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債子還嗎(現在法律有規定父債子還嗎)
法律規定父債子還嗎?
民法典關于父債子還的最新法律規定如下:一般情況下,父親所欠債務,子女無償還義務。但若父親死亡,子女依法繼承父親遺產的,應當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繼承遺產應償還被繼承人生前所欠債務,但應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出部分,繼承人不負償還義務。繼承多少,最多就償還多少。不會因為繼承,就會產生繼承人額外的支出。
現在法律沒有規定父債子還。由于父親一般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所以能夠獨立償還其債務。但是父親如果死亡,兒子繼承其遺產的,則需要以所得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關于“父債”的歸還,只要在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之后才負有歸還義務,而且只是在繼承財富的范圍內停止歸還,對超出繼承財富范圍的局部債務沒有法定義務停止歸還。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以下情況,子應當代替父親償還債務:
1、接受了父親的贈與,造成父親的債務不能償還,不論這種贈于是有意識還是無意識;
2、從父親那里繼承了遺產,在接受遺產范圍內,承擔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現在還有父債子還一說嗎
法律分析:沒有,父債子還這種說法是不對的。你如果沒有繼承父親的遺產,對其生前所欠債務沒有償還的義務;如果你繼承了父親的遺產,你父親生前所欠的債務,也只能從他的遺產中拿出一部分或全部償還,遺產不足清償債務的,以你們實際繼承父親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部分你如自己愿意代父償還也可以,不愿代父償還也可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父債子還合法嗎?
父債子還不合法,具體如下:
1、一般情況下,法律上父親欠的債,子女不必還:
(1)因為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如果是滿18周歲以上的成年人,有民事權利,父親既無需替孩子償還債務,子女也不用替父親償還債務;
(2)父債以其個人財產承擔償還義務,子女不具有償還義務;
2、父親欠做簡如債子女用不用的情況是,父親死亡,有純啟遺產還有債務。因為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如果債務人死亡用遺產償還生前債務,僅以遺產數額為限。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3、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條
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的,由法定繼承人清償被繼咐孝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法定繼承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以所得遺產清償。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法律上父債子還成立嗎
【法律分析】
在法律上,父債子還不成立。我國《民法》沒有父債子還的說法,個人權利、個人義務都歸屬于本人,與別人無關;“父債子還”雖然是中國傳統,但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如果還在世,那么是他個人的事情,跟子女無關;如果不在世,只有兒子繼承了父親的遺產后,其中的債務需要償還時才從繼承的遺產中扣除,成為表面上的“父債子還”。對于借債問題,要分清楚這筆債到底屬于父親的個人債務還是家庭債務。如果是個人債務,那么繼承人不承擔償還的義務;但是,如果父親有財產,就由父親的財產來償還;如果財產已經被繼承人繼承,那么繼承人就應該償還這筆債務。不過特別說明:如果財產不足償還債務份額,那么繼續人繼承了多少財產,就償還多少債務,不足的部分不用償還,就是說,債務仍然屬于被繼承人本人償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的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法律有規定父債子還嗎?
法律沒有父債子還這種規定。父與子是兩個獨立的民事主體,不因血緣關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債是父親作為主體與他人發生的債權債務關系,與子女無關。但是在繼承的情形下,繼承人要在遺產范圍內承擔清償責任,如遺產不足清償的,對超過的部分不承擔責任;放棄繼承的,不承擔清償債務的責任。
欠款不還的后果有哪些
欠款不還的后果如下:
1、產生逾期費用,包括罰息和違約金;
2、影響個人征信記錄。如果貸款企業沒有金融牌照的,欠款不還不會上征信,不影響個人信用記錄,但是如果被起訴到法院,依然拒絕歸還的,可能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情節嚴重者會構成犯罪,需要依法承擔刑事責任。如果當事人拒不執行、惡意逃避債務的話,那么就會上升到犯罪的層次,對于情節惡劣的行為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條
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的,由法定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法定繼承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以所得遺產清償。
