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案件被告人可以請律師嗎(公訴案件請律師作用大嗎)
公訴被告人可以請律師嗎
法律分析:犯罪嫌疑人涉嫌某種犯罪時,檢察院就會代表國家對其提起公訴,要求法院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而提起公訴的人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公訴人。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zhí)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準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除法律特別規(guī)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所以公訴人是不可以請律師的。因為國家公訴權是不能委托出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三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事實,遵循合法、公正、及時、著重調解的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公訴可以請律師嗎
法律分析:公訴案件是否委托律師由當事人自己決定,但是法律規(guī)定必須委托辯護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委托律師或申請法律援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五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本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公訴被害人需要請律師嗎
公訴被害人需要請律師。公訴案件,即刑事公訴案件,是指由各級檢察機關依照法律相關規(guī)定,代表國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提起訴訟的案件。律師在介入案件后,會首先著手以下關乎犯罪嫌疑人切身利益的事項:1,會見犯罪嫌疑人,了解其罪輕或者無罪的證據線索,搜集證據,準備變更強制措施的相關申請材料。2,約見法官,查閱復制指控案卷材料。3,就律師初步形成的辯護觀點與被告人交換意見并告知被告人審理的程序及注意事項,4,結合案件實際情況,進行無罪或罪輕辯護,盡最大努力爭取法官對辯護觀點的認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一)律師;(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jiān)護人、親友。正在被執(zhí)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公訴開庭需要請律師嗎
公訴開庭需要請律師。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從立案到開庭的時間:
1、分三種情況來談。第一種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法院接到人民檢察院,移交到法院的刑事案件以后,一般簡易程序在一個月內要開庭。普通程序。一個多月之內要開庭。第二種情況是民事案件,民事案件法院受理立案以后,一般也要分簡易程序還是普通程序。簡易程序一般一個月內要開庭。如果是普通程序的案件,不公告的一般兩個月之內要開庭。如果要發(fā)公告送達起訴書副本傳票的,一般是三個多月,到四個月之間要開庭。第三種情況是行政案件,行政訴訟案件法院接到起訴以后,也是一般一個多月之內要開庭。
2、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延長的,經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需要延長的,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立案后,法院將根據法院程序安排法院審理時間。如果案件已經超過六個月沒有立案,建議耐心等待,并聯(lián)系已受理案件的法院了解該過程。
綜上所述,公訴案件需要請律師,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jiān)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zhí)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被開除公職和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jiān)護人、近親屬的除外。
公訴案件需要請律師嗎
公訴案件是否委托律師由當事人自己決定,但是法律規(guī)定必須委托辯護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委托律師或申請法律援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jiān)護人、近親屬代為委托辯護人。
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檢察院提起公訴后還能請律師嗎
法律分析:可以。檢察院公訴的案件,開庭時檢察官會作為公訴人參加庭審。而被告人和被害人都可以聘請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隨時委托訴訟代理人。案件都已經到了檢察院,當然可以聘請律師作為辯護人或者被害人方的代理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jiān)護人、近親屬代為委托辯護人。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公訴案件需要請律師嗎
公訴案件需要請律師,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
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公訴案件是否需要請律師,這是一個非常實際的問題。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公訴案件,以及律師在其中的作用。
公訴案件是指由檢察機關代表國家向法院提起的刑事訴訟案件。這類案件通常涉及較為嚴重的犯罪行為,如故意殺人、搶劫、販毒等。在這些案件中,檢察機關承擔著舉證、起訴和監(jiān)督的職責,而法院則負責審理和判決。
那么,在這樣的案件中,為什么有人會覺得需要請律師呢?原因有以下幾點:
1、法律知識的專業(yè)性:刑事案件涉及的法律知識非常復雜,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等多個方面。對于普通人來說,很難全面了解和掌握這些知識。而律師作為專業(yè)的法律服務人員,具備豐富的法律知識和實踐經驗,能夠幫助當事人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證據收集和分析:在公訴案件中,證據的收集和分析至關重要。律師可以通過調查取證、查閱案卷等方式,為當事人收集有利的證據,同時分析證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為當事人提供有力的辯護依據。
3、程序性的指導:刑事案件的程序性要求非常嚴格,如偵查、審查起訴、審判等階段都有嚴格的法律規(guī)定。律師可以為當事人提供程序性的指導,確保案件的順利進行,避免因程序問題導致當事人權益受損。
4、與檢察機關的溝通協(xié)調:在公訴案件中,律師可以與檢察機關進行溝通協(xié)調,爭取對當事人更為有利的處理結果。例如,律師可以在審查起訴階段提出無罪或罪輕的辯護意見,爭取檢察機關不起訴或者減輕刑罰。
5、庭審辯護:在庭審過程中,律師可以為當事人進行辯護,提出有利于當事人的事實和理由,爭取法院作出公正的判決。律師還可以對控方的證據進行質證和反駁,揭示證據的不足和矛盾,從而為當事人爭取到更有利的結果。
以下幾點可以作為參考:
1、當事人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養(yǎng):如果當事人具備較高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養(yǎng),能夠自行應對訴訟過程中的各種問題,那么請律師的必要性就相對較低。
2、案件的復雜程度和影響范圍:如果案件涉及的法律問題較為復雜,或者案件的影響范圍較大,那么請律師的必要性就相對較高。
3、當事人的經濟狀況:請律師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如果當事人的經濟狀況較好,可以承擔律師費用,那么請律師的必要性就相對較高。反之,如果當事人的經濟狀況較差,無法承擔律師費用,那么可以考慮申請法律援助。
4、當事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在公訴案件中,當事人可能會面臨較大的心理壓力。如果當事人的心理承受能力較強,可以自行應對訴訟過程中的壓力,那么請律師的必要性就相對較低。反之,如果當事人的心理承受能力較弱,需要律師提供心理支持和安慰,那么請律師的必要性就相對較高。
綜上所述:公訴案件中請律師具有很大的實際價值。然而,是否需要請律師,還需要根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來判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jiān)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zhí)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被開除公職和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jiān)護人、近親屬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