房屋贈與的一方,得是房屋產權的所有人,這個可以查看房產證來確定,并且贈與方要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用來贈與的房屋證件要齊全、要合規合法,若存在產權糾紛等問題,要待糾紛處理后才能進行贈與。
姐姐贈予的房子算夫妻共有財產嗎
法律分析:一般是共同財產,除非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姐姐過戶給弟弟的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主觀:
父母過戶財產給已婚子女,如果有明確表示是贈與子女夫妻倆的,就屬于子女夫妻共有財產。沒有明確表示贈與子女夫妻倆,或明確表示贈與子女個人,這財產屬于子女婚后取得個人財產。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 共同財產 ,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 知識產權 的收益; (四) 繼承 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贈與的房產屬于個人還是夫妻
贈與的房產屬于個人還是夫妻共同財產要視情況而定:
1、一般來說,如果沒有特別說明,婚后父母給予的財產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2、如果合同中明確約定房產贈與夫妻一方的,父母贈與的房產屬于夫妻一方的受贈人,可以視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而丈夫或妻子的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這部分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界定的方法: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系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這里講的“所得”,是指對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對財產實際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獲得某項財產如稿費,但并未實際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費,此時這筆稿費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應支付一筆稿費,但直到婚姻關系終止前也沒有得到這筆稿費,那么這筆稿費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特別是夫妻一方對共同財產的處分,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取得對方的同意;
5、不能證明屬于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6、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分歸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財產為死者遺產,按照處理。
綜上所述,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是指從結婚到一方死亡或離婚的期間。夫妻在此期間取得的財產,除約定外,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享有平等的處理權利。夫妻存續期間處分財產,須經配偶同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