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罵是否屬于侮辱呢(辱罵屬于侮辱嗎)



辱罵是否屬于侮辱呢(辱罵屬于侮辱嗎)
辱罵是否屬于侮辱呢(辱罵屬于侮辱嗎)
一般辱罵行為侵犯了對方的名譽權,屬于 民事侵權行為 ,不屬于侮辱罪。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68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褻兒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眾猥褻兒童的,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 (三)造成兒童傷害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四)猥褻手段惡劣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辱罵他人可能會構成侮辱罪,如果受害人起訴的話,有可能會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辱罵他人是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辱罵他人手段極其惡劣的,情節后果嚴重的,會被罰款500元以下或者是處5-10日的拘留,如果被起訴了,建議盡快取得受害人的諒解。辱罵他人可能構成侮辱罪。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般辱罵行為侵犯了對方的名譽權,構成民事侵權責任,應按《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之規定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情節嚴重如手段惡劣的、侮辱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如被害人不堪侮辱自殺的,因受侮辱導致精神失常的等)、多次實施侮辱行為等等,才構成侮辱罪。《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條 【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的承擔】行為人因侵害人格權承擔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的,應當與行為的具體方式和造成的影響范圍相當。
行為人拒不承擔前款規定的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報刊、網絡等媒體上發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書等方式執行,產生的費用由行為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