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多久可以申請(2023年生育津貼多久可以申請)
生育津貼多久內要申請
60天到180天內。根據查詢生育津貼的情況得知,生育津貼是在生產后的60天到180天內領取,如果超出長時間了一直不領取的話,后期就無法領取了,沒有工作人員會受理,在60天到180天內要進行申請。生育津貼: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有的國家又叫生育現金補助。
生育津貼多長時間可以領取
生育津貼須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間申請辦理。所需材料:《生育登記保險卡》、住院發票原件、參保職工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醫療保險卡,難產另需提供診斷證明及病例復印件(含病案首頁、入院記錄、醫囑、手術記錄、出院小結)。
職工在參加的有生育保險的情況下,如果女職工懷孕生產或者男職工的合法配偶懷孕生產,那么在滿足了規定條件的時候,自然就可以申請領取生育津貼,不過此時要注意領取的時間。
一、生育津貼領取時間是多久
生育津貼須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間申請辦理。
所需材料:《生育登記保險卡》、住院發票原件、參保職工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醫療保險卡,難產另需提供診斷證明及病例復印件(含病案首頁、入院記錄、醫囑、手術記錄、出院小結)。圍產保健費最高800元,生育津貼是繳費基數乘以6個月。
生育津貼: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有的國家又叫生育現金補助。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分兩種情況:一是,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8天。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
生育保險是指在勞動者因生育子女而導致勞動力暫時中斷時,由國家和社會及時給予物質幫助以確保勞動者基本生活及孕產期的醫療保健需要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也是國家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國家或社會對生育的職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社會保險制度。
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對懷孕、分娩女職工給予生活保障和物質幫助的一項社會政策。其宗旨在于通過向職業婦女提供生育津貼、醫療服務和產假,幫助他們恢復勞動能力,重返工作崗位。
生育保險關系到廣大女職工的切身利益,在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內容:
(一)生育津貼:用于保障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基本生活需要,應在女職工分娩后3個月內向相關主管部門辦理生育津貼申領手續。計算公式為: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30(天)乘以假期天數。其中,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
(二)生育醫療待遇:用于保障女職工懷孕、分娩期間以及職工實施節育手術時的基本醫療保健需要。
我國勞動部在1995年頒布的《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中規定,生育保險根據“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則籌集資金,由企業按照其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生育保險費,建立生育保險基金,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以北京市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為例:企業每月按照其繳費總基數的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二、生育津貼領取條件
享受條件
1、本市戶籍(含農村戶籍)的生育婦女,無論在職或失業,參加過本市城鎮社會保險并按規定建立個人帳戶的;
2、非本市戶籍的從業婦女,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且在單位工作、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五險)期間生育的。
3、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規定,且用人單位連續為其繳費滿6個月以上。繳費以正常參保繳費時間為準,正常參保繳費前的補繳時間不能計算在內。
1、津貼:
(當月本單位人均繳費工資/30天乘以假期天數)假期天數:
(1)2012年的新勞動法規定正常產假98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較之前90天產假增加了8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新勞動法中未曾出現晚育假,地方出臺的生育辦法可能會增加此假期);
(3)難產假。剖腹產、III度會陰破裂增加產假15天;吸引產、鉗產、臀位產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5)流產假:懷孕不滿2個月15天;懷孕不滿4個月30天;滿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至7個月以下42天;7個月以上遇死胎、死產和早產不成活75天;
2、生育醫療費
(1)在醫保中心確認生育就醫身份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醫院定額結算(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數結算)。
(2)懷孕16周前的突然流產,非定點醫院的急診、產假期間產科并發癥按核定的數額報銷。
(3)異地分娩的醫療費用,低于定額標準的按實際報銷;高于定額標準,按定額標準報銷。
3、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
(1)正常產、滿7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25%;
(2)難產、多胞胎: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50%。
4、一次性補貼在一二級醫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補貼。
備注:生育津貼要在生小孩后,三個月內辦理。
也就是說如果需要申請領取生育津貼的話就要在這個時間內進行,超過了規定的時間,則很有可能最后無法獲得生育津貼,這樣損失的還是自己的利益。
生育津貼多久之內申請
分娩后60天到180天內申請。
