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調查取證誰負責(重婚罪調查取證規定)
重婚罪可以請公安取證
重婚罪請公安取證問題:1.重婚罪的性質:重婚罪為公訴類案件,不屬于告訴才處理的自訴案件。所謂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只有四個罪名,即侮辱、誹謗罪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公訴案件是由檢察院提起公訴,公安機關偵查起訴的。2.重婚罪的證據搜集無需當事人舉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條規定: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準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除法律特別規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規定: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重婚罪可以去請公安取證嗎
法律分析:可以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取證。重婚是自訴案件,可以由受害人一方自己告訴,但這并不排除公安機關立案偵察、予以協助的可能性。也不排除公訴機關對重婚者提起公訴對可能性。所以,對于重婚罪,不僅可以由夫妻一方提起訴訟,也可以由公安機關立案受理,然后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四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
重婚罪可以請公安取證嗎,我該怎么做
重婚罪可以請公安取證,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分析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系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系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公安機關依報案、舉報或其他線索進行偵查,或是法院、檢察院發現有重婚嫌疑而移交公安機關偵查,偵查終結后通過檢察院提起公訴,由人民法院審判。配偶發現另一方有重婚行為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也可以由受害者自行收集證據后,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直接起訴的,需要自己承擔舉證的責任。有配偶者與他人登記結婚,或有配偶的人與他人沒有登記但實際上是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或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時以夫妻關系同居,或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對方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同居的都構成重婚。重婚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如果沒有配偶一方確實不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的,無配偶一方不構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則構成重婚罪。重婚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喜新厭舊;有的是出于貪圖享樂;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動機不影響重婚罪的成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起訴另一方重婚罪是自己提供證據還是法庭會調查取證,如果自己沒證據呢?
重婚罪案,無論是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還是由自訴人提起刑事自訴,在法院審理過程當中,因客觀原因無法收集調取案件證據的,可以由辯護律師、訴訟代理人向人民法院申請調取。相關法律規定,辯護律師或訴訟代理人直接申請人民法院向證人或有關單位、個人收集、調取證據材料,人民法院認為確有收集、調取必要,且不宜或者不能由辯護律師或訴訟代理人收集、調取的,應當同意。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材料時,辯護律師或訴訟代理人可以在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四十三條 辯護律師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也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辯護律師經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許可,并且經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被害人提供的證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
重婚罪親子鑒定怎么取證
1.由公安機關調查取證。重婚罪屬于刑事犯罪,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后,提供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及相關線索,可以由公安機關偵查調取證據。2、自己收集證據。具體而言,可以明察暗訪其居住生活的場所,勸說知情人作證,收集共同生活、居住的證據,包括交納居住費用的記錄,如水電費、電話費、衛生費、物業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十七條作出了“列舉加概括”式規定,對客觀原因作出了列舉性解釋,規定了人民法院可依當事人的申請調查收集證據的情況和范圍:(一)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屬于國家有關部門保存并須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檔案材料;(二)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材料;(三)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重婚罪法院管調查嗎
1、 重婚罪 屬于 自訴案件 ,應當先自行掌握初步 證據 法院才會 立案 。 2、法院沒有義務調查取證。在確定重婚需要什么證據后,就可以選擇性的收集對方重婚的證據了。 《 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 結婚 的,處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