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財產協議約定財產歸各自所有,那還債要用另一方財產還嗎(婚內財產協議約定)
離婚協議寫了債務歸男方女方還需要還債嗎
法律主觀:
離婚協議上寫債務歸個人有效嗎 離婚協議上寫的債務歸歸個人承擔有效。 既然離異協議約定了各自財產的歸屬,以及債務的承擔方式,離異雙方就要按照這份簽字按了手印的離異協議來執行。離異協議在離婚的那一刻生效。 但是這份協議在法律上對離異雙方有約束力,但是不能對抗第三方的合法權益。 《 民法典 》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約定財產制】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 婚前財產 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離婚協議上寫財產歸男方生效么 生效, 法院 認為一般夫妻之間簽訂的忠誠協議是在雙方自愿的基礎上簽訂的,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該協議沒有違反 法律法規 的有關規定,符合我國民法典中夫妻應相互忠實的精神,亦有助于社會公德,該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凈身出戶 就是離婚后放棄一切錢財,只帶自己的身體走。這樣的協議一般在婚前就已經簽訂,表面看來是對愛情和權益的雙重保障, 出軌 一方承擔責任,另一方則得到金錢作為補償。 離婚協議上寫債務歸個人有效嗎?如果要在離婚協議上寫明債務是歸個人所有,那最好是找個專業的律師來擬定離婚協議,避免協議有漏洞。覺得請個專業律師太貴,而現在需要律師服務,可以來找專業律師隨時提供一對一服務。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婚內財產協議約定財產歸各自所有還債要用另一方財產還嗎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但是,夫妻即使有婚內協議,也不能一定對抗之后形成的債務。也就是說,債權人有權向任一方主張債權,除非夫妻一方能夠舉證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婚內財產協議。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約定房產歸一方所有,另一方婚內所欠債務能用該房產償還嗎?
這個需要視情況而定。
如果一方所欠債務屬于正當支出,并非非法行為,而離婚約定發生在欠債務之后,那么該房產中一半產權需要用來承擔債務,至于另外一半屬婚姻中另一人的合法權益,不應該侵占,當然如果當時借款是以夫妻雙方名義,且另一方明確知道該欠款存在,且欠款用于夫妻婚后生活所需,那么房產可以完全用于償還債務。如果一方所欠款項為賭債,或其他非法支出,且發生債務時,另一方可以提供相關材料,證明另一方違法,該欠款不合理,也不應該侵害另一方權益,要求法律不對已歸入自己名下財產做風格。
實際上離婚約定,雖然是夫妻雙方共同真實意愿,但畢竟屬于夫妻內部分割,對于外人而言,只要兩人還未公開離婚信息,沒有領取離婚證,不管是借貸,還是其他都屬于夫妻共同體,在判斷是否借款,或者其他約定時,或多或少都會按照夫妻雙方的情況來評估,甚至有時決定借款的理由主要在另一方,因為相信對方,才原因借款給另一人,所以在某種程度來說,隱瞞離婚約定,是在侵犯第三人權益,當三者有了碰撞時,法律會根據實際情況,判斷要偏向哪一方。
除此之外,離婚約定大多為口頭,或字面約定,因為沒有經過法律公證等,所以在某種程度上,不具備有法律效應,建議如果夫妻離婚,房產想要分割,要不就及時到房產局,將房子過戶,確保房屋屬于一方,避免手續沒有辦齊全,另一方反悔,想要回房屋,也避免對方將房屋抵押,造成自身損失。要不就直接到有關部門進行公證 ,將兩人約定,變成有公家蓋章認定的條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