生育津貼是指職工在享受產假或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獲得的工資性補償。是一種社會保險制度,旨在為職工提供生育期間的經濟支持。根據規定,生育津貼要在分娩后的60天到180天內申請辦理。該時間范圍是為了確保及時申請,以便享受生育津貼的權益。
生育津貼多長時間內申報
生育津貼生完2個月左右可以申請。生育津貼自生育之日起90天內由單位提交資料,審核通過社保局進行建檔,再打款給公司,需要2個月左右。申請分娩生育津貼時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參保職工的社會保障卡復印件;
(2)準生證、出生證和獨子證復印件;
(3)生育住院發票復印件、出院小結(蓋就診醫院章);
(4)單位證明(含職工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產假起止日期);
(5)報銷資料涉及復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審核。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生育津貼的標準
1、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即女職工生育期間領取的生育津貼標準與企業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標準掛鉤。相關法律在明確了生育津貼標準的情況下,事實上也明確了女職工產假待遇的問題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即生育津貼;
2、產假期間企業無需向職工支付工資,而是由公司憑女職工的生育憑證,到生育保險基金處為其申請生育津貼,以生育津貼作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但是,若企業為職工繳納的生育保險費基數低于女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收入,那么將導致女職工領取的生育津貼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間的工資,企業需要予以差額補足。
生育津貼的概念
什么是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指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有的國家又叫生育現金補助。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分兩種情況:
1、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2、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8天。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
生育津貼怎么算
女職工懷孕期間,企業是會拿到國家的生育津貼的,這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的,用來發放產假期間的工資。至于有多少,這和公司在社保處申報的工資基數有關。生育津貼怎么算?
1、生育津貼計算公式: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職工繳費基數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資計算);
2、低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
3、高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無法確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一樣么
我國的生育津貼原稱產假工資,但為了與國際通用術語銜接,1994年改稱生育津貼。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生育津貼;而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仍按本人生育前的基本工資為基數計發”產假工資”、形成了“雙軌”制。
女職工生育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和醫療補貼等生育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無需再支付生育期間的產假工資。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1)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2)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滿幾個月可以領取
生育津貼滿6個月可以領取。
生育津貼是指女性因生育而不能正常工作期間,國家給予的生活費用補助。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以及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津貼申請辦理的材料:
1、《生育登記保險卡》。
2、住院發票原件。
3、參保職工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醫療保險卡。
6、難產另需提供診斷證明及病例復印件。
生育補貼金領取流程:
1、申請材料準備:家庭需要準備相關的申請材料,如生育證明、身份證、戶口簿、社保卡等。具體要求可以咨詢當地的人社部門或社保機構;
2、填寫申請表格:家庭需要填寫相關的申請表格,并加蓋家庭成員的指紋和簽字確認;
3、提交申請材料:家庭需要將填好的申請表格和相關材料一并提交至當地的人社部門或社保機構;
4、審核申請材料:當地的人社部門或社保機構會對家庭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核實家庭的身份和社保繳納情況;
5、領取生育補貼金:審核通過后,家庭可以攜帶身份證和社保卡到指定的銀行窗口領取生育補貼金。
綜上所述,具體的辦理機構和要求可能因地區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議在辦理前查閱當地的相關政策和要求,以確保辦理順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三十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計劃生育服務,提高公民的生殖健康水平。
第六條
國務院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生育津貼是什么時候可以申請
法律主觀:
