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政府有權干涉村集體土地嗎(鎮政府有權出租村集體土地嗎)
政府有權強制征用村民土地嗎
征收土地就是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將集體所有的土地轉變為國有土地的強制手段。征收土地具有以下特征:(1)征地是一種政府行為,是政府的專有權力(2)必須依法批準;(3)補償性。要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支付補償費,造成勞動力剩余的必須予以安置;(4)強制性。(5)權屬轉移性。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權屬于國家,不再屬于農民集體。(6)征地行為必須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的公開監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但是,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準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或者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準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稱依法申請使用的國有土地包括國家所有的土地和國家征收的原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根據第四十四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道路、管線工程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國務院批準的建設項目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準。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由原批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批準。在已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
鄉政府可以強行征用農民土地嗎
農村政府不可以強制征用農民土地。農村政府沒有征用農民土地的權利,只有經過根據法律規定獲得上級政府批準后,才能征用農民土地。
1、土地是國有的,如果政府是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強行征收土地,但會按原用途給予補償;
2、如果征收決定或者補償不服的,那么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由法院判決。
如果對結果不滿意要怎么辦
可以依法向國土資源部門反映情況或通過其他法律途徑維權。
訴訟的基本流程:
(一)起訴
就是提起訴訟,俗稱“打官司”。當你的權利受到侵犯或與他人發生糾紛后,需要通過人民法院處理的,你必須先起訴。否則人民法院不會主動受理。
(二)審查、受理
起訴之后,人民法院將在七日內對當事人的起訴依法進行審查。認為起訴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法院就會受理,同時向起訴人發出案件受理通知書,并且要求其在規定的期限內交納案件受理費。認為的當事人的起訴材料和手續不夠齊全,法院會通知其補辦手續;審查后認為起訴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法院會向起訴人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書。當事人對裁定書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后法定的期限內上訴。
(三)開庭前的準備
案件受理后到法庭開庭之前,作為當事人有權向法院進一步提供有關證據材料,以證明你的主張。如果因客觀原因調查取證有困難的,有權申請人民法院進行調查取證。對案件中的有關問題需要鑒定的,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進行鑒定。
在此期間,原告可以變更、增加原來的訴訟請求。被告有權提出反訴,原告可以撤回起訴。同時當事人之間可以自行和解。也有權要求法院主持調解。法官也可以依職權對案件進行調解。如果達成協議的,法院將會向雙方當事人出具調解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
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鎮政府有權征收集體土地嗎
法律分析:鎮政府沒有住建局這樣的職能部門,集體土地的征收權限在省政府和國務院,征地公告是由市縣政府發布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用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并且征收的前提必須是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鄉政府有權干涉農村土地承包嗎
不能強制流轉,可以向當地土地管理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進行申訴。
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四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主體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權依法自主決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流轉和流轉的方式。
第三十五條 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數服從多數強迫承包方放棄或者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以劃分“口糧田”和“責任田”等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標承包,不得將承包地收回抵頂欠款。
第五十七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強迫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該流轉無效。
第六十一條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利用職權干涉農村土地承包,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產經營自主權,或者強迫、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等侵害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行為,給承包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等責任;情節嚴重的,由上級機關或者所在單位給予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鎮政府是否有權征收土地?
鎮政府是沒有權征收土地的,這是由于《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了縣級以上的政府才有征收權,而從行政區劃上來說,縣時鎮的上一級。雖然鎮、鄉級的政府沒有征收權,但是可以征用土地。
一、鎮政府是否有權征收土地?
鎮政府是沒有權征收土地的。只有縣級以上的政府才有征收權。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二、征收土地的流程
1、建設項目用地單位報市、縣國土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用地申請》
2、市、縣國土行政主管部門擬定《征收土地方案》
內容:《征收土地方案》包括:征收土地的目的及用途,征收土地的范圍、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的種類及數量,征收土地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勞動力安排途徑,原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情況等。
(1)發布征地公告。當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告知后,凡在擬征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2)實地調查與登記。當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對擬征收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共同確認。
(3)組織征地聽證,征詢村民意見。當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征地的補償標準和安置方案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應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規定的程序和有關要求組織聽證。據此,如果市、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在征地過程中沒有按照上述程序來做,將導致錯誤的征地審批。
3、市、縣國土行政主管部門將擬定的《征收土地方案》報同級人民政府進行征地審查;如果超過同級人民政府的權限,應逐級上報到有審查權的人民政府
4、有權審查的人民政府批準后,向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下發《征地審核與批復》
5、張貼征收土地公告
如果村、組、鄉鎮政府未按照以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履行法定職責,有權依法要求公告、有權拒絕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和征地補償、安置手續;也可以通過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來獲得救濟。
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1)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批準用途;(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面積;(3)征地補償標準和農業人員安置途徑;(4)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不完全履行土地征收公告內容的,那將是違法的。
辦理補償登記:在公告確定的日期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有效證明(如承包合同),到市、縣級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6、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國土部門制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市、縣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對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地上附著物等進行進一步核實,制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
7、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發布《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市、縣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將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聽取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征詢意見期限應事先確定并公告。
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有縣以上人民政府進行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進行裁決。(目前裁決已經被行政復議取代)
8、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國土部門組織實施補償安置工作
征收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征收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被征地的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人應當自征地各項費用付清之日起,30日內交付被征收的土地。
對于征收農民承包的土地的,應當依法辦理土地承包合同變更或解除手續。
9、國土部門向建設項目用地單位頒發《建設用地批準證書》進行確權
縣級以上的政府若是想要征收公民或者是單位的土地,首先需要調查一下征地現狀,然后確定具體想要征收土地的范圍,接著就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擬定征地補償標準。只有此標準被批準之后,政府才可以落實征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