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認定標準是什么(婚前財產如何認定)



婚前財產認定標準是什么(婚前財產如何認定)
婚前財產認定標準是什么(婚前財產如何認定)
法律主觀:
可以采取下列辦法認定是否為婚前財產:應當先確定其是否屬于當事人結婚之前的購買或者獲得財物,如果屬于則可以認定為婚前財產的范圍之內。只要當事人沒有特別約定屬于夫妻共有財產的,則屬于一方個人的財產。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婚前財產是屬于當事人的個人財產,歸屬于一方所有,不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法律主觀:
對于婚前財產來說,婚前財產如果達到婚前財產的認定標準,就可以被認定為婚前財產,對于婚前財產來說,婚前財產的認定標準往往關系到婚前財產的一個有效性,如果沒有被認定為婚前財產的話,往往是不能夠被法院所承認的。一、婚前財產的認定標準是什么夫妻婚前財產是在登記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所以區分夫妻婚前財產的重要標準就是看財產的取得時間是在婚前還是婚后。這里的取得是指取得財產所有權。而不是實際占有。二、對方隱匿財產怎么辦一旦對方接到了法院傳票,很多當事人擔心對方開始隱匿家庭共同財產,其實這個擔心并不是多余的,幾乎百分之六十以上的案件都會涉及到一方涉嫌隱匿財產的情況。因此,防止對方隱匿財產,應當提前準備。比如,在起訴前,就將家庭共同財產的發票收集好,或請朋友做見證證言,兼采用影像取證技術。另外,對于銀行存款、股票等,可以在起訴同時申請法院調查或律師出具調查令調查,一旦查出財產下落,可以視情況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等。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有上述行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當事人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日起計算。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關于夫妻財產的規定有哪些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前財產的認定標準如下:
1、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2、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等其他合法收入;
3、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4、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