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擔保合同的解除條件需要哪些(抵押擔保合同生效條件)
房屋解除抵押需要什么材料?
辦理房屋解抵押所需材料:
1、注銷登記申請書(已加蓋銀行或抵押權人公章);
2、解除抵押登記協議(已加蓋銀行或抵押權人公章);
3、銀行授權委托書(已加蓋銀行或抵押權人公章);
4、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5、他項權利證原件;
6、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房屋如果是抵押給了銀行的,解除抵押的流程為:
1、打電話給貸款銀行咨詢提前還款事項,包括是否需要交違約金;
2、去貸款銀行申請提前還款;
3、還款(在約定時間之前打款,約定時間不能是還款日的前后三天);
4、還完款次日到貸款銀行辦理結清手續,打印利息清單(可以抵個稅);
5、到銀行貸后管理中心取解押材料;
6、到擔保公司(商業貸款不需要去,公積金貸款的當時沒簽擔保協議不用去);
7、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解押;
8、歸檔,完成解押。
綜上所述,有貸款沒還清的房子,會在不動產登記中心有登記,這樣的房子不能夠出售或者贈與,只有把貸款還清,去抵押銀行拿到貸款還清證明,到不動產登記中心做解除抵押登記后,房子就可以正常上市交易了。從還清貸款到做解除抵押登記手續的過程就是解抵押。
【法律依據】:
《公證機構辦理抵押登記辦法》第六條
申辦抵押登記,由抵押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提出申請,并填寫《抵押登記申請表》。
《抵押登記申請表》應載明下列內容:
(一)申請人為個人的,應載明其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明號碼、工作單位、住址、聯系方式等;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載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和代理人的姓名、性別、職務、聯系方式;
(二)主合同和抵押合同的名稱;
(三)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數額;
(四)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權屬;
(五)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六)抵押擔保的范圍;
(七)抵押物屬再次抵押的,應載明再次抵押的情況;
(八)申請抵押登記的日期;
(九)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申請人應當在申請表上簽名或蓋章。
解除抵押房產需要什么材料
解除抵押房產需要材料有:
1、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2、抵押登記申請書;
3、抵押合同;
4、《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必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5、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6、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7、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解除抵押的流程為:
1、在還清了全部貸款本金和利息的前提下,到貸款機構辦理《房屋他項權證》以及《貸款結清證明》;
2、到在房產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注銷抵押登記。根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抵押合同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系終止時,抵押當事人應當在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15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注銷抵押登記。
綜上所述,辦理房產解押手續一般需要借款人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結婚證等。登記機關收到申請人注銷房屋抵押登記的申請之后,會在七日之內決定是否注銷房產抵押登記。進行房屋買賣交易時,如果不是全額付款,選擇的是部分首付,余款向銀行貸款的方式結清付房款的,需要將房屋抵押給銀行做貸款的擔保。此時購房者對房屋的所有權會受到限制,需要辦理完畢注銷抵押登記手續之后才能進行出售。注銷抵押登記就是我們說的房產解押。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
抵押合同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系終止時,抵押當事人應當在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15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注銷抵押登記。
因依法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抵押當事人應當自處分行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解除房產抵押需要什么手續
手續:
1、向銀行申請提前還款,并準備足額的款項,以備銀行順利扣款;
2、銀行完成扣款后,一般次日就可以辦理貸款結清手續,持結清手續去銀行貸款管理部門開具解壓材料;如果涉及擔保公司的還需要去辦理相關手續;
3、持銀行開具的貸款結清通知單,到公積金中心出具《關于解除房屋產權抵押的通知》。
4、借款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及解押手續到公積金中心領取房屋他項權證、解押通知單。
5、房產解除抵押借款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他項權利證、房產證、還款證明等資料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房產解押手續。
一般必要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明、貸款結清證明、帶抵押章的房產證等。
解除房產抵押需要:
1、借款人在貸款還清以后,先到貸款銀行領取銀行蓋章的《房地產抵押注銷申請表》、《xx市公有(私有)房屋抵押權注銷登記申請書》并由抵押人簽字,以及《房屋他項權證》。
2、抵押人帶上本人身份證件(抵押人或抵押權人為個人的)、《xx市房地產抵押合同》(一份)、《房地產抵押權注銷申請表》、《xx市公有(私有)房屋抵押權注銷登記申請書》、《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他項權證》,到當地抵押登記受理窗口辦理抵押注銷手續。
3、抵押登記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員對抵押注銷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材料無誤后將在柜臺當場辦理注銷手續。注銷手續辦理完畢后,將把《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還給抵押人,其他注銷材料由窗口的工作人員收存。
一、房產證抵押貸款有什么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貸款到期日時的實際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
2、持有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
3、具有穩定、合法的收入來源;
4、抵押房產有房地產證,產權明晰,可上市交易;
5、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房子解除抵押要多久
房屋解除抵押當時就可以辦理完畢。個人債權店員解除抵押的,要帶上本人證件和債權人說些收據或有能證明給債權人的流水賬單,債務權人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復印件)等材料去交易中心辦理注銷。銀行信貸抵押解除的,需要帶上銀行所給的資料,包括,所貸銀行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復印件、委托人復印件、他項權利證明等資料和房產證去交易中心辦理注銷手續。
三、解除抵押本人不去可不可以
客戶在還完房貸之后,對于后續的解押手續,如果沒有時間,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并不一定要自己親自去辦理。客戶只要找自己的親朋好友去公證處開具授權委托書,然后將自己的身份證、房屋產權證、拿回來的他項權證和貸款結清證明等材料交給對方,再讓對方帶上材料和本人身份證去當地房管局辦理解押手續即可。
當然,客戶也可以等自己之后有時間了,再親自去辦理解押,畢竟房貸解押一般都沒有時間限制(不過還完房貸后還是盡早解除房屋抵押登記會比較好,以免時間過長、部分材料丟失,影響到解押手續的辦理)。
四、房產解押需要什么材料
1、所謂的房產解押就是指把抵押套過現的房產再花錢贖回來,也就是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去辦理《房屋他項權證》的抵押撤銷手續,取回自己的房產證。取回了房產證以后,業主才可以賣出房子或者是再次抵押貸款。
2、業主辦理房產解押手續的時候,需要攜帶的材料具體包括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件、房屋產權所有人的本人身份證和復印件、婚姻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房屋他項權證》、貸款銀行出具的《貸款結清證明》、加蓋公章的《注銷登記申請書》。
3、辦理房屋解押手續之前,應該先把房屋貸款的本金和利息結清,然后拿回自己當初抵押在貸款銀行的《房屋他項權證》,并且應該要求貸款銀行幫忙出具《貸款結清證明》,然后才可以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去辦理房屋解押手續。
4、房管局在審核了業主提交的注銷抵押申請和相關材料以后,一般會先注銷掉原本頒發的《房屋他項權證》。然后一般會在2個工作日左右完成房屋解押流程,具體流程應該咨詢當地的房管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擔保物權消滅:
(一)主債權消滅;
(二)擔保物權實現;
(三)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
(四)法律規定擔保物權消滅的其他情形。
第四百零二條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七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持不動產登記證明、抵押權消滅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請抵押權注銷登記:
(一)主債權消滅;
(二)抵押權已經實現;
(三)抵押權人放棄抵押權;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抵押權消滅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七條 在建建筑物抵押權變更、轉移或者消滅的,當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申請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注銷登記:
(一)不動產登記證明;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權發生變更、轉移或者消滅的材料;
(三)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