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對懷孕、分娩女職工給予生活保障和物質幫助的一項社會政策。其中生育津貼是可以領取一筆錢的。一、生育津貼什么時候可以申請生育津貼應在女職工分娩后3個月內向相關主管部門辦理生育津貼申領手續,用于保障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基本生活需要。當然個別省份的規定也有不一樣的,以貴陽為例:2013年1月1日起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在終止妊娠后或者術后6個月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二、生育津貼包括哪些內容1、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均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假期天數:(1)2012年的新勞動法規定正常產假98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較之前90天產假增加了8天;(2)晚育假增加30天(新勞動法中未曾出現晚育假,地方出臺的生育辦法可能會增加此假期);(3)難產假。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增加產假15天;吸引產、鉗產、臀位產增加15天;(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5)流產假:懷孕不滿2個月15天;懷孕不滿4個月30天;滿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至7個月以下42天;7個月以上遇死胎、死產和早產不成活75天;2、生育醫療費(1)在醫保中心確認生育就醫身份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醫院定額結算(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數結算)。(2)懷孕16周前的突然流產,非定點醫院的急診、產假期間產科并發癥按核定的數額報銷。(3)異地分娩的醫療費用,低于定額標準的按實際報銷;高于定額標準,按定額標準報銷。3、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1)正常產、滿7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5%;(2)難產、多胞胎: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50%。4、一次性補貼:在一二級醫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補貼。三、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能同時發放嗎產假期間不能同時領取工資和生育津貼。產假期間的工資是要按照正常工資發放的時間直接發放的。生育津貼需要由用人單位進行申報申領。實際工作中,各單位有如下兩種操作辦法:(1)女職工產假期間先行發放產假期間工資;待生育津貼申領到帳后,進行對比:如果已發工資低于生育津貼,那么將差額部分一次性補發;如果已發工資高于生育津貼,那么不再補扣差額部分。(2)先計算能夠申領的生育津貼,從財務借款發放;等到申領完畢后社保支付生育津貼沖抵借款。同時,應該將產假期間工資與生育津貼進行對比,補差發放。希望上文的的內容會有所幫助。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生育津貼多久之內申請
生育津貼應在女職工分娩后3個月內向相關主管部門辦理生育津貼申領手續。
1、懷孕7個月以上生產或者引產的,不滿7個月早產的按90天。難產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2、懷孕3個月以上不滿7個月流產引產的,按45天。
3、懷孕不滿3個月流產終止妊娠的,按30天。
4、女性職工實行計劃生育上環的,30天;男性職工接扎手術,也有15天生育津貼補助。
5、一般情況下,生育津貼的領取時限是在3-6個月內,也就是60-180天。以手術后分娩后開始計算。
生育津貼什么時候申請
生育津貼是每一個準媽媽都可以領取的補償,只要達到領取的條件就可以領取。那么,生育津貼什么時候申請?最遲是什么時候?
生育津貼什么時候申請?生育之后最遲什么時候去領生育津貼?
用人單位(包括靈活就業人員)在達到規定的享受生育津貼條件時,在職工生育結束后1年內向當地社保部門申請生育津貼。
若參保人享受生育期間,用人單位因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提前解散等客觀原因或者無正當理由未按照規定發放生育假期間工資的,參保人可以在生育結束后1年內,憑相應證明和材料直接到當地社保部門申領生育津貼。
綜上所述,在職工生育結束后1年內向當地社保部門申請生育津貼,都是可以的。具體業務辦理,可以打電話給人社部門咨詢。
生育津貼什么時候申請
生育津貼申請的時間如下:
對于職工來講,生育津貼會在產假期間由用人單位支付而無需申請,對于用人單位來說,可以從生育次月起一年內申請撥付生育津貼。
職工按照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逐月墊付,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
職工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滿1年,并且用人單位已向其墊付生育津貼的,用人單位可在職工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次月起1年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撥付生育津貼。申請撥付應當提供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享受待遇人員的身份證明、嬰兒出生證明等材料。
生育津貼發放流程如下:
1、女員工:懷孕100天提出申請。男員工配偶生育:懷孕100天內提出申請,同時提供配偶所在地居委會出具的無就業證明或其所在單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證明;
2、辦理登記手續并提交材料;
3、女員工或男員工配偶自生育、流產、引產或接受計劃生育手術后的180天內提交相關資料,并到企管部填寫《**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生育登記表》;
4、因生育申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需提交相關材料;
5、企管部經辦人將材料送至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審核,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自受理15日內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核定其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期限和標準,并予以發放;不符合條件的,書而告之申請人;
6、待社會保險機構通知生育險費用批準后,企管部經辦人到社會保險機構辦理費用轉賬手續,收到進賬支票后交財政部辦理進賬手續,生育金到賬后,企管部通知申請人,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從財務部領出生育保險。
綜上所述,生育津貼應在女職工分娩后3個月內向相關主管部門辦理生育津貼申領手續,用于保障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基本生活需要,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