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公訴條件(刑事案件受理的條件)
刑事案件起訴的條件是什么
法律主觀:
對刑事案件提起公訴的條件有兩個,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二是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刑事案件提起公訴的機關是人民檢察院,檢察院享有公訴權。
法律客觀: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條 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刑事起訴條件的法律規定
法律主觀:
刑事起訴的條件:
1、提起自訴的條件:
(一)屬于受訴法院管轄;
(二)屬于自訴案件
(三)被害人告訴;
(四)有明確的被告人、具體的訴訟請求和證明被告人犯罪事實的證據。
2、提起公訴的條件:
(一)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
(二)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三百一十六條
人民法院受理自訴案件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條、本解釋第一條的規定;
(二)屬于本院管轄;
(三)被害人告訴;
(四)有明確的被告人、具體的訴訟請求和證明被告人犯罪事實的證據。
提起公訴必須具備什么條件
法律主觀:
提起公訴,是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將刑事 犯罪嫌疑人 提交人民法院審判,要求給予刑事處罰的刑事訴訟活動。提起公訴是法律賦予人民檢察院的重要權力。《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 管轄的規定 ,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條件可分為實體條件、政策條件和程序條件。1.提起公訴的實體條件。實體條件包括兩個: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二是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所謂犯罪事實已經查清,是指檢察機關對下列事實已經查證屬實:(1)確定犯罪嫌疑人實施的行為是犯罪,而不是合法行為或者一般違法行為的事實;(2)確定被告人應當 負刑事責任 ,而不是 不負刑事責任 或者可以 免除刑事責任 的事實,例如犯罪嫌疑人的年齡、精神狀況等;(3)確定犯罪嫌疑人實施的是某一種或某幾種性質的犯罪的事實;(4)確定對犯罪嫌疑人應當或者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從重處罰的量刑情節的事實。查清上述事實,就符合犯罪嫌疑人的事實已經查清的條件。根據《人民檢察院 刑事訴訟規則 》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確認犯罪事實已經查清:(1)屬于單一罪行的案件,與定罪量刑有關的事實已經查清,不影響定罪量刑的事實無法查清的;(2)屬于數個罪行的案件,部分罪行已經查清并符合起訴條件,其他罪行無法查清的;(3)無法查清作案工具、贓物的去向,但有其他證據足以對被告人定罪量刑的;(4)言詞證據中主要情節一致,只有個別情節不一致且不影響定罪的。證據確實、充分,是指指控的犯罪事實都有相應的證據予以證明,且證據之間、證據與案件事實之間不存在矛盾,足以排除非被告人作案的可能性。2.提起公訴的程序條件。根據法律規定和訴訟的實際需要,提起公訴必須具備兩項程序條件:(1)檢察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具有管轄權;(2)被告人在案。3.提起公訴的政策條件。提起公訴的政策條件是實現公訴個別化的要求。當 犯罪情節輕微 、依法可以起訴也可以不起訴的情況下,檢察機關應當貫徹國家的刑事政策,綜合考慮犯罪的性質、情節、后果、被害人態度及社會影響等因素。如果認為提起公訴更符合公共利益,即應提起公訴;反之,應當不起訴。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程序包含下列活動:1.作出提起公訴的決定。案件審查完畢,需要提起公訴的,應當由檢察長決定或由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在實行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的情況下,主訴檢察官對其辦理的部分案件可以決定提起公訴。2.制作起訴書。人民檢察院作出起訴決定后,應當制作起訴書。起訴書必須加蓋檢察院的公章并附上有關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復印件或者照片。3.移送起訴書和其他證據材料。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條的規定,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應當向人民法院移送起訴書、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復印件或者照片。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并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適用緩刑等提出量刑建議,并隨案移送認罪認罰具結書等材料。
刑事案件公訴條件
刑事案件公訴條件:提起公訴的實體條件。實體條件包括兩個: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二是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提起公訴的程序條件。根據法律規定和訴訟的實際需要,提起公訴必須具備兩項程序條件:(1)檢察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具有管轄權;(2)被告人在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二條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刑事案件公訴條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2)證據確實、充分。(3)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六條 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期限應當折抵刑期。被判處管制的,監視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的,監視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