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義股東能否拿到分紅(名義股東和實際股東法律規定)
股東沒有實際出資能分紅嗎?
《公司法》第三十四條,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一、股東沒有實際出資能分紅嗎?
(1)從《公司法》的立法精神看,對于出資存在瑕疵的股東,其股東權利應當受到限制。依據《公司法》的規定,出資不足的股東在未履行完全出資義務的前提下,其分紅權、優先認繳出資權以及表決權等均應當受到相應的限制。
(2)出資到位與否,不影響股利分配請求權的行使,該權利以股東資格為標尺。股東出資不足,引發公司及其他股東要求未足額出資股東補足出資,公司可以股利抵作出資。就是說,關于未足額出資股東是否具有分配請求權的問題。對于未足額出資的股東,其出資不到位并不影響其股東資格的取得。股東決議分紅并確定了分紅方案后,股東即享有請求公司按分配方案給付紅利的權利,出資瑕疵股東也不例外。
(3)關于未足額出資股東是否享有紅利分配權的問題。《公司法》第4條規定:“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這是股權的具體內容,也是較普遍的股權分類即自益權、共益權。從此條規定可以看出,只要是公司股東就可以享有其投資所帶來的利益,而股東出資不足并不影響其股東資格的取得。
二、股東沒有出資還可以享有股東權益嗎?
《公司法》第四條“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這是股東享有股東權的法律基礎,同時,公司法還專門規定了股東的參加公司會議、會議表決權等參與公司事務的權利,也規定了股東對公司賬簿和會議決議等法律文件的查閱權、分紅權、優先購買權等權利。
法律在規定股東享有權利的時候,僅以股東的身份作為享有股東權的基礎,而沒有附加任何限制或條件,可見,股東只要被公司、工商登記管理機關承認其股東身份,就可以依照法律、章程的規定享有權利,股東享有股東權利與其出資與否沒有直接關系,股東有沒有實際出資、實際出資多少并不能影響股東的股東身份和股東權利行使,但是沒有出資,該股東將承擔《公司法》、公司章程規定的相應出資責任。
股東沒有實際出資是否能取得分紅,需要分情況而定。股東沒有實際出資但在公司經營期間可以為公司帶來利益,并且不影響其他股東利益的情況下,在確定分紅方案后,方案給與分紅的權利,那么股東沒有實際出資可以分紅。如果股東沒有實際出資并且也沒有參與公司經營,那么則無權分紅。
榮譽股東有分紅嗎
法律分析:榮譽股東一般沒有分紅。沒有榮譽股東,應該是名義股東。原則上名義股東不享有分紅權。因為名義股東并不是實際出資人,只是與隱名股東簽訂了股份代持協議的股權代持人。因此,原則上只有實際出資了的隱名股東才有資格分紅。但若雙方簽訂的股份代持協議中約定了,名義股東也享有部分分紅權的,則從其約定,此時名義股東可以享有分紅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不是公司股東可以分紅嗎
法律主觀:
可以。 對于未足額出資的股東,其出資不到位并不影響其股東資格的取得。股東決議分紅并確定了分紅方案后,股東即享有請求公司按分配方案給付紅利的權利,出資瑕疵股東也不例外。 《 公司法 》第三十四條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法律客觀:
《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條02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 清算 組,開始清算。 有限責任公司 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 股份有限公司 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 債權人 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名義股東有權要求分紅嗎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股東零出資可以分紅嗎
法律主觀:
公司未實際出資股東一定條件下可以分紅。公司股東享有公司盈余分配的權利,股東身份得到確認后,其參與公司分紅并不必然以實繳出資為前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因此公司約定不按照實繳出資分紅的情況下未實際出資可以分紅。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
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公司法》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
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隱名股東如何分紅
法律主觀:
隱名股東一般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紅,但全體股東或者代持股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隱名股東可以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并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四條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