父母欠的債子女有必要償還嗎
一、父母欠的債子女有必要償還嗎
1、我國法律沒有父債子還這種規定的。子女如果已經有自己的獨立經濟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財產。父母欠的債,子女沒有必須償還的的義務。但是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除非子女繼承了父親的遺產,那么同時是繼承他的債務的,這時候就有義務返還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二、父母欠的債子女需要繼承嗎
父母的債務子女需要承擔,在下列情況中:
1、成年子女與父母同居的,父母所欠債務的家庭共同財產歸還;
2、父母死亡,子女繼承父母遺產的,在繼承范圍內承擔還款義務;
3、父母死亡的子女沒有繼承財產的,子女沒有還款義務。
債務的消除只有五種情況,即債務的履行、存款、抵銷、免除和混合。因此,即使債務人死亡或債權人死亡,債務仍然存在,由其繼承人繼承。
現在法律上還有“父債子還”一說嗎
我國法律沒有父債子還這種規定的。也就是子女沒有義務給父親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除非子女繼承了父親的遺產,那么同時是繼承他的債務的,這時候就有義務返還了。父親在世,子女如果已經有自己的獨立經濟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財產。一般父親欠的債,子女沒有必須償還的的義務。但是子女有贍養父親的義務。
一、遺產債務的清償
遺產債務的清償,需要遵循以下原則:首先,限定繼承原則,即對于負債超過遺產價值的部分,繼承人不必清償。其次,特留份原則,即對繼承人中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即使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也應當為其保留適當的遺產份額。最后,清償優先于繼承,即在被繼承人有債務的情況下,應當優先用遺產清償,留有余額的才能執行遺贈。
二、債務人欠錢不還如何維權
對于惡意欠債不還的債務人,債權人只能以訴訟方式解決問題了。
1、訴前財產保全
訴前財產保全就是將對方的賬戶、房子、車等財產查封上,防止對方轉移財產。這一步并非必須的流程,要結合各案的情況及對方的財產情況,如果欠的錢并不多或是對方有償還能力,或是實在查不到地方財產,可以省去這一步。但如果可以保全的話,建議還是保全,因為訴前財產保全往往可以達到“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效果。
2、起訴
法定的一審審限是6個月,二審是3個月,一般如果沒什么意外的話,3至4個月一審就有結果,可能你覺得時間太長了,但是沒辦法,這是最后一條路。至于說訴訟中到底怎么做,怎么開庭,限于篇幅,不再贅述。
3、執行
判決下來后,應在判決生效后2年內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讓法院直接查對方財不進行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4、調解
一般地,法院會主持雙方進行調解。建議如果條件差不多,可以接受,最好達成調解,因為將精力牽扯到訴訟中并非是一個明智之舉,實實在在拿到錢才是真,不要為小利益而放棄了大利益。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161條規定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父債子還合法嗎
一、父債子還是否合法
1、父債子還沒有法律依據,除非孩子繼承了父母的遺產,否則孩子對父母的債務沒有代為償還的義務。即使是繼承遺產的也僅在遺產實際價值范圍內承擔清償債務的責任,對于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則繼承人沒有責任進行清償債務。符合以下情況,子應當代替父親償還債務:
(1)接受了父親的贈與,造成父親的債務不能償還,不論這種贈于是有意識還是無意識;
(2)從父親那里繼承了遺產,在接受遺產范圍內,承擔債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二、父債子還是怎么規定的
對父債子還沒有規定。父債子還只是道德上的約束,在法律上是沒有規定的,因此父親的債務還是需要由自己償還的,即使在父親去世后,子女也是沒有償還父親債務的義務,只能用父親的遺產進行償還,還有剩余的債務,子女是不用償還的。
父親欠錢需要兒子償還嗎
父親欠債,不需要兒子償還。
1、我國法律沒有父債子還這種規定的。子女沒有義務給父親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除非子女繼承了父親的遺產,那么同時是繼承他的債務的,這時候就有義務返還了。
2、子女的個人財產不用來還債,或者是接受了父親的饋贈導致父親無非償還債務,也須代替父親償還債務。
3、另外法律明文規定對于賭債是不予以承認的,如果只有欠條未標明是賭債,那么這個欠條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是成立的。
4、如果父親是正常的,不得不欠的債,如:因為父親疾病欠債,修理自己居住房屋,生活費的欠債等債務,子女應協助父親還債,責無旁貸。
5、父親如果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情形下,其民事權利與民事義務,應當由其單獨享有并承擔。其個人所負的債務,及造成的損害,應當由其個人使用其個人財產獨立償還。
相關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子沒有代替父償還債務的法律義務;但在以下情況,子應當代替父親償還債務:1、接受了父親的贈與,造成父親的債務不能償還,不論這種贈于是有意識還是無意識;2、從父親那里繼承了遺產,在接受遺產范圍內,承擔債務;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