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調入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接續(由企業調入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
企業單位轉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怎么轉
法律主觀:
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繳納 養老保險 費由誰來具體承辦,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分為個人繳費部分和單位繳費部分,統一由參保單位按月繳納。 1、繳費單位根據機關 社保 處規定的繳費基數(繳費年度1月份應發工資減 獨生子女 費)和繳費比例(單位18%、個人2%)計算繳費金額,并填寫《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基金投?;麅浴?一式二份)和《機關事業單位繳納養老基金匯總表》(一式三份)。 2、繳費單位帶繳費年度1月份應發工資表和1條中的《花名冊》、《匯總表》到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審核,審核無誤后,辦理繳費手續。 現行的事業單位主要分為三類: 1、行政類事業單位; 2、經營服務類事業單位; 3、公益類事業單位。 其中只有公益類事業單位才是《試點方案》適用的對象,其它兩類事業單位前者要撤銷與國家機關合并,后者則進行事業單位改制成為企業。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一般不超過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 繳納工資基數低于當地在崗職工 平均工資 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繳納工資基數最高不得超過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與企業養老保險繳費的比例不一樣。由于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國家沒有統一的政策,各地都根據實際的情況制定繳費比例。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與企業養老保險結算方式不一樣。目前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實行差額結算制。事業單位退休職工的工資由單位發放。 如果是臨聘人員,按照規定,用人單位要按屬地原則依法進行社會保險登記,按月申報繳費。用人單位按臨聘人員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的20%、臨聘人員本人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新聘用的人員按第一個月的工資標準)的8%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臨聘人員的月平均工資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 繳費基數;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 勞動法 》實施前已在本單位就業且連續工作至今的原 臨時工 ,應從參保地實施統賬結合制度起,按同期國家與省規定的繳費基數和當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含本息),補記個人賬戶。 了解了相關的問題之后,就能對自身的養老保險有一定的認識,從而對自身的利益有個明確的方向。
法律客觀:
1、辦理社會保險登記首次參加養老保險的企業,需攜帶《營業執照》、批準成立的文件或其它執業證件、《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近期《職工工資發放表》、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存檔機構的存檔證明,到養老保險科辦理登記手續。新參保單位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石家莊市社會保險登記表》和《社會保險登記證》復印件及相關證件資料,到地稅局辦理社會保險繳費登記手續,并到商業銀行長征街支行開繳費賬戶。2、企業申報養老保險程序企業需按月申報養老保險,并按以下要求到養老保險科辦理手續。(1)職工有增減變動時,需填寫《建立表》、《恢復表》、《中斷表》,并攜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轉移單等相關資料;(2)職工繳費工作變動時,要填寫《職工繳費工資表》;(3)企業填寫《月申報表》,業務員核定蓋章,由企業持《申報表》到橋東區地稅局繳費。3、企業退休待遇審批程序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可以辦理退休手續。企業攜帶擬定退休人員檔案、《養老保險手冊》(退休職工本人在《養老保險手冊》上逐年簽字)、身份證復印件,到區勞動局認定、審核后領取《退休審批表》,再到區社保局養老保險科辦理審批手續。
企業轉事業單位社保怎么處理
企業轉事業單位社保方式如下:
1、參保人員在新地址按規定建立基本保險關系和繳費后,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保險關系和資金后,應在辦結有關手續,并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原為企業單位,調到事業單位后,退休金怎么計算?
您好
按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金計算辦法計算。
企業職工調到事業單位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應當按照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計算基本養老金,但對繳費年限的確定,應當
按企業和事業分段計算。不過,現在企業和事業單位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除過渡性養老金養老金略有區別之外,其它的完全沒有區別。
《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國發[2015] 2號
七、做好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工作。參保人員在同一統籌范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 ,只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基金。參保人
員跨統籌范圍流動或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在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同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隨同轉移,并以本人改
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基金,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基金。轉移后基本養老保險繳
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原為企業單位,調到事業單位后,退休金是怎么計算的?
你好!
按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金計算辦法計算。
企業職工調到事業單位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應當按照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計算基本養老金,但對繳費年限的確定,應當
按企業和事業分段計算。不過,現在企業和事業單位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除過渡性養老金養老金略有區別之外,其它的完全沒有區別。
《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國發[2015] 2號
七、做好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工作。參保人員在同一統籌范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只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基金。參保人
員跨統籌范圍流動或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在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同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隨同轉移,擬本人改
后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基金,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基金。轉移后基本養老保險繳
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企業人員調進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是否可以銜接上
一、國務院印發《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同時決定,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再次提高全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個人共同負擔,繳費辦法、待遇標準計算等與企業養老保險辦法相似,工作人員將根據該辦法的實施時間劃定“老人”、“中人”、“新人”,實施不同的參保辦法,而因為參保人員在退休之后,可以享受到職業年金,待遇標準要比企業退休人員高。
二、參保人員跨統籌范圍流動或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在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同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隨同轉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基金,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基金。轉移后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另外,國家還將提高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水平,普遍發放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卡,實行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并加強街道、社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平臺建設,加快老年服務設施和服務網絡建設,為退休人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
三、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繳的繳費辦法、待遇計算,與企保大抵相同。
“繳費方式、繳費比例,以及最低的基本養老金的計算,都與現行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辦法大抵相同”,在看過國務院發布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辦法后,南京市一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負責人向記者介紹,首先拿繳費方式來說,與企業養老保險參保情況相同,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個人共同負擔,個人繳納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8%,單位繳納比例為單位工資總額20%。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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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業交的養老保險可以轉入事業單位繼續交嗎?
如果你從企業調入事業單位工作,那么自然就可以將企業繳交的基本養老保險轉移并帳到事業單位繳交的賬戶。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政策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政策要逐步接軌,只是企業單位建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時間比事業單位要早。
另外,機關事業單位今后主要通過職業年金來拉開與企業退休職工的退休待遇。
企業調到機關、機關調到企業,都是很正常的人員流動,國家在進行制度設計時,會充分考慮人才流動的需求的。
從企業轉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其養老保險關系應如何處理
因此,職工由機關事業單位轉入企業工作,或者從企業進入機關事業單位,仍舊面臨著如何處理養老保險關系、協調兩種養老保險制度的問題。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人事部、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聯合發布的《關于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時社會保險關系處理意見的通知》,職工由機關事業單位進入企業工作之月起,參加企業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退休時按企業的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其中,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在進入企業并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后,根據本人在機關(或單位)工作的年限給予一次性補貼,在其原所在單位通過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入本人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安排。補貼的標準為:本人離開機關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資×在機關工作年限*0.3%*120個月。職工由企業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之月起,執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養老制度,其原有的連續工齡與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退休時按機關事業單位的辦法計發養老金。已建立的個人賬戶繼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退休時,其個人賬戶儲蓄存額每月按1/120計發,并相應抵減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計發的養老金。公務員進入企業工作后再次轉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原給予的一次性補貼的本金和利息要上繳同級財政。其個人賬戶管理、退休后養老金計發等,比照由企業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職工的相關政策辦理。簡單來說,職工從機關事業單位轉人企業工作的,除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在轉出后可以補貼之外,不再享受原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待遇,從轉入之日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適用和其他企業職工一樣的規則。反之,職三從企業進入機關事業單位的,可以享受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待遇:但其個人賬戶儲存額每月按1/120計發,并相應抵減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計發的養老金。公務員重新回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一次性補貼需上繳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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