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未約定利息能否主張利息(借款未約定利息能否主張利息6%)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借期內利息,出借人能否主張借期內利息
法律分析:能主張支付逾期還款之后的利息,但是不能主張借期內的利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
未約定利息可以主張利息嗎
法律分析:民間借貸未約定借期內利息的,也可以主張逾期利息,但以不超過年利率6%為限。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并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報價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民間借貸未約定利息的債權人可否主張
民間借貸 沒有約定利息 債權人 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這只限于自然人之間的 民間借貸合同 ,如果是自然人之外的主體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沒有約定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合同內容以及當事人或當地的交易習慣等確定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四條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并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報價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借款沒有約定利息,可以主張利息嗎
借款沒有約定利息,不可以主張利息。
法律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因此借款沒有約定利息不可以主張利息。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