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轉非安置補償標準是什么呢(北京農轉非安置補償標準)
成都最新農轉非社保補償標準
成都最新農轉非社保補償標準如下:
1、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一次性補助3000元。
2、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一次性補助3000元。
3、工傷保險:一次性補助1000元。
4、失業保險:一次性補助1000元。
蕭山農轉非社保補償標準
法律分析:征地農轉非人員養老保險繳費標準由原每人48500元調整到61500元。調征地農轉非人員養老金標準由原每人每月410元調整到510元。年齡在16周歲以下人員的一次性貨幣安置補助標準由每人15000元調整到每人18000元。其他人員補助標準不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四十四條 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農轉非安置補償標準
法律分析:被政府征地后,戶口被轉為農轉非戶口可以要求補貼。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用地單位除支付補償費外,還應當支付安置補助費。按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二十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農轉非安置補償標準
法律分析:征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1、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6至10倍。2、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3、照被征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4、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頃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5倍。5、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6、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7、征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民主議定程序,決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分配已經收到的土地補償費。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請求支付相應份額的,應予支持。但已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備案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地方政府規章對土地補償費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分配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農轉非安置補償標準
被政府征地后,戶口被轉為農轉非戶口可以要求補貼。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用地單位除支付補償費外,還應當支付安置補助費。按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二十倍。
農轉非社保補償標準
法律分析:農轉非社保并沒有補償這么一說,農村戶口:農村戶口繳納當地新農保或者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當地政府或者財政機構都會對不同繳納檔位進行補貼。比如有些有些地方農村戶口的人,凡男滿45歲以上、女滿40歲以上,都買了養老保險,保費政府出1/3,村里出1/3,自己出1/3,個人只需繳納一小部分錢。男士達到60周歲,女士達到55周歲非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個人可以繳納當地靈活就業保險,但是目前針對非農業戶口繳納城鎮社保并沒有補貼一說,繳費額也是遠遠高于農村戶口繳費額,當然退休金也是遠遠高于農村戶口繳納新農保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