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多久會轉逮捕(刑事案件哪個階段請律師最好)
刑事拘留到批準逮捕的時間
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后,檢察院審查逮捕的期間為7日。但是案件不同,犯罪嫌疑人被羈押的期限不一樣,主要有下面兩種情況:首先,在一般案件中,公安機關會在拘留犯罪嫌疑人3日內,提請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一到四天,檢察院在收到提起逮捕書后的7天內,應該作出決定,是否逮捕。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最長可能在拘留后14天內,才能作出逮捕決定;第二,如果案件屬于流竄作案、結伙作案、多次作案的,公安機關可以在拘留犯罪嫌疑人30天內,向檢察院提請逮捕。檢察院應該在收到提請逮捕書后的7天內作出是否逮捕的決定。所以在這種情況下,犯罪嫌疑人最長可能被羈押37天,檢察院才做出是否逮捕的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刑事拘留什么情況下轉逮捕
法律分析:公安機關或檢察院若對您親友限制了人身自由的話,依據法律規定,傳喚或拘傳一般不能超過12小時,不得以連續傳喚或拘傳變相羈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一般刑事拘留多少天就發逮捕令通知書?
一般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到三十七天發逮捕令通知書。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
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應當在收到上訴狀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終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應當對原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和被訴行政行為進行全面審查。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經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也可以不開庭審理。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發生法律效力。
刑事拘留到逮捕要多久
一、刑事拘留到逮捕要多久
1、刑事拘留到逮捕所需時間如下:
(1)根據刑事拘留的規定,從拘留到批捕的時間在三日左右,最長時間長達三十七天;
(2)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二、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如下:
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刑事案件拘留幾天正式逮捕
1、刑事拘留三十七天之內會轉逮捕。刑事拘留最長是三十七天,其中刑事拘留為三十天,報請檢察院批準逮捕為七天。在這期間不逮捕的會變更強制措施或者是放人。刑事拘留后轉逮捕不一定會被判刑。
2、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二十條,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在身邊或者在住址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到判刑一般多長時間
1、刑事拘留到判刑一般是七個月左右。拘留是14到37天,逮捕后羈押二個月到四個月,中間很有可能補充偵查,每次一個月,審判兩個月到三個月,有可能延長。
2、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刑事拘留多少天會批捕
刑事拘留多少天批捕沒有一個準備的時間,但是有一個時間段的。
刑事拘留3日內就可以批捕,最長37日內批捕。批準逮捕,是指人民檢察院同意公安機關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請求。公安機關在偵查中認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時,應當制作提請批準逮捕書,連同案件材料和證據一并報送人民檢察院審_批準。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